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意思是:
一:董氏母女离开李家,得三亩上好的水田。
二:若李金水命里无子,董氏必须为其子嗣着想,或过继宗亲,或招婿。
三:董氏母女不必赡养公婆。
四:李光祖及其家人不得干涉董氏及母女的任何事情。
五:董氏若改嫁,不得带走李家一草一木,宗亲有权没收其财产。
文书一式三份,双方各留一份,里长保留一份。老祖定下的分家条约,已是村里最权威论理,容不得他人反驳。
董梅看着文书没什么感觉,既来之则安之,如今就想找个僻静之地,带着几个孩子好好过日子,来日方长。
老祖又交代李勇,在村里寻个空屋子,给她们母女暂住,拄着拐杖慢慢移步出去,折腾许久,他快扛不住了。周树根赶忙搀扶着老人家,送了出去,铁头长庚也跟着一道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