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陆骁不回来吃饭,苏玉娇就把上午买的羊腿留着准备晚上一起吃,中午就让好婆把那两斤羊小排做了。
这羊肉是部队在附近村里买的,天天爬坡上山的到处放着吃草,肉质鲜嫩又紧实。
而好婆为了感谢苏玉娇对她们祖孙的帮助,每天做饭更是尽心尽力,恨不得天天做不重样的饭菜。
今天这羊小排在问过苏玉娇的口味后,好婆就决定用她曾经跟乡下做大席的师傅学来的技术做成黄焖羊肉。
配菜是今年新下的芋头,用的全都是跟小宝拳头大小的小芋头,这种芋头煮熟后的口感最佳,粉糯糯的还有一股清甜味,再加上羊肉的香,特别好吃。
饭桌上,苏玉娇看祖孙俩要么只炒吃青菜,要么就只夹芋头吃,便拿起饭勺一人给舀了一大勺肉放进碗里。
她笑着劝道:“好婆,阿满,你们就当这里是自己家,不要拘谨。”
其实现在来看,当初她选择资助阿满来分军区上学的决定,怎么看都是她赚了。
好婆虽然上了年纪,但她手脚麻利又勤快,做饭又好吃,而且阿满也很懂事,不光能帮她看护小宝还能带他玩。
昨天去咨询过蒋青了,部队小学这边报名入学是不需要交学费的,只要每个学期交一次书本费就行,一年两个学期下来也才八块钱。
而她们两个人住在家里吃用上面哪怕跟他们一样也花费不了太多,更何况好婆一个月的雇佣费才五块钱,这么算下来,完全是她赚了啊。
没想到小小的一次善心,居然给她带来了这么多方便。
吃过饭后,苏玉娇抱着小宝半坐在屋里的躺椅上边看书边酝酿睡意。
迷迷糊糊想着,若是她没带好婆她们过来,她现在肯定过不上这么悠哉的日子,除了无聊了些,跟在首都自己家比也没什么不同的了。
所以等午睡醒来后,苏玉娇兴致勃勃的拿出一本新的故事书,一边给小宝和阿满讲故事,一边更认真的教他们认识书上的字。
阿满比小宝大的多,学认字的速度也要快一点,苏玉娇原本是按原来教小宝的进度来教她的,可渐渐的,她在阿满身上体会到了更多的教学快乐。
一连教她背了两首诗后,高兴上头的她又领着阿满和小宝出门去供销社买文具去了。
晚上陆骁回来时,又拎了两条鱼回来,还有一篓子个个足有他拇指长的大河虾,他交代好婆两条鱼,一条清蒸一条红烧,虾不用怎么做,就白灼就行。
苏玉娇喜欢吃海鲜,但这边不靠海,以前在首都还能时不时的买到,来到这里后只能吃吃这些河鱼河虾解馋了。
吃过晚饭回到房间后,夫妻俩对视一眼,有志一同的先把儿子哄睡着了。
苏玉娇洗过澡后坐在床边拿毛巾擦被水淋湿的发尾,等看到陆骁浑身带着凉爽的水汽走进来后,便把毛巾盖到了他还在往下滴水的头上,随后抬起一只胳膊,掌心朝上伸向他问。
“我的生日礼物呢?光剥虾可不算哦。”
陆骁接过毛巾随意呼噜了两下短发茬,然后笑着走过去牵住她的手把人带到了梳妆台前坐下,又示意她打开中间那个抽屉看看。
“神神秘秘的,你什么时候放进来的啊?”
苏玉娇怀着期待一点一点拉开了抽屉。
只见里面放着一个两个巴掌大的黑色木盒,盒子上还带锁扣,却并没有上锁。
她打开木盒,只见里面放着一对精美的银手镯,镯子上的雕花繁复又精致,每个都缀着小巧的铃铛,一看就是出自老手艺人的活。
苏玉娇拿着简直爱不释手,来回比划着就要陆骁帮她戴上试试看。
“这么漂亮的银镯,你在哪买到的啊,也太好看了。”苏玉娇晃了晃手腕,银白的光闪过眼睛,她可太喜欢了。
陆骁捉住她一只在面前乱晃的小白手,低头亲了一口才说:“你喜欢就行,是在这边一个少数民族寨子里找人打的,就知道你会喜欢这种款式。”
苏玉娇起身主动坐到他腿上,抱着他就亲了一口,惊喜道:“那肯定废了不少时间吧。你居然能瞒我这么久。”
“不是最近打的。”陆骁犹豫了下才把这镯子的来龙去脉都告诉她:“是我刚来这边没多久的时候遇到的那个老师傅,那时我听说这边的一些少数民族的姑娘出嫁都会穿戴一身的银饰,我有幸见过一次,当时就想你肯定喜欢这些花里胡哨,咳,精致漂亮的东西,所以我们结婚的时候,我就偷偷找那位老师傅打了这对镯子。”
至于当时为什么没有送出去,而是拖了四年之久才到苏玉娇手上,这其中的理由不用他说明白,小夫妻俩就都心里清楚。
“娇娇,我知道这对银镯子跟咱妈给你的玉镯没法比,但这是我目前能送出的最好的礼物了,等我以后也给你攒一身漂亮的银首饰好不好?”陆骁握着她细白的手腕想,他猜的果然没错,娇娇带上更好看。
“好,那我就等着你给我打首饰。”苏玉娇先欢喜的应了声,随后晃了晃手腕搂住他说:“哪有,妈妈送的镯子我很喜欢,你送的这对镯子我也很喜欢,就是有点可惜,现在不能带出去。”
“早晚有一天可以让你戴上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