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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2 / 2)

蓝色制式服、深棕色皮靴的年轻人,他手里捏着一蓝色珠子,上下抛动——【禁卫军的常服!这是禁卫军错不了!】

自从去年十一月起,禁卫军大出风头之后,一身铁甲、钢盔、腰刀、皮靴的标配简直就是京城年轻人梦寐以求的,然而精铁和兵器钧属违禁品,等闲人家是不能用的;所幸禁卫军还有两身日常作训服,一身深蓝、一身草绿,有肩章、有腰带、有披风、还有白手套、依旧有皮靴,轮休之时,几乎所有禁卫军都是这么穿着回家的,一路招摇,路过街上都能偶尔收到果子和帕子——当然和他们总兵大人收到的数量是不能比的。

不少人家的小子们都要家里人给做一套类似的,不过都不如原版的布料挺括。

方才开口说话的年轻人一看就是禁卫军,不只是因为他穿的制式服更笔挺合身,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禁卫军中将士的精神气,不是一般人有的。

听得禁卫军说话,周围人全部安静下来了。

那青年走进几步,与贾琏和薛蟠拱了拱手:“在下程峰,禁卫军队正,您二位是总兵大人的堂兄与表兄吧,我曾远远见过您二人。也请巴布将军稍安勿躁,我方才也目睹了全部经过,若是官差来了,可一同去解释清楚。”

贾琏与薛蟠回礼。

巴布拱手,其实他……现在还有点摸不清楚状况:“那我能再去叫人给我买点羊肉串来么?”好家伙,不知啥时候,一碗芝麻元宵都被他吃完了!

“到底怎么一回事啊,你说人家小娘子恶毒?你咋不说这番人干了什么好事!军爷你莫不是也同他们一伙的吧?”人群中,不知是谁这样说。

其心可诛。

程峰掏出一个东西,就是一丢。

只听哎呦一声,方才说话的那人就被抓住了。

另有一身材矮小一些的青年,也穿着禁卫常服,扭着人过来,并把程峰丢出去的东西还给他——赫然是一块碎银子。

贾琏夸赞:“好身手。”

程峰叹了一口气:“不比总兵大人,他只要一个铜板就可以了,我还得用银子,太费钱啦。”

贾琏:我堂弟最棒!(⊙﹏⊙)

薛蟠:我表弟最棒!\\(^o^)/~

这么子,

一来,那些热心学子们反应过来,刚才这个声音没少在旁边煽风点火呢;

二来,剩下的都是小老百姓,刚才怼番人是有底气的,因为那是外人么,现在要他们怼一看就不太好惹的纨绔和两名禁卫军,就得掂量掂量了;

三来,也是因为这两位公子也不一定就是纨绔,方才第一个说请大夫的,不就是其中那位年长一点的么,而禁卫军的两位更是一表人才一看就不像是坏人啊,那……何必怼;

四来……官差来了,还跟着京兆尹程大人呢,这可是咱们京城老百姓的父母官,大事小事,请他做主!

“小兔崽子,你怎么在这里?”父母官今日有点不和善。

程峰条件反射缩了缩脖子,然后想起来自己并不是偷跑出来:“老爷,我今个儿轮休的!”

【吼!原来这父母官还真是禁卫军小哥的亲爹呢!】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

那粉衣女子还想跑呢,结果被几个大婶铁钳一般的手抓得牢牢的;有贾琏薛蟠、卖元宵的小老儿的证词,以及程峰捡到的和她鞋面儿上一模一样的瓷珠子……

程大人捻了捻胡须,上下一打量:“本官瞧你倒是有些眼熟,瓜子脸、柳叶眉、桃花眼,右耳一颗黑痣、左胳膊一个红色梅花形胎记……”

父母官一边说,周围人一边往粉衣女子身上看。相貌倒是没啥可说的,恰好她破了的袖子在左臂,一大婶撩起一看,果然有一个红梅胎记!再看右边耳朵,也没错。

【我的天,这莫不是程大人/我老爷的私生女?】

程峰悚然一惊:【老爷,没想到你是这样的老爷!我要回去告诉太太!】

幸好程大人不知道他儿子的想法,不然可能会忍不住当场家法伺候,京兆尹程大人依旧不疾不徐地说:“太初三十九年,陈员外小妾卷财私奔;太初四十年,王财主通房卷财私奔;太初四十一年,徐院外填房卷财私奔……报官之后,皆言此女子有这样的外貌特征。”

众人这才恍然大悟:【哦,原来如此……】

程大人手一挥:“带走。”带走的,自然是那三位姑娘、一位闲汉、几名自告奋勇做人证的书生。

周围人眼见没热闹看了,又发现自己等人刚才就是被当枪使的,纷纷觉得不好意思,又那卖瓜子、糖葫芦、豆包的,都塞一把给巴布,权作是赔罪。

巴布失了羊肉串,得了一堆零嘴儿,莫名得很呢。

当夜得知此消息,阿鲁台千忍万忍才没摔杯子:【都是蠢货!这点小事都办不好,居然叫那吃货逃过一劫!都是蠢货!本来想着虽然脱欢先走了,无福消受美人,但是自己这边都付过定金了,这计策就不要浪费,给莫卧儿人使点绊子好了……结果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作者有话要说:  iris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7-07-10 21: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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