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明辉是这个世界上最蠢又最迟钝的人。
如果邵明辉能在韩修文问他“知不知道宾大”的晚上就开口多问一句,或者更早一点,在传递文献时说几句比“谢谢”更热情的话,也许韩修文可以不用这么辛苦。辛苦到,连一句忍了那么多年的告白都只敢发定时邮件来讲。
邵明辉哭了很久,眼神恍惚地把这封邮件加精,再收藏置顶,可还是怕丢,又拿硬盘备份了一遍。那张P过的合照被冲洗出来,放在邵明辉最靠近心口的钱包里、卧室床头柜边、客厅电视墙下和公司办公桌前,从此,每一处有照片的地方后面都复印有韩修文的笔记:[我喜欢你。]
直到韩修文去世的第二年,邵明辉还是会看着照片发呆,把当初找韩修文最喜欢的那个小乐队写的歌反反复复听了三百零六遍,听到前奏的一个鼓点出来他都能机械作答下一个音符。
再后来,乐队解散了,邵明辉也没再听过那首歌。
时间能治愈很多东西,但并不包括邵明辉。他把韩修文的名字纹在了手腕最薄弱的皮肤上,他把公司名称改成了二人的姓名缩写,他打电话给家人出柜说自己与另一半已经谈了十年的恋爱,他给韩修文的小学捐款让两个人一起出现在教学楼名上,他让自己生活里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逝者,就好像那个人从来都没有离开。
韩修文的第三个忌日,邵明辉又突发奇想,要在他们一起喝过酒的海滩上拥有一座纪念房子。于是,他找到了Sense,这座靠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