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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进男频修仙文之后6(1 / 2)

明珠从空间里出来, 外面一片风平浪静,昨天杀死的那只三阶妖兽, 已经尸骨无存, 只余下空气中一丝淡淡的血腥味。

他来十里荒原已经半个月了,白天找低阶妖兽打架磨炼自己, 晚上就进空间打坐修炼。现在他的修为已经从炼气六层到了筑基初期。

对了, 他的空间就是在来十里荒原的路上, 摔了一跤,然后捡到的。空间里面灵气浓郁,几乎凝成实质。遍地奇珍异植, 都是修真界难得一见的极品, 而且年份久远。还有一冷一热两口灵泉, 空间里与外界一比十的时间差……总之, 就是修仙文猪脚标配的那种。

原著中十里荒原是个极其重要的副本,不过是在男主崭露头角之后才会到的地方。前期的成长期, 男主大多是在门派中打脸。什么外门晋升内门啊, 十年之约啊,宗门大比啊, 反正都是男主比赛前不被人看好, 比赛后啪啪打脸的剧情,明珠觉得没意思, 所以就没按原著剧情走,而是提前到了十里荒原,一边修炼, 一边打怪升级,顺便找一找原著中属于他的那些机缘。

不过,即便他没有按原著中那般加入门派走剧情,但作为携带着猪脚光环的猪脚本尊,各路要跟他产生交集的配角,还是在命运的驱使下,来到了十里荒原。

明珠打了一只三角犀牛,蹲在河边,用灵气控制着剥皮去骨,清洗干净。这是他自己琢磨出的一个训练灵力微控能力的方法。把灵力分成许多细微的丝状,既能灵活的运用灵气,如臂指使,又能增强神识,他练了一段时间,效果很好。

也或许是因为他本来就神识浩瀚如海的缘故,别人他就不知道这方法有没有用了。

他把牛皮扒下来,把肉和内脏分别清洗干净,然后用水灵气包围住一块牛肉,又骤然降温,将肉冰冻起来。然后又用金灵气化气为刀,将牛肉切成薄薄的片。与此同时,又从空间掏出锅,添上水,火灵气在锅底烧了起来。又放上自制的底料,不一会儿水开了,麻辣鲜香的味道就飘出来了。

对于明珠来说,别人觉得废柴的五灵根,在他眼里简直太有用了,简直是居家旅行必备之良器!唔,做饭的话,用起来十分方便。

明珠把切好的牛肉卷,还有牛百叶、牛小排放进锅里涮,配上他在酒楼买的果酒,边吃边喝,别提多滋润了。末了,觉得都是肉不好消化,还从空间里摘了几把青菜,涮着吃。

他的青菜是指——空间里那些上万年份的灵植,修真界万金难求、一出现能被人抢的头破血流的极品。因为太多,他也不打算炼丹,更不可能送给别人引人注意,所以就只能当青菜吃了。还别说,味道特别鲜美。

十里荒原被评为修真界四大险地之一,其危险程度可想而知。虽说是外围,但同样危机四伏。因此一般人进来,都是小心翼翼的蛰伏着,生怕一不小心卷入什么危险中。就算艺高人胆大,也没有明珠这样的,在这里大吃大喝,毫不避讳。甚至有妖兽被吸引过来,他还夹一些出来喂它们,“好好吃,吃饱了一会儿陪我干一架!”

其态度之嚣张,口气之狂妄,简直让看到的人想上去揍他!

不过被他喂的那个妖兽,当真十分听话,吃完了也不走,乖乖的在旁边等着。四阶妖兽,已经能听懂人言。听到那样挑衅的话语竟然没有发怒,当真让人惊掉了眼珠子。

明珠吃饱喝足,一抹嘴巴,头也不抬的对着空气喊道,“出来,藏了这么久出来聊会天呗。”

宁书白一惊,没想到自己竟然被发现了。他的隐身术是从一个大乘修士洞府里得到的,天阶功法,伪装起来连元婴期都难以识破,没想到竟然被一个筑基期轻易发现了。他又是惊讶又是不敢置信,正打算起身,却被一阵银铃般的笑声给吸引了。

一个年岁不大,容貌俏丽的小丫头从另一边林子里出来,脸上带着可爱的笑容,身后还跟着一个黑衣墨发,神情冷酷的英俊男子。

女子吸了吸鼻子,称赞道,“好香啊,我们离老远就闻见了,看你吃的香,就没好意思打扰。我叫容铃儿,这是我哥容华。”

原来是容家人,不过容家远在万里之遥的西洲,怎么会跑到东洲来?宁书白暗暗想着。

明珠看着容铃儿头顶鲜红的穿书者三个字,以及容华头顶的小弟容华,不由笑了一声,“如不嫌弃,可以坐下来一起吃啊。”原著中,容铃儿进了林青川的后宫,容华成了林青川的追随者,也就是小弟。都是“熟人”呢。

容铃儿立马道,“不嫌弃不嫌弃,”然后拉着容华迅速坐在了锅子的另一边。

宁书白有些懊恼,不知道现在出去假装路过顺便蹭个饭还来不来得及?

这么思考的功夫,底下做饭超好吃的那位小哥又拿出两盘牛肉来,容铃儿已经迫不及待的出来了。连容华那个传说中冷酷无情的大冰块,也毫不矜持吃起来了。

错失了出现的最佳良机,宁书白咬着袖子眼巴巴的看着那边大快朵颐。

“太好吃了,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帅哥这是你自创的做法吗?”容铃儿一边吃,一边随口问道。脸上带着可爱的笑容,一副天真不谙世事的模样。若不是她脑袋上顶着穿书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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