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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看到安夏,林荣伟都被她的容貌吸引而挪不了眼,以前的安夏并没有这般夺目,今日仿佛带着一股漫不经心却又冠绝天下的气势,美得让人不敢有任何非分之想,甚至不敢靠近。
清冷绝丽的容颜在一双清澈极亮的双眸中,透出三分冷漠,让人不敢小觑。
再看跟许美凤一起出来的小女儿林月娇,腿上穿着一条时下最时髦的黑色健美裤,还是那种闪闪发亮的黑,越发显得两条粗壮的腿像两根柱子,上身单穿一件宽松的桃红色马海毛的毛衣,其实这是九十年代最时髦的穿法了。
健美裤能够很好的显出腿型,越是又细又长的腿,穿健美裤越好看,而马海毛是这时候最贵的毛线,带着长长的绒毛,织出来的毛衣毛绒绒的可爱又洋气,黑色配桃红,也十分艳丽。
但这一切毁在了林月娇的身材上,她本来就骨骼粗大,宽肩大垮粗腿,因为胖整个人厚实地像一堵墙,这一套衣服穿在她身上,非但没有遮掩她的肥胖,反而更加凸显她的缺点,加上她皮肤偏白,更显得像个发面馒头般肿胀。
她的白让她脸上那道红褐色的疤痕越发明显,当她跟安夏站在一起,被安夏犹如灯泡般透亮的皮肤映衬得,越发像一个惨白的死胖子。
看到这一切,林荣伟眼里闪过一丝嫌弃,虽然没说,但皱了皱眉,落在许美凤眼中。
许美凤真的很嫉妒,心头越发愤怒和不平,凭什么自己比不过安珠那个死人,自己的女儿也比不过她生的乡下丫头,安珠当年就白净地不似乡下人,没想到安夏居然也是如此,尤其是安夏那双修长笔直的腿,被浅蓝发白的牛仔裤映衬得越发纤细,配上蓝白条纹相见的长袖衫,让她看起来干净阳光,活力四射。
“夏夏这身衣服真好看,怎么没见你穿过。”
“新买的,所以才穿!妹妹这身真时髦,现在大商场健美裤都买不到,全都断货。”
“哼!”林月娇昂着头,“那当然,这条裤子是二姨夫托人从魔都给我带的,还有这件毛衣,那边儿最流行的款式,武市还没有呢。”
“马海毛是好看,毛绒绒地看着真可爱。”
“没想到你一个乡下人,还知道这是马海毛。”
林月娇越发高傲,只有许美凤看出,安夏眼中的笑意深处,满是嘲讽,衣服都是最好看的,怎么穿到女儿身上还不如校服好看,显得女儿又土又胖还没精神。
“荣伟,咱们去菜场买点水果吧。”
林荣伟没做声,但脸色不好,这几日家里没少花钱,又不是过年过节,买什么东西,但说不买又显得自己小气,自己好歹是个领导。
到了市场,许美凤买了一挂香蕉,一兜子苹果,又买了两瓶白酒,还要买条烟的时候,被林荣伟阻止了。
“行了,买那么多干什么,又不是过节,这些够爸妈吃一阵的了,赶快走吧,来来往往被别人瞧着不好,我现在是领导,要注意形象。”
“买点东西怎么就影响形象了?”
“行了,差不得了,家里这个月开销大,你别到了月底又跟我说没钱。”
许美凤有些不高兴,但还是没买别的,一家四口来到徐老太家,这是安夏重生后,第一次到许老太家,前世她可没少来,许老太把她当牛马使唤,她不光要伺候许美凤和林荣伟,还要伺候许美凤的爹妈外加她的娘家人,那时候她也很累,但每次想到许美凤对自己的好,都咬牙忍了,可现在想想,许家根本没把她当人看,作践她呢。
她做了一桌子好菜,却不能上桌,只能在厨房等着,等他们吃完了,自己吃点剩菜,还要负责刷锅洗碗,再或者许家人把不穿的破烂衣服给她,好像给了她多大的恩赐,每次聊天都要拿出来记说,宣传得左右邻居全都知道,好像给了她一座金山银山似的。
再来到许家,她绝不动一根手指,除了吃饭。
许老太早早就在屋里指挥大女儿跟大儿媳妇干活,当然主要是大女儿,许美丽大姐是个勤劳传统的女人,操持家务一把好手,干活虽然慢一些,但特别仔细,她早早就来张罗今天的聚餐。
反而是许家大儿媳妇,到了厨房东瞅瞅西看看,扒了一头蒜,就说头疼干不了活跑到上房客厅看电视,许美丽早早到了,她丈夫早上说还有业务,中午一定赶回来,至于儿子在外地上学,家里就许美丽一人,也没什么事,吃了早饭她就来了。
许美丽一来,就被许老太拉着到屋里说话,干活是不可能的,母女两说了会话,就站在门口等许美凤一家,手里还抓着瓜子,边儿说边儿嗑。
“你小妹可算熬出头了。”许老太昂着头,鼻孔都快仰到天了,他家两女婿都是领导干部,在这一排邻居中,他家是独一份。
“只是人咋还没来?”徐老太跺跺脚,散去脚背上的瓜子壳,不住朝前面张望。
“等会就到了,现在还早,对了妈,一会儿荣伟来了,你可不能像以前那样对他,现在他是领导了,听我老公说,荣伟工作能力很强,很得新厂长赏识,以后前途无限,所以你现在跟他说话要客气些,对他好些,别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