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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3 / 5)

兵,正二品!现在咱们驻地也归他管的。”

“瞧见了。怎么说?”

“昨晚半夜来咱们这个那个白白净净的贾大人要去单挑洪总兵啦!就在大帐外头!”

“我滴个妈呀,洪总兵的身材得有两个贾大人那么大吧?这贾大人是有多想不开?”

“这可不好说,你没瞧见,贾大人指点那两个小子的时候,可不像是没两把刷子的。”

“咱们去看看?”

“走,去看看!”

按照贾宝玉的本意,和洪总兵找个安静的地方比试一场也就罢了,可是洪总兵嗓门大,还没出帐子就嚎得他外头候着的亲兵都听见了。

亲兵之所以叫做亲兵,和主将的关系很是亲厚,反正洪总兵身边的亲兵,好些都是他们家族里的后生。几个小伙子嗷嗷叫,可不是就传遍了驻地?

洪总兵还摸摸鼻子想:这些臭小子也太没有眼色了,这小贾大人力气大是大,但是听说实战少,又下手扣得很一点也不辣,待会儿自己一定得记住点到为止,给小贾大人留点面子。

“小贾大人,你选啥兵器?”洪总兵秉着让幼的原则,让宝玉先挑。

围观的孙云飞摸了摸腰刀。

宝玉笑笑:“我用剑。”

然后刚准备解腰刀的孙云飞就诧异了,还觉得有些失落呢:贾大人先前都是用自己的刀呢,怎么现在和洪总兵切磋反而选了剑?需知,这兵器中的君子其实颇有些华而不实……

洪总兵也是愣了愣:“哈哈哈哈哈,好,那我也用剑。”遂挥退了送上□□的亲兵。

最后,宝玉用的,是十六友情提供的随身佩剑,洪总兵用的是他挂着做装饰好多年的配剑。

宝玉昨夜穿的天青色衣裳已经是完全废了,今日穿的是月白色劲装,在众人眼中,卖相比洪总兵好了不止是一星半点。但是正因如此,围观的大头兵们心里还有几分仇帅的意思,反而纷纷给洪总兵鼓劲儿——自然也有几分县官不如现管的意思,贾大人?王府长史?和咱没关系,总兵大人才是咱们的头儿。

只有跟着十六来的禁卫和前一天到的楚沂、孙云飞等人,是站宝玉这一边的。这其中,汪小虾鼓着脸喊了一句:“贾大人!必胜!”被他哥哥拉了一下衣裳才闭嘴。

宝玉选剑,因为昨夜在斩杀倭寇的时候,他忽然对于剑气有了新的领悟,不过当时手里拿着的是刀,有些不顺手,那一线灵光一闪即逝。

今早起来,去看过了一更并姜跃等人,知道他们的情况还算好,宝玉这才消了些心头闷气,遂去演武场打了一套拳法,又被汪小鱼汪小虾缠着要指点,却是在心中已经把剑谱流转虚演了无数遍了。正是需要将剑气运行大周天的时候,可巧就有洪总兵的邀战。

执剑之礼宝玉是懂的,洪总兵虽然是粗人,但是也懂的,行完礼之后,洪总兵让宝玉先出招。

宝玉也不客气,起手挽了一朵剑花,攻则势如惊鸿、避则矫若游龙,一柄青锋剑,舞过寒光一片。

围观的人第一印象就是:好看啊、好看啊、真好看!比名动江南的司马大娘舞剑应该也不遑多让了吧?

而身处剑招覆盖范围之内的洪总兵则是兴奋得手都要发抖了:小贾大人有两下子,这看着绵软的剑招蕴藏杀机,招招试试连绵不绝,一击未中还有后手,痛快。

洪总兵其实擅长的是枪法而不是剑,但是他毕竟是行伍出身,能坐到总兵这个位子上,不说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也刀枪棍剑都拿得出手的。和宝玉的恣意灵动不同,他却走的是大开大合的路子,即便拿着兵器中的君子,也耍得虎虎生风,上来就格挡了宝玉的第一招。

“噌——嗡——”一招对上,两人的剑都颤抖着作响,这是重剑而非软剑,能够制造出如此绵绵回音,可见两人对上的力道是有多大。

【就是这个声音。】宝玉的眼前一亮,忽然就想到从前看到的一首诗: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

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

……

宁教异族切齿恨,不教无有骂我人。

放眼苍穹天下间,何处英雄不杀人。”

何处英雄不杀人!

杀一是为罪,

屠万是为雄。

屠得九百万,

即为雄中雄。

何处英雄不杀人!假惺惺假仁假义地念着未来的道德观,自诩为高人一等,实际不遵守当今时代的规则,此次就叫一更承担了苦果!

何处、英雄、不杀人!

宝玉睁大眼睛,周围的声响被放大无数倍,近处人群窃窃私语的悉索声、咳嗽声、甚至还有放屁声都在耳边炸开;远处的风声、鸟声、海浪声也一点一点被拉进,好像附近这一片领域都被自己的剑气笼罩了,而剑气,就是自己的眼睛、耳朵、自己延生出去的无限感观。

可也正是因为这样,要从各种声音之中分辨出洪总兵的动作就显得格外艰难。

宝玉初习剑气之时,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以为剑气无形、无色、无味、无实质,是乃虚无;而昨夜斩杀倭寇有悟时,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乃知剑气是力、是气、是势、是感知,是乃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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