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都在热火朝天修桥修路,利城也不例外。利城作为一座大城,沈黎早就派人前去修路,前期的修路的钱,还是沈黎自愿捐赠的,不过利城的豪绅知道还可以给自己立功德碑,就立马阻止了沈黎的慷慨,许多路段都是当地民众捐银修成的。
一队骑着骡子的突厥人正站在利城城门口,他们得卸货,最近城中对羊肉的需求量增加了,他们送完这批货,又可以买充足的盐和糖带回去了。
“这里果真是利城?”一个少年用一中有些新奇,又有些故作不耐的语气问道。他身上还穿着羊羔子皮做的衣裳,因为他们一路从草原走过来,晚上和黎明的时候,草原的温度还是很低的。不过此时已经是太阳高升的时候了,不再适合穿这身衣服,他不耐烦地扯了扯自己的衣服,很想脱了打赤膊。
幽州偏北边,且汉人比较多,又与奚族、契丹、突厥临近的城就是利城了。利城是最复杂的城,与大部分人口都是汉人的蓟城不同,这里的民族混居在一起,但是冲突会比较多,人也不咋讲道理,谁的拳头大,谁的“道理”就能被人“接纳”。
利城的城门守卫最为严苛,可是近几个月,居然渐渐宽松起来。
一些突厥人,胡子拉碴的,以往进城都要被盘问许久,如今却是不用了。
“阿努,早就跟你讲了,利城,不一样了,你当时,都不愿意随我们来。”一位个子特别高,看起来有一米九的突厥汉子笑呵呵地道,可能是因为对这边的语言还不太熟悉,说话总是一顿一顿的。
他们这一行人,都是姓仆固一族的,算是个贵族姓,不过部族也不算出名,只能说,是个不大不小的部族。
那个叫阿努的少年在族人的队伍中不耐烦地道:“那又怎么样,这个地方比咱们那里好,可是这里的人也不会欢迎我们的。阿圭叔(不论父亲年纪排行,只要是父亲的兄弟,统称叔),他们就算不在我们进城门的时候搜我们身,我们回去的时候,也会搜我们的包袱的。像防贼一样,防着我们。”
仆固全名叫仆固·圭,其实本来是奚族人,只是当年他还小的时候,奚族同契丹打了数仗,他娘就是那个时候被一个突厥人抢走的。那个突厥人,严格讲,还算是他娘的救命恩人,因为当时有几个突厥人对他娘不轨,他娘反抗得厉害,划花了其中一个突厥贵族的脸,正要被砍死之际,被那个叫仆固·紘的突厥人救下来了。
那时候,他已经在他娘的肚子里了。仆固·紘并不打算对他娘做什么,对他娘还挺客气的。他信佛,看不得杀生,那一整天,他娘看见这个叫紘的男子救了不少人。力气大,还不杀生,简直像一只熊只爱吃蜂蜜,不愿意捕猎一样。
他娘很快喜欢上了这个独特的男子。
至于他的生父究竟是谁,其实他也不太清楚。他们奚族,本来就挺随意的。看上什么人,直接问要不要晚上一起睡。怀了就一起养,不想一起养,那就给点粮食,不给也可以,反正族里的孩子都是一起养,哪家有吃的,就去吃,谁也不会赶走那些孩子。
奚族虽然开头打了几次败仗,后来又打回来了。总之,两族关系一直不太好。
那个时候大昭对这里的管控比现在薄弱,因此两族交战,并没有汉人援助奚族。奚族毕竟人少钱粮少,更不如突厥人悍勇,契丹喜欢过来劫掠一番,然后打道回府,如此几次,奚族更加贫弱了,且也没有什么攻打的价值,突然奚族人那年练兵很有成效,变成了硬骨头,不好打了,突厥人又不喜耕中,对抢他们的土地不感兴趣,因此没有继续侵犯下去。
总之,他娘和仆固·紘的当时还是分居两地的,不过他知道,他娘和紘是情人关系。生下他之后,紘就提出要带他娘离开奚族,跟他回突厥。他娘无父无母,无兄无弟,想了想,没怎么犹豫,就同意了。
他出生在突厥,跟他养父姓。后来养父同他娘又生了三个孩子,这三个孩子现在也都成家了,阿努就是他大弟的孩子。
这个孩子其实很喜欢幽州这个地方,因为每次有从幽州方向来的行商,他都伸直了脖子去看。只是为人不够坦诚,总爱言不由衷。
“虽然你学了汉话,喜欢吃汉人的食,喜欢穿汉人那里传来的橡胶做的胶鞋,但是你就是不喜欢汉人,更不喜欢奚族人,是吗?”
仆固·圭如此问道。
阿努涨红了脸,“反正、反正,我第一次来这里,他们都不喜欢我,那我也不喜欢他们。”
仆固·圭想起他娘跟他讲的细棉布在利城可以买到,也不在意阿努的抱怨,牵着别扭的阿努,朝着前方走去。
这里比以前热闹多了,新来的幽州城城主管辖利城,给了他们突厥人一些方便,他们只要去官府办理暂住证,一次性可以在城内居住半个月。不过,这半个月,如果作奸犯科,或者大量购买铁器,都会被拉进“黑名单”,以后想来,也就难了。不是没有人打过歪主意,铁器在草原一直很昂贵,一把菜刀有时候可以换一头羊,可惜,突厥人根本买不到铁器,因为他们与汉人的长相不同,注定没办法低调行事。
仆固·圭也没想过做坏事,此番前来,主要是为了让自己的侄子见见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