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苗苗啊!将来要继承家里大业的那种!给少了的话,我们岂不是在看不起我们自己家的掌中宝吗?那必须是不行滴!
就像是救了个普通人,你让他拿个十万当谢礼,成吗?那不成,人家没准全部身家都没有十万呢。但是你让首富拿十万出来当谢礼?他甚至给不出手!太少了!
林汐也不纠结,干脆就利落的收下了。
“那我就托大收下了,秦小公子确实懂事又稳重,我倒还是第一次见到比我家乖崽稳重的呢。”
她这么一夸,把林颀也给夸进去了。
秦臻倒是觉得,这个娘子确实是个实在人。她夸自己的孩子好,然后用她觉得好的自家乖崽来做对比,岂不是说明他的乖孙更好吗?
两个家长相似一笑,都露出了一种身为家长才懂的神秘表情来。
又在门口聊了几句,林汐这才知道,秦家虽然不是城中大姓,但是他们家世代书香门第,却也是一户高门大户了。而秦仲平日里都拘在家里念书,难得碰上了这样的盛况,家里也不忍心一直这样拘着他的性子,就把人放出去玩了一会儿。
结果没想到那下仆竟然偷懒,没仔细盯着,一个不留神,就让秦仲被那拐子给拐走了,秦家上下是闹得鸡飞狗跳,秦老爷子自己也好悬没直接气得就过去了。
今日一大早得到了消息说是有人找到了那些被拐子拐走的孩子,秦老爷子是自己想要过来亲自接回乖孙的,但是他昨晚闹了一夜没睡,精神不行,熬不住倒下了。
睡了一觉起来之后,他看见乖孙自然精神好多了,又听媳妇儿说了那场闹剧,连忙自己亲自过来再郑重道谢一次。
“听说你和那乞丐追了一夜,才追上那拐子的马车?”
秦臻问着,自己都觉得有些不敢置信。
一夜追上马车,那需要何等的脚力和精力?
林汐看他好奇,也点点头不怕说道,“是啊,整整一夜,看到那天快亮时,我还以为追不上了,没想到就在眼前,他们躲在那义庄里,倒是给了我们机会。”
秦臻也不免唏嘘,若不是因为这样,他也看不到乖孙了。
他才想着,忽然低头注意到了,林汐的鞋袜红了一片,大吃一惊。
“你的脚!”
林汐低下头来一看,愣了一下,然后想到了什么,摆摆手。
“没事没事,就是上次乖崽病了的时候我抱他去寻医,脚下还没好全吧,一点小伤,家里还有膏药,我回去擦擦就是了。”
这还叫没事?秦臻瞪大着眼睛看着她脚上白色的鞋袜晕染开来那一大片血迹,只觉得对着娘子佩服不已。
而且听她话里的意思,之前竟是徒步带家中小儿去求医的?
秦臻大抵还是能够猜测到一些的,但是这么一想,这娘子脚上有着旧伤竟然还去追那马车,当真是,令人佩服。
又想到家中的子侄们一个不如一个能吃苦,秦臻难免唏嘘,若是他们能够有这娘子一半,那他何必将全部心里倾注在六岁小儿身上?
余光看见那林家小公子,看起来和秦仲不差许多,但是显然懂事得很,做事也不像他教出来的秦仲那样过于死板;又想到那割布做记号的事情,秦臻难免在想,若是秦仲能够和这林小公子常常来往,或许能够沾染一分半毫,这样对他来说,未尝不是好事。
心里打定了注意,秦臻一边让家仆把东西都搬进去,一边和林汐套近乎。
他和蔼的态度和温和的口气,很像是林汐在现代的时候公园里碰见的老大爷们,林汐也没有了那种距离感,十分大方得体的和他交谈着,偶尔说些家里的小生意,和她的一些见地,倒是让秦臻更加感叹。
这娘子虽然看起来年岁不大,出身粗鄙,但是却谈吐不差,不像是那些被娇养出来的小娘子们,竟是少见的实干派。
他又看见林汐一边帮忙一边喊着林颀也帮忙提些他能够提的东西,林颀小脸上没有半分不耐,甚至有一丝自豪地挺着小胸脯,心里又斟酌了几分,装作不经意地开口问道。
“不知道娘子可有安排林颀去学堂?”
林汐正在把布匹卸下来,这些东西她虽然不是很懂,但是摸着料子就觉得很不错,打算到时候拿去成衣店看看能不能让他们帮着做成衣服。
听到这个老丈问她,她抽空答道。
“已经有想法啦,我听说那明公学堂要九月才收人,现在正在攒钱呢,到时候应该没什么问题,乖崽就可以过去上学了。”
十两银子她其实现在是有的了,就是一下子给出去之后有点过于穷了点。不过这段时间卤肉加上香皂生意,应该又能赚一笔钱,她倒是真的不愁钱的问题。
“这般甚好。”
秦臻欣赏地看着她,摸了摸胡子,明公学堂,那便是和秦仲小子一样了。
他心里自有考量,又放任秦仲允许他在林家玩上小半天,留下一辆马车和仆人接他回家,自己便先上马车回家去了。
既是林颀要去明公学堂,他去信问一问看看,若是可以,让林颀那小娃娃和秦仲住到同一间书舍里去,没准是个不错的主意。
林汐哪里知道乖崽已经被人给盯上了,这边她刚安排好所有的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