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回:“兰灵小姐,这经纪人你是当定了。”
兰灵:“???”
兰灵被初筝‘劫持’到她现在住的酒店。
真的是劫持。
兰灵拎着高跟鞋,站在门口,说生气也谈不上,说不生气又有点生气。
大概是自己纵横娱乐圈这么多年,还没遇上这样的艺人。
哪有逼着别人当自己经纪人的?
你说她要是个男的,她还能觉得,是看上了她的美貌。
可她是个女孩子。
为什么就非得是她?
初筝将一份合同放在她面前:“看一下。”
兰灵:“……”
合同都准备好了!
“迟小姐……”
“今天你不签,恐怕不能离开这里。”初筝坐在对面,翘着二郎腿,摆着大佬的姿势,气定神闲的瞧着她。
我再去找个经纪人,时间都来不及了。
被迫倒带是不可能的!
所以不签也得签!
【……】小姐姐找个经纪人,找出了霸道总裁逼迫小娇妻签卖身契的架势,它也是服气的。
兰灵:“……”
日了狗!
“迟小姐这是非法囚禁,犯法的你知道吗?”
初筝:“哦。”
毫不在意。
兰灵:“……”
圈子里没说这小花旦是个这样的性子啊?
不是说挺好相处的吗?
这特么的上海滩来的大佬架势,是那个挺好相处的小花旦?!
开什么玩笑!
兰灵叉着腰,扔掉手里的高跟鞋,拿起合同。
合同只有几页纸。
兰灵很快就看完。
整个合同几乎是胡编乱造……用这么形容没什么毛病。
唯独薪资看着令人很是心动。
可是结合上下文,更像是胡编乱造!网,网,大家记得收藏或牢记, .报错章.求书找书.和书友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