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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章(1 / 3)

这家修车厂老板叫郑骁, 林宋羡早两年刚玩车的时候认识的他。

那会他深更半夜开车出去出了点小事故,一辆顶级的超跑被撞得不堪入目,林宋羡随便在地图上找了个修理厂, 跟着导航过来。

男人当时就抽了根烟, 穿着白背心和牛仔裤,把车子检查一遍后拍着前盖, 低头睨他。

“小孩,跑车不是这么用的。”

那会的林宋羡是他状态最差的时候,同他相依为命的老人过世不久, 他一个人搬到了那栋大别墅, 房子大得吓人,永远只听到自己的回声。

他整夜整夜的睡不着,尝试了各种方法,最后看到车库整整齐齐摆放的车子,脑子一根弦动了。

后来据郑骁回忆, 当年看到林宋羡时其实有被惊到。

十几岁的男生站在他面前,沉着脸,整个人没有任何表情,眼睛更是黑漆漆的吓人,浑身都透着一股冷漠的厌世感, 仿佛下一秒就会去死。

这大概也是当时他鬼使神差,对他说出那句话的原因。

“哥哥教你怎么真正的玩车。”

林宋羡赛车差不多是跟郑骁学的,一开始他只是让他坐在副驾驶, 油门踩到顶, 从山脚一路飙升上去, 陡峭的盘山公路,另一边就是悬崖。

风迎面猛烈地灌入, 耳边是发动机在作响。

胸口跳动前所未有过的剧烈。

当体内荷尔蒙达到极点的时候,大脑被激活,存在感尤为强烈。

生存的另一边就是死亡,无论哪一种,都叫此刻站在深渊中的他,无法自拔。

林宋羡是被郑骁带进这个圈子的,他原本只是临时起意,带他感受一番。

但当有天林宋羡真的开着车从山顶俯冲停在终点线上时,郑骁摔开门下来,蹲在地上点了根烟,狠狠骂了句脏话。

“操。”

“感觉自己在摧残祖国的花朵。”

林宋羡表情淡淡倚靠在那,把手里车钥匙抛回给他,扯了扯嘴角,只说了一句话。

“你这是在普度众生。”

普度个鬼。

后来无数次看到男生飙车时比他还疯狂的样子,郑骁都只想求他惜命,不然自己这是变相的犯了杀孽。

赛车的地点在城外一座山上,公路陡峭,周围是废弃空地,临近傍晚天黑下来,更是只剩连绵山影,跑车发动的引擎声彻响天际。

这边平时来玩的人不多,大家圈子分了几批,也很难撞上,就算不小心碰到了,彼此都有熟人,互相打个招呼还可以一起比两圈。

林宋羡是里面出了名的人狠话不多,赛车考验的是心态,谁更稳谁的赢面更大,有些人在高强度刺激下会绷不住,就容易出现纰漏。

但林宋羡不一样,他很冷静,开车时握着方向盘的模样,用当初被他打败的那个第一赛车手的原话就是:又冷又疯。

车身如同不要命般疯狂飞速前冲,眼睛里却黑白分明,冷静得没有一丝情绪,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还有那张无比淡漠的脸。

七八辆车子在夜色降临前疾驰而来,稳稳停靠在空地上,方祁扬打开车门下车,看向仍在驾驶座的林宋羡。

“羡哥,宋妹妹说她什么时候来?”

“不知道。”他低眸烦闷地滑着手机页面,看到半个小时前发给宋莺的地址,她回了一个好字。

林宋羡在心里估算了下距离,如果从她家到这边大概要将近五十分钟,那时他应该早已在山顶,说不定回到起始点时还刚好可以赶上她过来,一切早已结束。

想到这,林宋羡神情稍缓,微微松了口气。

“阿羡,今晚比划比划?”远处一辆改装过的宝蓝色跑车上下来一个男人,面容英俊痞气,手上戴着一串佛珠,在小臂显眼处刻着一个纹身,是串希腊语,及时行乐。

“好啊。”林宋羡手搭在车窗上,心不在焉说。

“上次阿乐输给你之后,好久都没碰过车子,我们两个喝酒时他还和我说,一把年纪输给了一个毛头小子,丢人。”

男人明显和他是熟识,趴在车边就聊了起来,手里转动着腕上佛珠,脸上洒脱无所谓。

“做人嘛,重要的是开心,输赢这种东西看淡就好,你说是不是?”

“天逸哥,那你输了可别再踹车啊,上次那辆兰博基尼才买没两天吧。”方祁扬笑嘻嘻地直接拆台,蒋天逸不满“嗨”了声,看向林宋羡。

“那个小崽子能和我们阿羡比吗?输给他我是丢面了,输给羡崽是虽败犹荣!”他说着手里还一拍车身,自动配音效,方祁扬笑得不行,捂住肚子。

“行行行,你是我哥,佩服佩服。”

场上来了不少人,真正玩车的却不多,像方祁扬这些纯粹就是观战凑热闹,过个瘾。

赛道清理完毕,一群人整装待发,认真比赛的也就前面几辆,张泽和方祁扬在后头郑骁车上,站得高高的,大半个身体越出车外,朝前头吹了声响亮的口哨。

“羡哥,永远的神!――”

郑骁自觉丢人,闭眼捂额,无视身旁这群中二少年,只想把他们直接赶下车。

放在车上的手机嗡的震动一下,他拿起一看,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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