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几个特无聊, 又没工作又想把妹, 于是组了个乐队, 问题解决了! 当天,他打电话回家和亲爹、亲哥再次撒谎说去参加同事家里的Party, 暂时不回家。然后, 就尽情地和队友们在一起庆祝一整晚……唱歌、跳舞、弹吉他,蹦蹦跳跳,外加一通瞎唱,直到邻居不堪忍受,以‘扰民’的名义威胁要报警, 这群兴奋过度的小傻瓜们才彻底消停。
但是……
伙计们,这绝对是近期最值得高兴的事情了。
不仅仅是终于有了一份工作,而是自己的音乐终于被认可被肯定被接受!
所以, 再怎么庆祝都不为过。
只是林德莱蒙可能不会这么想:“我该高兴吗?我的小弟弟现在学会夜不归宿了?”
凌晨三点才进家门的詹姆斯茫然地眨了眨绿眼睛,却又故作天真地说:“为什么不高兴呢?林德, 你快点儿习惯吧,我以后可能还会有很多活动的……”
林德被他的这个无耻回答给逗笑了。
他毫不犹豫地伸出两条强壮的胳膊,像抓小鸡仔一样,把詹姆斯搂进了怀里,又特别用力去揉搓那头软软金毛, 嘿嘿嘿地笑着, 怪里怪气地说:“吉米, 吉米, 你这个小流氓!”
詹姆斯立刻意识到, 自家满脑子黄色废料的亲哥必然是脑补了什么不和谐的东西。
但他想不到更好的借口来解释这些天的忙碌和夜不归宿,或许,让林德认为自己和某个(不存在的)女朋友在外鬼混是个好法子?
于是,夜不归宿的事情就混过去了。
林德在误会后,果然积极主动帮忙在老爹那头打掩护了。
他会说一些‘什么?凌晨回家,没有的事。你刚睡着,吉米就回来了,差不多是十一点多,我记得清清楚楚,可能是有点儿晚,可他是男孩子,总要有点儿社交’这样的说辞。
瞧啊!
这就是亲兄弟之间的正常操作——你当贼来我放风(不是)。
只不过后遗症是……
他开始热衷于八卦那个不存在女友的一些事情,问了好多关于‘身材好吗?脸漂亮吗?胸大吗?性格怎么样’一类招人烦的问题,还塞了好几盒安全套过来,交代着‘别搞出人命’。
詹姆斯完全不想知道亲哥到底脑补了一些什么不良玩意儿。
他通常总会摆出恼羞成怒的样子:“滚滚滚滚滚!”
林德有时候会大笑,有时候又会感叹‘我的男孩有秘密了,连哥哥都不能说’以及‘我的弟弟完全被姑娘们抢走了’。
可不管怎么说,詹姆斯很爱这个烦人的哥哥,像世界上所有弟弟爱哥哥那样爱。
尽管混蛋林德总嘲笑他是Jimmygirl,可他们永远都会站在一边……
但一个人在事业起步阶段,往往是顾不上家人感受的。
詹姆斯很快就没空在和哥哥玩了。他现在满脑袋都是乐队的事情,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琢磨怎么当好一个主唱,怎么唱歌、怎么表演、怎么煽动观众让他们更加热情,怎么更好的把自己的声音融入到大家的演奏中……
虽然不知道自己拥有的天赋是否真如那只天使所说的厉害。
可他确实对此如痴如醉。
那种找到毕生精神支柱的清醒愉悦感,把曾经碌碌无为的十年反衬得如同一场大梦。
假如没有音乐的话,似乎整个人都只是在昏沉地生存着,而不是清醒地活着。
总之,他现在已经完全忘记那十年里的自己一天到晚除了工作外都干过些什么事了?
稀里糊涂,像是弄丢了灵魂。
一天后,詹姆斯不再胡思乱想。
因为乐队的大家和俱乐部那边订好了演出时间,开始兴奋地筹备起表演的事情了。
从某方面来说,忽略之前那些不算正式的练兵活动……
这才应该是他们首次在正式场合的亮相和登场!
大家非常重视。
兰斯还专门提了一个建议:“我们应该统一着装,像披头士那样,一看就是个团体。”
鲍德温很赞同地点了点头。
西奥兴致勃勃地问:“我们要穿什么风格的衣服?我想酷一点儿的那种……”
这时候,詹姆斯理智地问了一句:“抱歉,你们兜里还有多少钱买新衣服?”
不怪他这么问。
因为近一段时间的演出,基本都是赔本赚吆喝。
想想吧,一直以来,演出费没收多少,可东奔西跑时,总得租车拉设备,这些全是自掏腰包。
所以,詹姆斯完全是出于现实才提醒的。
但所有人都不赞同地望着他,仿佛他刚刚不是说了一句话,而是放了一个P!
尴尬的停顿。
空气真是可耻地安静。
“其实……着装也不是多重要的东西。”
鲍德温咳嗽一声,试图挽尊:“我们又不是那种遇到点儿P事就沉不住气的小孩子。摇滚明星就是做真实的自己,我们想穿什么穿什么,非要搞个规定出来,那可太不摇滚了。”
兰斯叼着烟,摆出一副很不屑的姿势:“行吧,随便穿穿,反正也不是什么大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