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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章 伐元(卌二)计战(2 / 3)

进步性’,不能以它是否拒绝技术装备去衡量。

骑兵会使用给它送去的技术装备,骑兵会使用其他兵种也拥有的技术装备,骑兵任何时候都会采用现代技术装备。

这样,话题便只涉及采用和使用技术装备到何种程度,如何使技术装备与机动和乘马突击结合起来,并使这种方法与当代战斗样式相适应。所以,只把骑兵战斗力说成‘马刀劈杀力’是不对的。

骑兵的特点是:它能够把巨大的快速机动力与包含广泛使用火力和辅助技术兵器的毁灭性骑兵突击结合起来。”

这几段话是在文章中出现较早,也是高务实印象最深刻的部分。自从夜不收遭遇战中受挫,尤其是驻军闪电湖以来的这两三日,高务实一直在思索布琼尼对于骑兵的这些论述和说明,还真被他发现了几个以往不曾在意,或者至少不够重视的关键点。

按照布琼尼的观点,火器化至少到苏联前期时都没有太阻碍骑兵的发展,哪怕当时已经有了机关枪,但骑兵依然还有他们的用武之地,布琼尼反而批评了一些人不懂得使用骑兵——从他在苏联前期的战绩来看,他有资格说这样的话。

至于说苏联中后期,骑兵当然失去了往日的威风,但通过布琼尼可以看出,骑兵事实上并不一定是完全败给了机枪,更多的似乎是败给了装甲部队。

为什么呢?从布琼尼这里提到的观点来看,也就是他认为的“骑兵的特点”在于,它能够把巨大的快速机动力与包含广泛使用火力和辅助技术兵器的毁灭性骑兵突击结合起来——很显然,他说的这些特点装甲部队全部都有,而且能比骑兵干得更好。

被装甲部队完美替代并且彻底超越,这恐怕才是骑兵消失的真正原因所在。

当然,此时高务实还不必操心骑兵消失这种至少几百年后才会发生的事,他关心的是如何发挥布琼尼所说的“骑兵的特点”。

这几段高务实记忆最深刻的话里,布琼尼提到“三十年战争以前的时代骑兵用手枪射击多于用马刀劈杀,北美骑兵则广泛使用手枪和爆破工具”,这极大的提醒了高务实,他手里还有秘密武器——哦,也谈不上多秘密,因为以前其实也用过。

什么东西?爆破武器:掌心雷——当然高务实更习惯叫它手雷。

按照布琼尼对于骑兵特点的描述,“巨大的机动力”要和“火力与辅助兵器”与“毁灭性的骑兵突击”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完美发挥火器化时代的骑兵威力。

这里的火力与辅助兵器,火力应该是指枪支的弹丸投送量,这一点高务实暂时没法再进一步。毕竟以京华目前的技术而言,再要提升弹丸投送量只能考虑进化到金属壳子弹,但铜壳子弹到现在依旧还在技术性难产中。

这个东西过于专业,恐怕还需要专业的加工工具,高务实自己也不懂其中的加工原理,只能提供子弹样式的思路给工匠们慢慢探索,没准几十年都得不到任何结果。生产力的发展只到这一步,自然是没法强求的,就好比他也很想搞出内燃机,但连蒸汽机都搞不定的时代说个毛线的内燃机?

不过“辅助兵器”这一块因为有布琼尼自己提到的“爆破武器”作为提醒,高务实很快就想到了掌心雷。

掌心雷这东西本身就是中国首创,可能初创于北宋,因为到南宋时已经基本成型。只是,碍于当时的火药配比还有点问题,提纯方面的技术也有待完善,加上本书前文多次说过的前人喜欢往火药里添加一些莫名其妙的玩意儿——比如各种毒物、毒烟,因此单论爆炸威力着实有限。

高务实自己办起私营军工之后,自然摒弃了这种经历史证明纯属跑偏的路数,一门心思着力于提高爆炸能力,实在爆炸威力不足也只允许工匠们考虑加大爆炸碎片杀伤力,因此搞出了新式的京华手雷。

京华手雷最早配备给高务实自家的武装家丁,其中包括当时仅有的升龙、金港两大警备军,不过由于那会儿两支警备军已经结束大规模战事,所以手雷并没有太多机会表现。

比较著名的一次应用其实是在滇缅之战中,使用手雷的部队则是刘綎麾下。在整个滇缅之战中第一次正面击败金楼白象王莽应里的那场伏击战里,火器应用最出彩是地雷,其次就是掌心雷。

不过地雷是战斗开始的时候发挥了巨大作用,掌心雷却是在刘綎空手入白刃单挑战胜了缅甸王叔莽灼之后的战斗中发挥作用。相对而言,在那场伏击战中地雷的作用被更多的重视起来,掌心雷虽然表现不错,但被地雷遮掩了风采。

后来高务实自己也以地雷和掌心雷在平定西北之乱时发挥过作用,但同样也是地雷的战绩更加辉煌,更加令人瞩目。

只不过,布日哈图是个既有学习能力又相当谨慎的人,寄希望于一招鲜吃遍天的让他也带兵趟地雷阵,恐怕成功的机会过于渺茫。鉴于这些原因,高务实决定这次换个思路,主要考虑让手雷发挥作用。

考虑用手雷,除了布琼尼的论述提醒了高务实之外,还有他近期反思明军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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