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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章 新的阴谋(上)(1 / 3)

金秋时节,万户农忙。户部由于管着秋粮仓储,也是一年之中最忙的时节之一。

虽说大明全国上下已有一半以上地区改行了一条鞭法,对于田赋不再征收米麦实物而收银钱,但仍有近一半地区继续实行实物征收,故秋粮的收储仍是头等大事。

尤其是整个西北地区,以及除成都一府之外的其他西南地区,这半壁江山依旧得靠着老规矩行事。此外已经改行一条鞭法的地区,则要开始征收金花银——也就是税银,而税银又存在中枢和地方分账以及转运等事。

以上种种,每一件事都是大事,都需要身为户部尚书的高务实亲自关照留意。

如果以大明朝自建立至今这个整体时间段来统算,明朝每年的田赋平均约在2950万石,这其中除去地方衙门留存的1200万石之外,剩余的1750万石要运到京师。

在这1750万石当中,有大约750万石是在北方征收的,这些粮食大多作为九边地区的军粮。剩下的约1000万石,则作为明朝中枢的收入。

另外,因为大明实行两京制度,政治中枢分为南京和北京,所以在这1000万石中又有120万石是给南京的,另外820万石给北京。

在这些税收当中,大约有400万石是来自于南方省份。因此在明朝中期,朝廷便将这400万石按照四石粮食折一两银子的折算比例,大约折成100万两金花银。由此,金花银便成为田赋税银的专用名词。

如上所述,大明原先所有的田赋当中,南方所占的比重要高于北方。但是由于南方到京师路途遥远,运输不便,从南方运到北方的损耗是相当大的,损耗比例大约在一成左右,也就是十分之一,这就意味着每运送十石粮食就有一石白白消耗掉了。

按照大明从南方运1000万石税粮来算,则仅在路上便要损耗100万石,这可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想想看日本刚刚过去不久小田原之战就知道,海贸同盟支援北条家两万石大米,北条家面对丰臣秀吉的二十余万大军都能多挺两三个月。

那么一百万石呢?呆板一点计算的话,那够五十个小田原城吃两三个月,而敌方需要出动的兵力居然要一千万人以上。现实中固然不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但足以证明一百万石粮食这个概念绝对不是说笑的。

除了损耗之外,漕运能力有限也是一大问题。根据后世一位黄先生的计算,大明最大的漕运能力为每年400万石到500万石之间,每年从南方运往北方的820万石粮食当中,大约有400万无法通过内河航运运往京师,因此也就导致了大明朝廷不得不把这400万石粮食变成银两。

其实按照高务实穿越以来的情况来看,在隆万之交那段时间里,如果不是京华崛起得快的话,朝廷连运送420万石南方粮食去北方都很难做到。因为那时候黄河连年有险情,几乎每年都要淹至少几个县,然后自然是断绝航道,漕船无法通过。

在那段时间里,高务实推动了高拱进行海运,京华本身也承担了其中一部分。但说实话,京华当时承运原先的那些漕粮几乎没挣什么钱,朝廷征集的南方海船也同样没在运粮上面挣钱。

大家挣钱的部分几乎都是夹带私货和返程载货。夹带私活是指从南方运粮去北方的时候,船上不止装粮食,顺便还带上一些南方特产,无论是什么湖丝苏绣,还是纸张砚台都行,反正就是不能只运粮。

至于京华方面,除了同样在这件事上挣钱之外,还因为海运的关系发展了当时刚刚兴建的天津港。并且由于京华还控制着开平“工业区”和土默特的碱湖与牛羊马匹,因此更是赚得盆满钵满。

如果把大明南方和北方强行看做两个独立经济体的话,北方地区降低贸易逆差可真是大半都靠京华这一家巨无霸大集团的优异发挥了。

不过,后来一条鞭法推进加速,南方的东部、中部各省逐渐开始全面征收金花银,运粮这个差事就算是交卸了。但粮食不运对京华也好,南方的船东、船家也罢,都不是问题,因为不运粮反而更能空出吨位来载货,加速商品流通,大家赚得更多了。

而此时就存在一个问题:金花银由谁来运?

毫无疑问,这笔生意连江南财阀们都不愿意跟京华争,毕竟要去天津港交货,那可是京华的第一个私港,驻泊费用全看京华的心情。这样一来,运送南方金花银的买卖就成了京华的一项垄断性生意,南方各地衙门也不得不每年拿出一笔钱来支付运费。

且慢,为何是南方各地衙门拿钱给京华?这笔钱不是应该算作“中央税”吗?不是应该由作为中枢财政的户部出钱吗?

还真不是,这笔钱在大明朝从头到尾都是归地方来出的,具体来说大致可以分为五个步骤。

第一步,大明户部统计各省纳税额。朝廷每年要根据上一年度的税收数额,对本年度的纳税数额进行统计。并将每个省份本年度应该缴纳的金花银下发给地方,后期各地方衙门根据户部下发的要求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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