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大姐你都认识了“同乡大哥”了,就不能让人家直接带走你么?还有这种扣押一般都是要被没收身份证的,不过身份证能补办,不算漏洞了。
最后那位好心的“同乡大哥”真是辛苦了,跑到酒店认识一位失足妇女还随叫随到的等人家召唤专程负责把人送回家......
于是在萧晓询问叶凯歌意见时,他很不走心的回了一句:“哦。”
萧晓:“......”哦,是什么给意思?
“叶大哥!要不然你跟我一块走,我答应给你报酬的,还有你、你救了我......有什么其他要求,我、我也都可以的......”
叶凯歌:“......”怎么,他脸上写着精\虫上脑或者色\欲熏心几个大字么,促使他跟上去的,那叫有恃无恐和好奇心!
他还是回答了一句:“哦。”
萧晓:“……”这个哦,又是啥意思?这个人是有毛病?!
叶凯歌看萧晓已经噎住了,笑容都有点挂不住,更别不知道该怎么接这个话茬,于是好心的道:“那走着?”
萧晓愣了愣,感觉情况简直已经脱离掌控了:“好、好的......走着、走着......”
叶凯歌就这样跟着萧晓,上了那位“好心大哥”的车,路上不管萧晓怎么跟他搭话试图降低他的防备心或者用言语勾引他,叶凯歌都保持着一脸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用嗯、哦**来打发她。
萧晓其实已经觉得事情不太对劲了,但是她又想不通,如果叶凯歌一开始发现了不妥,为什么还要跟着上车?而且现在还如此从容不迫,压根不带一点慌乱的?
反正她觉得,一般人察觉到问题现在肯定各种找理由要下车了,根本不可能这样稳如泰山的样子,所以她又把心放回了肚子里。
车开了很久,最后停在了一个偏僻的仓库处,叶凯歌一身轻松的下了车,然后一眼就看见了两三个个熟悉的面孔——是下午在凤凰山森林公园见过的那几个,最先说话的冲动大汉和疤面男都在其中。
叶凯歌好像明白了什么,他开口说到:“你们......”
啪——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咳,没错,正正经经的开车了hhh
以及评论区的加更声音......说起来收藏破百我加更了,评论不知不觉也破百了啊......那就也加更好了,于是现在蠢作者欠你们一更了......
感谢伏芳小天使给投的地雷哈哈哈哈哈哈哈(拽着天使小手摇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