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的天气似乎都不错, 园山上的梅花也开得正好,我听同僚说山顶上那一座园子里的十几株寒山香雪梅也开了, 香气宜人,令人闻之欲醉,娴娴明日若是有空闲, 不若与我一道去赏梅花?”裴舜卿坐在应娴身边给她磨墨,闲聊般的提起了这件在心里放了好几天的事。
应娴画完了一根花枝,退后一步看看,觉得不太满意, 听了这话后, 扭头看向裴舜卿。他穿着一件闲适的深蓝衣衫, 挽着袖子磨墨, 鬓角边上支棱出几根细小的绒毛, 在映进来的光中泛着一层光晕, 那样子简直是好看极了, 手好看,脸好看, 眼睛格外好看。应娴总是觉得被他这么看着,这具健康的身体也会出现上辈子那种心慌气短的毛病,就好像发病了一样。
仔细想想,说不定她这喜欢看美人的状况,也是一种病呢, 所以说生病也还贴切。
应娴捏着毛笔, 抿了抿花瓣一样的柔软小嘴, 嘴里应道:“喔,那好哦。不过,那上面的园子是私人的吧,听说一般不轻易让人进去看的。”
裴舜卿云淡风轻的笑笑,“我恰好与那园子的主人认识,算有几分薄面,进去看几株梅花自然可以。”
这话是胡说的,那园子的主人是良亲王亲孙子齐致钰的园子,说起齐致钰,他与裴舜卿差不多年纪,却是天差地别,虽在朝中顶着一个虚职,却日日不干正事,乃是个地地道道的纨绔子弟。按说这种人,与裴舜卿也走不到一处去,可那良亲王不知为何特别中意裴舜卿,日日就在几个孙子面前提起裴舜卿如何有才,所以裴舜卿还没认识齐致钰的时候,就被人打心眼里讨厌了。
这也就导致了裴舜卿第一次见齐致钰的时候,被对方好一通冷嘲热讽。裴舜卿虽然被骂的一头雾水,但他这个人腹中一肚子墨水,有点黑,所以也就不客气的软钉子怼了回去,把齐致钰气的够呛,打那之后这位纨绔子弟那是看到裴舜卿就要上前来唇枪舌战,屡战屡败,从未赢过,渐渐的他也就不爱见到裴舜卿了,裴舜卿也乐得他不找自己麻烦。
可是前些天裴舜卿想找个日子带应娴去园山上看梅花,最好是找个清闲点没有外人的地方,这才把主意打到了园山上那个园子的头上,结果一查,好嘛,那园子是齐致钰的。这可好了,裴舜卿用脚趾头都能想到,齐致钰不可能让他进去园子里看梅花的。
但,所有的事情都不是一定的,只要有心,很多事要做到都并不难。正所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所以裴舜卿特地制造了一个偶遇,然后简简单单激起那位纨绔公子的好胜心,接着顺其自然与他打了个无伤大雅的小赌,结果嘛,自然是他赢了。至于赢了的好处,就是他这个冬日,齐致钰那园子里的梅花任他看。
特地耗费了这一通功夫,裴舜卿就是想跟应娴两个人,安安静静的去看一次梅花。这会儿听应娴答应了下来,他心里着实高兴,忍不住就对应娴多笑了几次。
应娴原本认认真真在画画,被他笑的感觉眼睛都花了,最后干脆放下笔,坐在椅子上准备歇歇眼睛。她现在的身体胖胖短短的,非常圆润,平时想画画,都是直接踩在椅子上,几乎扑在桌子上画的,这会儿从桌子上起来,蹭到椅子上坐好,像个老人家那样叹着气捶捶腰捏捏手腕。
从前当了二十一年的瘦子,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健康的胖子,生活也这么艰难。胖的话,虽然没有病,走起路来也是非常累呀,还有在那趴久了,腰也痛,还有这小胖手上都是肉,握着毛笔一阵子,就会痛。
唉,果然不管是怎么样的,都有不同的烦恼。
应娴和老人家似得在那感叹,一旁裴舜卿用一种欣慰又喜爱的迷之目光看着她用小拳拳捶腰,终于忍不住的说:“累了吧,不如我给你捶捶?”他真的,真的很想碰应娴,没有那种男女之间的暧昧意味,就是单纯的想触碰她,也许是想更加确认她是活着的人,也许只是因为自己心里的爱疾,总之就是想和她更加亲密一点。
应娴没有拒绝,她出于对裴舜卿的愧疚,还有他那张脸的容忍度,态度非常的好,几乎裴舜卿提出什么她都答应了。当然主要是因为裴舜卿分寸拿捏的好,从来没提出过什么让她为难的要求。
得到应娴答应的裴舜卿,小心的伸手给她捶腰,然后他发现,小女孩子,特别是胖的小女孩子,是没有腰的,那一截疑似腰的地方,很是微妙。
不过,胖胖的应娴真是太可爱了,身上软绵绵的肉肉也很可爱,胖胖的小手也可爱。
裴舜卿脸上没露出什么,但是给人捶小腰捏小手的时候,那眼神都快化掉了。应娴也觉得裴舜卿力道拿捏的好,那手法还有几分门道,给她捶一捶捏一捏就没有之前那种酸痛感了。但是她一抬头对上裴舜卿的眼神,立马就低下头去了。
要命,这眼神受不了。
捏了小半个时辰,裴舜卿终于恋恋不舍的停手了,应娴也松了一口气。虽然说裴舜卿捏的不错,但是捏这么久,她感觉自己的软肉都被捏实了一点,可怕。
“娴娴饿不饿,要不要去吃点东西?”
“哦,好啊,刚好肚子有点饿。”应娴说着,坐在椅子上低头准备找自己的鞋子。她站在椅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