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应极大。
就连陈曌也觉得丹佛开价太低了,不过商业洽谈就是这样,就跟菜市场讨价还价一样。
反正一方就是漫天要价,另外一方就地还价。
“陈,丹佛先生,其实商标共同拥有没什么不好,你们一分钱都不用花,就能够拥有和使用商标,而且我可以保证,绝对不干涉啤酒厂的生产与经营。”
这句话丹佛不相信,陈曌也不会相信。
商标被别人握在手中,那就等于命脉被别人握住。
如果这个商标没有提高价值,一年就几百万美元的收入,也许大山镇政府不会拿乔。
可是如果这个商标的价值提高了十倍呢?如果是一百倍呢?
到时候大山镇政府就会要求一笔不菲的商标使用费用。
一旦双方的谈判没有达成一致,哪怕大山镇只握有50%的商标所有权,也一样能够让啤酒厂停产,因为商标的使用是必须100%的使用权才能销售经营。
所以商标的归属权,绝对不能握在大山镇政府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