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飞起,血泉喷涌!
孟长河抽出并拢如刀的手掌,紧紧攥住那颗仍在跳动的心脏。
像是握住成熟饱满的殷红桃子,轻轻一捏。
大股的血水噗呲冒出,浸透在五指之间。
黏糊的汁液溅在阴鸷面皮上,进一步刺激他内心的杀戮欲望。
身穿云鹰袍的缇骑尸身,无力地仰面倒下,眼中残留浓重的惊恐。
“多好的味道啊!原来杀人割草,竟是这般痛快!血神无上,诚不欺我!”
孟长河仰起头,用力捏爆手中的心脏,好似想要挤出更多血水。
滴答,滴答。
如饮美酒,醇香浓郁。
不多时,他的唇齿之间尽是殷红,眼中闪过迷醉之色。
仿佛食人的恶鬼罗刹,显得格外可怖。
呜呜呜,阴风阵阵,好似鬼哭神嚎,卷过凄冷泥地。
此处是黄泥大岗偏北的一条小路,约莫有三十余名云鹰缇骑从这里经过。
片刻不到的时间里,埋伏其中的孟长河就将这些人杀得一干二净。
他曾为北镇抚司的千户,只差一步就可以换血大成,铸成法体,武功境界自然不差。
尤其面对一帮云鹰缇骑,更是如屠夫杀鸡宰牛,没有任何难度可言。
“北镇抚司……呵呵,若非敖景欣赏那个泥腿子,故意打压,我何至于沦落到这个地步!”
孟长河心中愤懑,犹如火上添油,凭空窜起熊熊烈焰。
他当年扶持林碌那个蠢货,给自己四处敛财,积累兑换武道资粮。
想的是,早些晋升四重天,把与之竞争的周行风和徐应求踩下去。
再立下几次无可争议的大功劳,或者投靠朝中的几位公侯。
北镇抚司指挥使的宝座,极为可能会落到自己手里。
届时,成功摆脱严盛的操控,锦娘也不用再受辱。
只可惜,时运不佳,欠缺几分。
孟长河暗中买卖百户、总旗、小旗这些官位,已有七八年之久。
俗话说,夜路走多了,迟早撞到鬼。
谁能想得到,他会碰上那个桀骜不驯,蔑视上官的纪渊。
而且,不仅没有压服那个泥腿子,反而还走了天大的霉运。
莫名其妙被孤弘子和余东来牵连进去,沾上白骨道余孽的脏水。
最后惹来指挥使敖景的雷霆震怒,直接被夺去官身。
直接从高高在上的五品千户,跌下云端,成了金刀严府的赘婿。
受尽府中下人的背后议论,冷嘲热讽,以及各种羞辱。
念及于此,回忆种种。
孟长河胸膛起伏,怒火更烈。
他的双眸赤红,好似滴血。
“已经剪除两股了,还剩下几个小旗,倒也不急着杀掉,慢慢玩。”
他体会着这股怒气、杀意与凶戾,嘴角挑起残忍笑意。
默默运转内息,四肢百骸生出莫大的吸力。
每一寸血肉都像是活转过来,不断地叫嚣着饥饿。
皮膜胀起,筋肉蠕动,好似撑裂肌体,绽出几道狰狞的口子。
犹如嘴巴张开啃噬,将黏糊的血水、炸碎的肉块,统统吞吃进去。
这就是血神的恩赐!
无需什么资粮的供养!
因为,对于血神门徒而言。
众生万灵皆为牲畜,无一不可杀之,不可食之!
再者,每一次精彩而残暴的杀戮毁灭,都会得到血神的注视。
倘若表现得好,便能得到垂青与恩赐。
比起潜心苦修,效命朝廷,不知要胜过多少!
“只等杀尽这些杂鱼,差不多就能养出第二颗心脏了!
若摘下严盛的脑袋,剥皮拆骨,再添几分血罡之能,
真体就可大成!”
孟长河舔了舔嘴角,眼中浮现激动之色。
他所炼的血罡真体,大成之后。
可以脱胎换骨,生出两心三肺。
生机之强悍,堪称世间罕见。
即便被刀剑枭首,也能再活个一时半刻。
倘若推动到气海四境,凝练真罡入体。
号称,血罡不灭,生机不绝!
比起黑龙台那些需要昂贵功勋兑换的上乘绝学,更显强大与诡谲!
“就是不知道严盛那个老家伙,能否拖得住秦无垢!
赵无烈除掉纪九郎后,也许还会对我下手!
毕竟,只有死人才能永远保住秘密,做到万无一失……
哼哼,虽然血鹰卫没有登记在兵部名册上,但我手上有赵无烈的铁鹰令牌,这可做不了假!
如若交给北镇抚司,按照敖景的暴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