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直接上网抄的吧?
连姜炜那一整通乱七八糟的自言自语都听全了,再看篇情书也没什么吧。
就当检查他作文好了。
他把里面的信纸拿出来,整整两大张纸,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
庄锦路是知道姜炜那狗爬字的,不过这信纸上的字迹倒是一笔一划异常端正,连一个写错字划改的笔迹都没有,几乎可以想象姜炜写下这封信时的专注和谨慎。
他开始看。
“——致我的小王子:
我不知道这封信什么时候能被你看到,也许会被扔掉,或者永远放在角落里吃灰尘,毕竟喜欢你的人这么多,我也不是特殊的一个。但是,如果你真的能看到,我希望你能看下去,不要不耐烦,好不好?
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就像是人群里的发光体,我被你吸引,一眼就记住了你的样子。后来,每次见到你,我大脑里的多巴胺就开始急速分泌,想让你注意到我,想全世界只有我能在你视网膜上倒立成像。
有时候你冲我笑一笑,我的交感神经就开始兴奋,心率直线飙升,血流从左心室迸向全身,连带着血压也一块增高,我就知道,我遇见了爱情。
虽然我知道爱情是多巴胺,去甲肾上腺素和血液中的复合胺这些激素共同作用产生的,也许有一天它们的分泌量会逐渐减低,但你就是我的激素刺激物……”
看到这里,庄锦路憋不住笑出声,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这个蠢货,该不会为了迎合他的喜好,连写个情书都要正儿八经地查一堆资料才敢下笔吧?
庄锦路扶着额头,不知道下面还有什么惊世骇俗的言论在等着自己,都不敢往下看了,就先去看了结尾那两段。
“……我终于意识到,现在的我还没有能力可以保证你跟我在一起,未来一定会幸福。我舍不得你受一点点委屈,你是这个世界送我的最珍贵的礼物,我不想随随便便给你空乏的承诺。
我的小王子,我现在不会对你死缠烂打影响你学习的,你继续追求你的梦想吧,我相信以你的实力和毅力,没有什么事是你做不成的。未来某一天,我一定会拿着玫瑰花,走到你的面前,告诉你,我真的很喜欢你,想要和你一直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