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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不归山四(2 / 3)

,我们用法阵遮掩身型就好!”

“哦。”萧子双还有些不明所以,但萧子衡已然拉着她往旁路赶去,萧家那几人也跟了上去。

等走了段路,萧子双还是有些不放心道:“二哥,咱们寻宝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啊,干嘛不好人做到底为她三人护法等她三人灵力恢复啊!”

萧子衡驻足,无语又宠溺的点了下她脑袋:“你啊,没看出那姑娘对你的防备之意吗!你和人家熟吗!万一我几人也有歹意,趁着她三人打坐之时动手呢!”

“啊!”萧子双恍然大喊了声。

见萧子衡已往前行去,她忙忙跟了上去,并暗自生气嘟囔道:“好你个任雨飞,我好心帮你们,你竟还敢怀疑我!”

萧子衡笑道:“也不能这般说,我倒挺欣赏那姑娘的,她不仅谨慎,还挺通情理,你没看她最后同意了你的提议吗!定然是考虑到你的感受和心意。”

萧子双不忿嘟着嘴道:“这还差不多。”

“对了,你们是怎么认识的”萧子衡看她一眼,顺势问到。

“这个-”萧子双本想告诉他事实经过,但又想到身后还有几个萧家弟子呢!她忙转头看了一眼,发现果不其然那几人也竖起了耳朵等八卦呢!

“这个,等日后有机会了再告诉二哥。咱们快去寻宝吧!秘境时间珍贵!”

萧子衡瞪她一眼,笑着摇了摇头,一行人才向山内行去!

而这厢任雨飞三人打坐之时终于没再出什么岔子。任雨萱和王梨花二人虽有些遗憾,倒也没有埋怨她没有同意萧子双邀她三人入队一事。两人虽是怕再遇到那些夺宝的亡命之徒,但也晓得富贵险中求的道理,入了人家的队,必然失去很多话语权。她二人更多的是相信任雨飞,毕竟三人是彼此最熟悉、最要好的朋友。

三人收拾妥当,继续向不归山深处行去。中途又采了不少灵植,猎杀了几只妖兽。

这日三人无意中到了一片琼枝玉华树林处,三人有些期盼的继续小心往里行去,果真发现了一只五级血角麋鹿正在勾着脖子吃那玉华树叶,三人喜意非常。

这血角麋鹿可是个好妖兽,它全身是宝。血角麋鹿的血角和鹿血有延年益寿、补血益气,治疗经年旧伤的功效,非常珍贵。而用血角麋鹿的四蹄可炼制速度加持类法靴,皮可做衣物,身上的肉也是富含灵气,口感鲜嫩。

既然用处这么大,自然是非常受修士欢迎。可太受欢迎也不是件好事儿,修士不是要把它们当祖爷供着,而是贪图它们身上的皮肉血骨。这种灵兽在坤行修仙界早就被杀绝了!

血角麋鹿虽然挺大一个儿,但却是个纯良的素食主义者,因此这牙不尖,爪不利的,可想攻击也不够凶悍。其实它们压根儿就不会主动攻击其他妖兽和人类,血角麋鹿是见人就跑。而它们唯一擅长的生存技巧便是跑的快,仅有的攻击手段便是口中可吐火。

加上血角麋鹿本身就不易繁衍,生性高洁,对生存条件要求苛刻,只在长有琼枝玉华树的地方才能生存,在大多数的修仙界已是不见了这种灵兽的痕迹。

发现这血角麋鹿后,任雨飞三人便计划着分从三个方向打算偷偷包抄向它。虽是三人都各自开了隐匿阵,推移着那阵盘偷偷前行,可血角麋鹿本非常具灵性,总觉得有危险蛰伏,停止了嚼咬树叶的动作,瞪着双无辜的鹿眼这边瞅瞅,那边看看。

但任雨飞三人都推着隐匿阵盘呢,它貌似什么都没看着。可还是有点心里不安,算了,不吃了,早点回去吧!

血角麋鹿遂迈开前蹄“哒哒”转身向后行去。

嘿,这可得了,任雨飞三人小怔。本来她们三个都在那血角麋鹿的左方百十米远,三人商量计划的是任雨飞和任雨萱分别绕至前方和右方,王梨花还从左方对那鹿包抄夹袭,这会儿三人都已然归了位,正推移前行,偏偏这血角麋鹿又掉头往后走了!

那鹿“哒哒”着越走越快,任雨飞一看形势不好,三个也没隐匿的必要了,忙忙把阵盘往储物袋一收,就撒腿运起神行步飞快追去。任雨萱和王梨花见她现了身型,两人也飞快收了阵盘,向那血角麋鹿追去。

这会儿那血角麋鹿一惊,扭头左右身后这么一看,发现了三个人追来,“呦”了一声忙撒开了蹄子就向前窜去。

它这一跑,任雨飞三人别说追上了,距离越拉越大,任雨飞一看糟糕,血角麋鹿果然跑的快啊!

可见了宝贝总不能放任宝贝跑了!任雨飞本来怕不巧被认识宫合欢的人认出而惹麻烦,并没想动用从宫合欢那里缴来的法宝,可这会儿顾不上那么多了,她忙停下来取出那双法靴滴血认主,急急穿上,又去追那血角麋鹿。

这追风靴果然是个高级货,换上加持了灵力速度立刻提升了两倍。任雨飞没多会儿就超过了任雨萱和王梨花的平行距离。

见任雨飞突然跑那么快,任雨萱和王梨花二人还挺吃惊,不过更多是开心,这样就能追到那血角麋鹿了,她俩刚也在担心照她们原来的速度是铁定追不上了。

任雨飞跑的飞快,离她二人的距离越来越远,渐渐拉近了和那血角麋鹿的距离。离血角麋鹿还有一段距离时她就撒开了各种道法攻击,搞的那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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