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千千小说网>历史军事>大明元辅> 第117章 振兴北瓷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17章 振兴北瓷(2 / 2)

一类义子义女型的奴仆,主人家可以对其生杀予夺;而后一类的,则达不到生杀予夺这个层面,然而朝廷对这一类奴仆的认定一直没有准确说法,通常来说,主人家只要不直接杀人,其他情况朝廷基本是不问的。

事实上,主人家就算真杀了,朝廷或者说官府会给于的惩罚也十分轻微,对于势力强大的那种主人家,这种惩罚忽略不计就好。

然而明朝家奴对主人家的犯罪,在大明律中是有非常明确、非常严苛的规定的。比如说“凡奴婢殴家长者皆斩,杀者皆凌迟处死,过失杀者绞,伤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以及“凡奴婢骂家长者绞。若雇工人骂家长者,杖八十,徒二年。”

义子义女类的家奴哪怕骂主人一句,就要绞死;如果敢动手打了主人,斩首;如果更厉害,杀了主人,那没得商量,直接凌迟处死。

雇工类的家奴也没强到哪去,骂主人一句,就要杖八十,坐两年牢……

为何明朝后期打仗全靠家丁?原因当然不止一条,但这一条必然不能忽视:主人家对家丁生杀予夺啊!你一个家丁不听主人家的话,人家说杀就杀了啊!

现在这三位大匠就是雇工性质的高家家丁,因此高务实的决定,就相当于他们的圣旨了。

高务实听完三人的讲述,看了母亲一眼,微微皱眉地道:“娘亲,您给儿子一句实话,您让儿子搞禹窑,究竟是只为了赚钱,还是……有更大的期望?”

张氏目光一闪,又坚定了下来,看着高务实,道:“务实,高家也好,张家也罢,都是北人,咱们不能光看着南瓷耀武扬威呀!你现在要钱有钱,要势有势,为什么咱们高家就不能为振兴北瓷做点事呢?”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