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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9章 努尔哈赤的命脉(2 / 3)

万里劳人哉。”在给章质夫的信中又说,“万一有南来便人,为致人参、干枣数斤,朝夕所须也。”

从这里可以看出,对苏轼而言,人参就和干枣一样,只是一种满足口腹之欲的食品,而非包治百病的神药。且他动辄托人顺路带上“数斤”,也说明这种食品在当时并不名贵。

当然在明代之前,也有少数人参品种被认为很名贵。比如,上党参中有一种“紫团参”,据说仅生长在上党地区的紫团山上。《梦溪笔谈》里就有记载,说王安石患有哮喘,需用紫团参医治而不可得。有朋友送来几两,王安石坚辞不受,说:“平生无紫团参,亦活到今日”。

不过,从苏轼为满足“口腹”之欲,“朝夕”食用人参来看,至少普通上党参在北宋仍属普通之物,只有其中个别特产参品别高看一筹。但这也没什么奇怪,就好比普通的茶叶才值几个钱,但你要说名茶,那价格又要翻上多少倍?

人参的价格也很能说明问题。直到嘉靖年间,人参仍是一种价格低廉的商品,一斤人参只要白银一钱五分。而到了万历年间,参价上涨至约3两白银每斤——原因前文说了。而至崇祯时,参价已高达到十六两白银每斤。

而人参地位大变,直接成为神药,其实还是发生在鞑清代明之后,其主要原因大概有四条。

其一便是人参被视为清朝王气的具现。本来人参的命名,就有着很强的神秘性。比如,隋唐志怪传奇小说《广古今五行记》中有一个故事:“隋文帝时,上党有人宅后每夜闻人呼声,求之不得。去宅一里许,见人参枝叶异常,掘之入地五尺,得人参,一如人体,四肢毕备,呼声遂绝”。

这种说法一直流传下来,甚至影响了李时珍,《本草纲目》中也将这种志怪玄谈视作人参药效的由来写了进去:“参渐长成者,根如人形,有神,故谓之人参、神草”。

具体到清朝,因为产参的东北乃是“龙兴之地”,充斥“王气”,人参很自然地被视为这种“王气”的具现。比如,乾隆年间的著名文人阮葵生就说:“自辽阳以东,山林中皆有之,盖地气所钟,岂偶然哉?”——这是明确将人参的生长与东北的地气联系在一起,至于他这个说法明显是捧鞑清臭脚的问题,那倒是不必多谈,总之这些说法加强了人参迷信,这是肯定的。

其二则是清廷垄断人参贸易,推动参价暴涨,加剧了民间的人参迷信。

上党参从市场退出后,大明只能从关外女真人手中大量进口辽东参作为替代品。女真和大明的人参贸易数额极大,是女真崛起的最重要财源。

比如在原历史上,从万历十一年七月到次年三月,八个月时间里,海西女真人在边境和大明交易二十六次,售出人参1733.75斤。万历十一年至万历十二年,仅大明朝廷为购买人参就付出了白银三万两。

以上这两次交易还只是官方收购,不算数量更大的民间贸易。所以为减轻国库压力,降低人参价格,原历史上的大明朝廷就曾一度关闭边市,导致建州女真积压的十多万斤人参全部烂掉。

这里头还有一些其他事,眼下暂时先不详说,总之在纠葛不断的人参贸易中,女真渐渐集聚起了对抗明朝的力量。

鞑清入关后,其皇室继续将人参贸易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清初,皇室在东北设有专门的采参组织“打牲乌拉总管衙门”,八旗王公也被允许派人到指定的山上采参。私人采参被严厉禁止,甚至有“采参处如遇汉人,一概缉捕”的诏令。

乾隆年间,为加大对人参贸易的控制,又成立了“官参局”。规定凡进山采参的民众,必须持有官府发放的凭证。官参局收上来的人参,部分上品供宫中使用,部分交给内务府售卖或处置,剩余的才卖给参商。

清朝的人参管理制度极为复杂,但归根结底,其制度保证了东北人参贸易的利润,大部分落入皇帝私囊——最多时,数额达到每年100万两白银。

朝廷垄断人参贸易,其结果就是参价的暴涨。比如,在江南地区,内务府指定“江南三织造”(江宁织造、杭州织造、苏州织造)、粤海关等为人参特许经销商。这些官办经销商不遗余力哄抬人参价格,于是到了乾隆中期,人参价格已达六百至八百两白银每斤;嘉庆年间,更突破至两千两白银每斤。

参价的暴涨,是与人参的神化相辅相成的。生活在乾隆时期的医生徐灵胎,曾经写过一篇《人参论》,提到时人存在着一种“因人参价格高而迷信其疗效”的心理:“夫医者之所以遇疾即用,而病家服之死而无悔者,何也?盖愚人之心,皆以价贵为良药,价贱为劣药。”

这段话的大意很简单:患者觉得参价既然这么高,那人参自然是最好的药。医者也乐于利用患者这种心理,动辄给他们开人参吃——患者吃了人参后,病情好转当然是人参的神妙,若病情仍不见好转,也不会埋怨医生。因为在他们看来,人参治不好的病,那肯定就是真治不好了。

嗯……后世某些所谓气功大师,对这种思维的利用也是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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