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探头出来,“很快就可以吃饭了,再等等。”
兰兰问道,“味道好香,做什么菜呢?”
“红烧牛肉,香辣牛肉还有屠大哥的拿手好菜卤猪头。”小花很开心,有肉吃的人生就是幸福。
一群肉食动物!兰兰无语了,“有什么青菜吗?”
小花愣了愣,这才想起他们是大胃王肉食动物,兰兰可不是。
“屠大哥,家里还有什么青菜吗?”小花赶紧问屠劳。
“我们家没有让客人吃青菜的习惯。”屠劳仰头自豪地说,“不管过得多么辛苦,我们家都会拿肉来招待客人。”
兰兰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小花恍然大悟,农村人招待人的最高标准:肉越多越好!全肉宴是主人家富有的象征,是对客人的最高礼遇。
“兰兰,你多吃点水果吧。”小花笑眯眯地说,“呆会我煮一锅酸甜的水果茶,很解腻哦。”
“你喜欢吃青菜?”东方目不转睛地看着兰兰,“我去买青菜回来吧。”
“不用了,我也很喜欢水果茶!”兰兰并不是很娇气的女孩,“有饭吃就行了。”
小花愣了愣,不好,好像饭也忘记煮了,小花脸色大变跑回厨房,“屠大哥,我们忘记煮饭了。”
屠劳骄傲地高仰起头,“在我老家,让客人一直吃肉到饱是对客人的最好招待!妹子,你来那么多次了没发现我从来没缺过你的肉吗?”
小花想了想,还真是,她每次来都是吃肉吃到饱,哪有机会知道他有没有煮饭。
“大哥,你对我真好!”小花感动了,同为大胃王,她很能体会虎口夺肉的感觉!
看着屠劳骄傲的模样,兰兰摇头不已,好一群令人全身无力的肉食动物!
“厨房现在有空了吗?你们还要不要用。”兰兰问道。
“不用了。”小花点头,“但牛肉还缺点火候,还要再等一小会才能吃。”
“那再等一会吧。”兰兰挽起袖子,“只吃肉对身体不好,我也下厨房做个拿手的。”
“我去买青菜。”东方马上站起来。
“不用这么麻烦了。”兰兰朝放在角落阴凉处的坛子罐子走过去,“以后你们懒得做饭,就做个泡菜饼来吃吧,油水多,能充饥,总比一点青菜都不吃好。”
兰兰拿了不少泡菜过来,她开的连锁泡菜腌菜铺子名气非常大,在朱雀大街上就有两家专门做泡菜腌菜和酱菜的店,生意极好。来拜访之前,兰兰问过东方和屠劳是什么样的人后,索性拿泡菜当礼物了。
兰兰将坛子里的泡菜拿出来,洗过后,正要拿起刀子切时,东方看着那白皙得没有一丝瑕疵的小手,再看看那把无比沉重的刀子,不知为何总有那小手就像豆腐似的碰到那刀子就会碎的感觉。东方走了过来,接过她手上的菜刀说,“屠大哥和妹子刚刚一直忙,现在轮到我们做事了。兰兰,这泡菜要切成什么样的。”
“要切成碎末。”兰兰有些愣,为东方喊她名字的方式,他们有熟到可以直接到喊名字的地步吗?
东方不管用什么刀都很拿手,手起手落,一大堆的泡菜被切得细细的,速度极快,兰兰发现她最后只看到刀影了。
切完之后兰兰拿起来一看,细细碎碎的,感觉每一小片都是那么均匀,兰兰很满意地看着切得极细的泡菜:“好了,呆会就等着吃好吃的泡菜煎饼吧。”
兰兰拿来大盆来装切好的泡菜,这个盆极大,兰兰以前听小花很得意地说过她认了两个吃得快跟她一样多的兄长,还觉得她太夸张,见识过东方的食量之后,兰兰不敢小看屠劳的肚子了,什么都往多做,以免不够,而且就算不够,留到第二天也行,以他们的食量绝不会浪费。
大盆里加上水和面粉,调成糊状,因为泡菜本来就咸了她也没打算加盐了,烧热锅,小心将糊状的泡菜糊摊得平平的,其实做这种饼最好还是平平的铁板,但这里没有,只能将就用大锅了,这个猪头都能整个放下去的锅够大,做煎饼还是很方便的。
东方目不转睛地看着,微黄超薄的大饼被兰兰用铲子切成几片,厚厚的堆成一摞放在她拿过来的大篮子里头。
这姑娘的手真不可思议,明明是那么的小巧,他稍一用力肯定会碎,但却会做出无比美味的煎饼。
东方觉得如果这辈子能一直吃到这双小手的主人做的煎饼,等老的时候应该死而无憾了。
师傅曾经说过,这世间没有令人十分执着的人或事,该不该做要想想自已死的时候会不会后悔一辈子,如果想到放弃的时候会后悔一时就算了,如果后悔一生的话一定非做不可!
他肚子饿得半死的时候,努力想了想一辈子当杀手的人生会不会后悔,然后他得出结论了:当杀手饿死绝对会后悔一辈子,当杀猪的饱死含笑而逝真是太幸福了。
所以东方成了这条街最受欢迎的屠夫了!
尽管屠夫这个职业一点都不高大上,但东方吃饱的时候总幸福地想着:师傅骗人,他当初给我编了那么多千金小姐花魁小家碧玉对杀手一往情深的故事都是假的,我当杀手时差点没饿死,当屠夫反而被无数女人追着跑。
好像想太多了,东方勉强将思绪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