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间,顾雪萝独自躺在葱绿雪纱帐里。在没有手机,也不能刷微博看视频的情况下,只能在脑子里想着这两天发生的事情。自己大概是被车撞了之后,又机缘巧合的穿到了落水将死的顾雪萝身上,被救上来的。
她抬起手,朦胧的烛火下,映着如同削葱根一般洁白纤细的手指。食指上戴着芙蓉玉金缠丝戒指。书里写过,这正是赵子澄送给她的。顾雪萝对她一直很是珍惜,总是随身带着,就连睡觉也不肯摘下来。
顾雪萝想了片刻。在心里为难起来。她翻了个身,一条腿骑在被子上,露出一小截纤细的脚腕。她使了力气,想把手上的戒指褪下去。但是考虑了一会儿。又放弃了。毕竟自己是鸠占鹊巢,在将死的时候霸占了人家的身体,就像从别人那里继承一件东西一样,虽然所有权已经归自己了,但原来主人的本心,还是要保留一二分的。
这样想着,她又把戒指戴好。她目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在这个风波诡谲的地方好好地生活下去。毕竟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勾心斗角始终是人类永恒的乐趣之一。而且古代没准比现代还要严重。
虽然她很喜欢林檀这个类型的男主,但是真要对着她。顾雪萝心里却没有期待。只有害怕。她也算比较了解林檀的性格。这人像是一条毒蛇,在暗处观察倾听,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窜出来,狠狠的咬她一口,然后看着对方痛苦的死去。
不过现在,为了自己和母亲可以好好的活下去,她也只能这样做。
但是,话又说回来,林檀跟她又不是什么仇人,最多只是互相没什么好感而已,应该不会像府中的那个凶手一样,处心积虑的要杀她。所以她还能求一个安稳,然后把要害她的人找出来。
她烦躁的翻了几个身,慢慢地睡着了。
晨星未灭,天色已明。京城外的操练场中,一个穿着金兽衣的俊秀男子,正在看着底下穿着铁衣的士兵们操练。火烟四起,行戈相接。士兵们的战吼和马的嘶鸣一起,划破了清晨的平静。
这时,在铁门的另一边,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那声音越来越近,又渐渐停了下来。白马上坠着银质鞍具。一名身材修长的白衣男子骑在马上。到了正门口,他勒住缰绳,从仆人手里接过云锦披风,慢慢系上之后,才下马进门。
铁门那边传来的响动,让穿着金兽衣的男子下意识的往门边看去。那位身着披风的男子已经远远地过来了。男子长身玉立,状如白榆。在几个侍从的行礼中向他走过来。穿着金兽衣的男子立刻上前迎接。那白衣男子已早已屈身行礼,;“参见安王殿下。”
安王立刻将他扶起来。两人一同往台上走去。底下的人有一多半都在微微打量着他。这男子约摸二十岁,未束发冠。只用一根白色锦带梳起一半,绾在脑后。其余尽数披在肩头,如同墨色瀑布一般。
两人在台上站定。仲春的晨风似乎有些寒冷,男子白皙的手指微微蜷起,挡住薄唇,咳了几声,引得如同蝶翼般的睫毛轻轻颤抖了几下。
安王便问道;“夕捷兄的风寒还没好吗?”
“已经好多了。”男子回道。他的声音还有些沙哑,想来病去如抽丝,现在还没有好的完全。
两人看了一会儿操练,安王便转头对他笑道:“前日因我出城去了,所以还未来得及恭贺夕捷兄即将大婚之喜,这可是一等一的好事!”
男子凤眼微眯,过了片刻,才道;“王爷说说,喜从何来?”
安王来了兴致,笑着说道;“夕捷兄,你还不知道吧,京中都在疯传,光禄大夫林檀成了中书令大人的乘龙快婿,这可不是一等一的好事?”
林檀笑了笑,没有说话。
安王从锦袋里掏出一颗奶果,往嘴里一抛,继而朝着林檀挤了挤眼睛;“对了夕捷兄,你见过那个顾小姐吧,说起来,她可真是一副好模样。今年上元节宫中设宴,我见了她一次。哎呦,那可真是,有一句话叫什么来着清扬婉兮,顾盼生辉。夕捷兄,你这桩婚事,可真是一举两得。”
“王爷说笑了,不过一个小丫头罢了,实在是中书大人看重,婚姻的事情,都是长辈做主。下官其实并不了解这位小姐。不过前日听说,这女子还比我小三岁。这可真是”
“哎,夕捷兄,小三岁怎么了,那个赵国公的长孙,小世子赵子澄从前还与她”安王说到这里,连忙捂住了嘴,不再说话了。
林檀倒转过身来,弯了弯唇角,问道;“王爷但说无妨。”
安王素日直来直去,最不喜欢说一半藏一半,此刻憋得难受,见林檀问他,就立刻打开了话匣子;“顾家嫡小姐顾雪萝,从前与他有过婚约!”
林檀的脸上没有露出丝毫惊讶的神色,眼睛依旧在操练的士兵身上打转,口里却问道:“这我倒是不知,还请王爷赐教。”
“我也是听雪麟告诉我的,他说他家阿姐小时候贪玩,长到七岁上,有一次家中宴会,顾雪萝自己爬到阁楼上,结果脚下一滑,从楼下掉了下来。当时还是那个不到十岁的小世子接住了她,听说还为此折断了一条胳膊,后来顾中书为了感谢这位小世子救女之恩,大概是口头上提起过,不过,应该算不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