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打广告,总不能去男性受众居多的电视剧里植入。
常态下,有个共识就是,女性比男性更轻易的产生消费冲动,成人里,相对年轻的就越容易相信广告。
如何通过节目锁定大众广告人群,是很考验各大电视网的播放部门,而如何投放广告也考验着广告商们的眼光与远景。
能否双赢,一念之间。
至于最后的dvd发行,大致跟电影的线下发行差不多,版权制作方要比发行方多拿。
所以,这份合同里,先抛开不可预测的广告植入费用。
如果收视率稳定破3,莱曼至少能赚到电视台付费播放的1800多万;破4,至少2300万,破5,大约3000万......以此类推。
反正巅峰时期,稳定破7的《老友记》,带给电视台的收益,一年至少在5个亿以上。
制作方大概在一个多亿左右。
妈蛋,广告商真的是狗大户。
可惜,广告费用,制作方一般拿不到多少分成,大头都给电视台吃了,这也是业内的一般情况。
就像莱曼签订的《越狱》广告方面的合约,制作方只能拿不到3成,条件还则苛刻。
没办法,平台渠道就是天然处于食物链的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