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岚脸一红,没想到江明居然会问的这么露骨。
“我和他手都没牵过,只是在老家办了酒席,当天晚上我就逃了。”许岚叹息声,摇摇头道:“最初我认识他时并不讨厌他,但后来偶然一次机会我才知道庞志平家里根本不是做正经生意的,他和我家那边警察联合一起买卖毒品人口之类的交易。不仅如此,后来让我决心离开家的是我在他的包里发现的一张单子,上面写居然是我爸肾移植的交易证明。而提供肾源的,居然是那段时间在失踪的一个十五岁男孩身上的。”说到这儿,许岚充满血丝疲惫的眼睛里流露出恐惧,似乎那种感觉依然在脑海里回荡,喃喃道:“他挖了一个无辜人的肾救活了我爸,我不知道他究竟做的是对不对,但是我……我真的无法接受这些,而且我更无法想象以后枕边的人居然是个沾满血腥的刽子手。”说到这儿,许岚已经控制不住情绪掩面哭了起来。
是啊,一方面是亲情,一方面又是道德约束,许岚是一个知识分子,她无法像家人那样心安理得的接受这些。而当一个女人在面对这些方面的控制约束后,她能做的只有逃避。
“这次二姑一定是庞志成叫来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不想回去,但是我爸妈……还有我家里的亲戚朋友,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许岚抓着江明的衣服,眼泪浸湿了他的衣衫。
江明不由抱紧许岚,闻着她的秀发上的茉莉花香,轻轻道:“岚姐姐你不用自责什么,这世上本来就没有对错的标准,即便你认为是对的,也会有人站出来去否认你,贬低你守护的东西是多么的一文不值。但是……”江明飒然一笑,露出洁白牙齿:“他们又如何知道那个东西在生命中是何等的宝贵?”
许岚不由一愣,她本以为江明要么去告诉她离开家是错的,要么告诉她离开家是对的,但她想不到江明居然说出了另一番道理。
不由的,许岚抬头看着这个熟悉的男人,或者说是少年,的夕阳刚好洒在他的脸上,那双清澈的眼里流露出与他以往无赖完全不同的悲情与落寞。仿佛他说的是震得,曾与与天下为敌,除了他自己,没人真正懂他究竟在守护着什么。
或许自己所谓的悲情在这个男人所遭遇的,根本不值得一提。自己难过时,可以哭,可以找他诉苦,但他呢?整日嘻嘻哈哈的,无赖厚脸皮的样子,却又有谁真正的懂他?
许岚吸了吸鼻子,拍了江明胸口一下,居然像个小孩一样嘟着嘴道:“哪有你这样安慰人的,不提这事儿了,我想去个地方,一直很想去的。”
“什么地方?”江明颇为好奇,顺手擦掉她眼角的泪痕。
“中央商务城!”
江明怎么也没想到,在许岚最难过的时候,她最想做的居然是逛街!
或许逛街购物对于女人来说真是最好的药剂,在她们遇到烦恼时,往往‘买买买’就能让她们心情愉悦起来,许岚也不能免俗。
以前许岚在上大学时周一到周五全天学习,周末则去兼职,赚些生活费和补贴减轻家里负担,所以别看大学时间充裕,但她真没怎么逛街,唯一去购物的地方,也多是学校超市。而毕业之后,家里出了这档子事儿,也让她身上的担子沉重许多,来中南市一年多了,她出入最多的就是菜市场,还没来过一次这样高档的商城。
中央商务城是中南市不算最繁华,但绝对是最名贵的购物中心。
租金高昂的商铺下的产品贵的惊人,几乎连个指甲钳也是名贵的奢饰品。
当然,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虽然这里成千上万的价格多少有些水分在里面,但质量的确是一般广场商城要高的多。
当然,许岚试的多,却没买一件。要不是见许岚长得漂亮,不像是什么买不起人,他们早就撵人了。在一家外资店内试着秋季外套,换了一件她心仪的衣服,现在镜子前照了照,在转过身,红着脸问江明:“好看吗?”
江明忙不迭的点头,他绝非在敷衍了事。许岚本身底子就好,穿着几十块钱的地摊衣服都显得漂亮迷人,如今换上这样精致的衣服时,让江明眼前无不一亮,美丽的雪白微红的脸蛋在灯光下散发着迷人的魅力,合身的精致丝纺外套不论颜色和款型,都让许岚似乎在迷人中,透露着一种不可攀比的高贵。
此时江明不理解别的男人为什么会嫌弃与女人逛街。在他看来自己的女人换上一件又一件衣服,换着花样变美,这对他来说就是一场精致的视觉盛宴嘛。
“美女,你穿这件衣服太美了,天哪,我都以为我看到了哪个大明星!”一旁营业小姐看着许岚满脸都是羡慕。
另外几个营业员看了过来,尽管她们是女人,但看到许岚穿着这件手工衣服,也被狠狠惊艳了一番,不费口舌的夸赞。
许岚作为一个女人,多少是有些虚荣心的,被营业员说的也有点心动,想着也该给自己添几件新衣服的,便看了一眼牌子标签,脸色一僵,对江明使着眼神,故作嫌弃道:“我觉得这衣服有点不好看,不是我想要的款型。”
“美女这衣服就像是为你专门量身订制一样,你穿起来真的很美!”一个营业员小妹连忙道。她很希望许岚把衣服买下来,一来是自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