平原上的雪雾,轻飘而浓密,远远望去,像是裹着一层白沙的羞涩精灵。
“雾气太大,我们会迷失方向的。”
“我喜欢这样的迷朦。”
“我讨厌这样的隐藏,我喜欢真实。”
林格笑笑:“你觉得女人是戴着面纱好看呢,还是不带着面纱好看。”
“什么都不戴最好看。”
林格幽默的捏捏他的脖子:“你的脖子要是能从胸里拔出一节,你会有更精辟的理解。”
沙邦尼不以为然:哥们,知道吗,我找到了活着的目标,我现在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活着的力量,活着真好,你能理解吗?”
“理解,是那个修女柯丽施舍给你的,兄弟,再问一句,你确定要征服她?”
“不是确定,是一定,我打算挣点钱,我去开个修道院,在很美的地方,修道院内,就我和她,我们一起修行,我们一起祷告,我们一起散步,那样,我们就不需要偷偷摸摸的,完全的不需要,你觉得我这个主意怎么样?”
论兄弟,沙邦尼是个好兄弟,论智商,林格总是觉得有被他带往傻子世界的征兆。
我们能换一个话题吗?
“不,伙计,心潮澎湃的时候,请您允许我继续说下去。”
确实,怪物斯必克很亢奋,说话像是有着哲理性的狂躁,是一种疲惫不堪中强烈挣扎出来的狂躁,当然还有激情。
可怜的沙邦尼,林格感觉他的大胸腔都缩小了一圈,那是被那个叫柯丽的修女弄成这样的,怪物斯必克,你还能支撑多久呢,作为兄弟问我是不是该提醒一下呢,
林格不忍心,沙邦尼完全处在一副意气风发,踌躇满志的样子。
好吧,等你起不了床的时候,我再说吧。
雪雾越来越浓,前方,出现了一个人影,单瘦单瘦。
他的影子逐渐的清晰起来。
是半骨。
林格道:“你很准时。”
昨天下午,林格在树林中找了他很久,才把他找出来。
半骨默默的上车,默默的坐下,马车比雪橇大多了,半骨坐在最后面,脸朝着马车行进的反方向。
赶车的沙邦尼扬起马鞭,马车继续前行。
“半骨,你有人生目标吗?”
沙邦尼突然问。
半骨没理他,斗篷遮着脑袋,口罩捂着嘴巴。
“瞧吧,他是个没任何目标,没任何方向的人。”
沙邦尼替半骨回答。
说完,还哈哈哈的笑。
林格没笑。
沉默引起了沙邦尼的解释:“我说错了吗,对,好像是说错了,他是个亡灵,是一堆骨头,一堆能走路的骨头而已。”
半骨的手里忽然多一把斧头。
林格见势不妙,笑道:“你是个有思想的人,是人,不是骨头。”
半骨将斧头默默的收了回去。
沙邦尼并没看见后边发生的事情,还在滔滔不绝,直到林格掐着他的脖子。
当马车穿过峡谷,到达穆霸得嘞县的时候,林格不能确定这是一个小县城,还是一个镇,他没听说一百多年前的俄罗斯有县级这样的辖区机制。
“很大!”
沙邦尼说。
“比我们那边的镇子大多了。”
这地方确实比一般的镇子要繁华的多、
走在不宽的街道上,两边俄罗斯风情的店铺也不少,行人,顾客随处可见。
他们穿着厚厚的棉袄,脑袋用狗屁帽子捂的严严实实,偶尔也看见穿着厚实长裙的女士,在街道上无聊的瞎逛。
积雪在人来人往的脚底,已经融化,变成了黑乎乎脏兮兮的积水,街道是路面是鹅卵石铺成的,凹凸不平,踩上去,硌脚的厉害。
偶尔也能看到整齐的石块。
马车缓缓而行,林格已经打听到了,雷尔瞿松的家在哪里。
他们在距离雷尔瞿松家约一公里的地方,找了一家旅店,住下了。
走进这家叫风暴的,古朴而杂乱的旅店,林格觉得里边的设施:皮实粗糙,灰暗压抑。
谈不上舒适,谈不上情调,能睡人就行。
他们要了一间三人房,价钱还算公道,二十卢布。
老板将钥匙一丢,就像是没事人去忙乎自己的事情,林格已经习惯了,晚上,他们花了十个卢布吃了一顿饭,最普通的饭菜,还行,比林格逃往修道院的时候的伙食要好得多。
沙邦尼说,那条路上的旅店就是黑旅店,这是哪里,是文明人住的地方。
吃了晚餐,林格揪着马厩的伙计不放,他将剩余十块钱卢布给了他。
伙计是个黄头发,塌鼻子的矮个子小伙,他收了小费,就开始滔滔不绝:“老板,你找对人了,这个地方,没有我不知道的事情,没有我不知道的人,说吧,你想打听谁?”
“我找雷尔瞿松,别问我找他干什么,你就将知道的,告诉我就行。”
小伙子开始说:“他是这片领地内最有钱的人,什么生意都做,木材,矿产,钻石,鱼子酱,妓院,烟馆,什么赚钱,他做什么,他甚至贩卖奴隶,女奴,他们家的房子占据了一大片土地,养着十条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