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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贸易进展(2 / 3)

千两银的一尺方镜都已经卖完了。“福瑞丰”的贺强前两天还专门登门来拜访,询问施耐德是否可以出售尺寸更大的镜子,据说是江浙那边的富商看到海汉银镜之后十分喜欢,表示愿意出重金购买更大一些的镜子,具体的价钱倒是没详说对于某些真正的大富商来说,钱真的只是数字而已,不管在这个时代还是在几百年后都是一样。

而新产品火柴和香皂,因为产量仅为有限,仅仅只在广州城的“福瑞丰”总号中发售。当然了,像李继峰这样的生意人不会忘记用上海汉人所说的那些销售手段。这是“福瑞丰”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贴牌商品,按照当初的约定,香皂的外包装全部是在广州印刷,并且将使用“福瑞丰”的名号出售,为了确保这个新商品能够一炮而红,李继峰对此也是下了极大的本钱。

来自海汉的最新商品润肤养颜香皂必须要通过缴纳订金才能买到,至于说这东西究竟有多好,“福瑞丰”在发售前半个月就通过各种渠道在民间进行宣传。宣传费虽然花了不少,但由于之前已经有银镜和玻璃文具的口碑,新产品“福瑞丰香皂”的市场推广也是异乎寻常地顺利。而李继峰还无师自通地想出了另一个促销手段,对预交订金的顾客,将赠送另一种新产品“海汉火柴”一盒。

对已经被民间炒作吹嘘得神乎其神,预售价高达五两银一块的香皂而言,把进价才几十文一盒的火柴当作赠品并不会亏钱,反而会让顾客们有一些新鲜感。而这些会花五两银子买香皂的顾客都具备较强的消费能力,等这些人用过火柴之后,肯定也会喜欢上这种便利的生活用品,用完之后肯定还会来买,至于说每盒两百文的价格,对于富人阶层来说真的只是毛毛雨而已。在卖香皂的同时,顺便也把火柴一起就做了市场推广,可谓是一举两得,就连施耐德在得知这一消息之后也赞叹李继峰的确具有一定的商业头脑,居然知道采用这种手段来针对目标客户展开商业推广。

而穿越集团最为重视的出口快消品食盐,销售也较为顺利。虽然“福瑞丰”前前后后从胜利港拉了一万多斤盐回广州,但“福瑞丰”并未傻到只在广州一地出售这些私盐,而是分别运往各地,配合李魄、李奈两人到各地的盐商那里游说,借以表明自己的供货能力。这些私盐平摊到全省各地之后,分到每处城镇不过百十来斤,根本不会对市场造成明显的冲击。目前李魄、李奈都还在外地跑市场推广,估计至少还得一两个月才能转回广州来。不过“福瑞丰”已经提前向施耐德下了订单,希望下次去胜利港的船能够至少运回五万斤精盐,从这个举动来看,李家在广东所做的市场推广应该是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最后就是另一个出口大项军火,前次李奈在参观完胜利港的军事基地之后,就在陶东来等人的极力推销之下一口气订购了两百支二七式火绳枪,十门6磅炮和五门12磅炮,总额超过一万三千两白银的大订单,可算是军工部门的开门红。而前次因为火绳枪现货不够,当时只交货了一百支,后来李奈在胜利港耽搁了一些时日,走的时候又交了五十支,剩下的五十支枪这次用船运来了广州,明天便可完成上次的订单了。

这批军火按照李奈最初的打算,是准备运往福建,卖给正与明军交战的大海盗团伙“十八芝”。但对于这个销售方向,执委会直接进行了干预,要求“福瑞丰”只能将这批军火出售给福建地区“十八芝”以外的武装势力比如说“十八芝”首领郑芝龙目前处心积虑想要除掉的对手许心素。

执委会之所以要干涉这件事,也是为了长远的打算考虑。许心素在大海商李旦死后,继承了他在福建厦门的产业,并且因此而成为了郑芝龙的眼中钉。1626年迫于外部压力的许心素投靠了福建总兵俞咨皋,并且将自己手下的海盗全部摇身一变送进了水师,而自己也在水师挂了个把总头衔。当然了,此把总非彼把总,许心素作为此时福建最大的海商,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可出海一战的海船也有上百艘,实力比远在崖州的同级军官罗某人可要强出许多。

在成为官商之后,许心素便是福建地方官府与荷兰人之间唯一的贸易中间人,并且他也抓住这个机会,以承包的形势包揽了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南沿海的几乎全部生意,而这显然大大地阻挡了一心想要控制住整个台湾海峡水域的“十八芝”。郑芝龙一心想要灭掉许心素,以全面掌管东南沿海的海贸生意,而许心素也想打掉郑芝龙的海盗团伙,夺回好友李旦死后被郑芝龙“非法霸占”的那部分台湾产业。双方在这种情况之下,从1626年开始就不断在台湾海峡水域交战,其中互有胜负。

按“福瑞丰”的看法,把军火卖给“十八芝”显然更为现实,因为明军采购军火十分麻烦,先得打报告到兵部,然后几个部门为预算来回扯皮,等到这预算批下来可能都到猴年马月了。而像“十八芝”这样的买家只要看上之后就能马上付现银,效率比明军高上十倍不止。

但知悉历史发展趋势的执委会却很清楚,在明年许心素就会兵败厦门,而他自己也丧命于郑芝龙手下,他的上司俞咨皋同样被“十八芝”打得大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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