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而哥哥对此并无异议,显然早已习惯。
武松暗自审度,心中已有思量。
潘金莲亲切而又不失矜持的摇摇头,然后招呼武松用饭。
作为一个无肉不欢的吃货,笙歌已经开始动筷。
你们尽管寒暄叙旧情,本仙女先吃为敬。
笙歌好鱼,因此第一筷子品尝的就是鲜嫩香气四溢的鱼肉。
果真不错……
没想到潘金莲长的貌美如花还有这样的厨艺,真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啊。
这样的人其实应该是女神才对吧。
为什么潘金莲却偏偏被冠以浪荡之名。
唉,真是越来越觉得武大郎配不上潘金莲了,怎么办……
鱼肉的鲜美也不能抵消笙歌心头的郁闷。
哼,大丑比,就知道吃。
笙歌化悲愤为食欲,开始了自己风卷云残的动作。
武松傻眼,他哥哥现在都这么能吃了吗?
而潘金莲更多的是觉得丢脸,怎么就像是个饿死鬼投胎似的,就好像她平时克扣他吃食似的。
(>﹏<)
嫌弃,嫌弃,真是越来越嫌弃……
“你们也吃,别只顾着看我。”
虽说本小仙女长的貌美如花,倾国倾城,闪瞎了你们的钛合金狗眼。
“哥哥胃口真好。”
武松讪讪的说道。
如果武大郎不是他哥哥,他一定对怼一句吃到哪里去了。
潘金莲则是低下头翻了个白眼,呵,谁看你了。
大丑比……
潘金莲此时对武大郎的情绪越来越复杂,有嫌弃有讨厌,却又在这份嫌弃中夹杂了一些探究和好奇。
武大郎的变化,让潘金莲忍不住的想要搞清楚一些事情。
“一想到不用卖炊饼了,我就高兴的能再吃三大碗。”
炊饼那是什么,有肉好吃吗?
哼,本小仙女爱吃米……
潘金莲:这个智障。
“哥哥欲不卖炊饼,打算从事何种营生呢。”
哥哥不似他这般好斗,自是不能凭着武力在县衙谋一份差事的。
哥哥做炊饼手艺不错,在整个清河县都是首屈一指的。
“科举啊。”
笙歌努努嘴,很是诚恳的说道。
“你们难道没有看到本小仙女置办的书吗?”
“买书不读难道是用来烧火的?”
笙歌反问道。
怪不得身高挺拔胸肌发达,原来脑子有些不够用,这么简单的问题,有什么好问的。
简直就是个智障……
被鄙夷的人又在鄙夷着别人,这简直就是个跳不出去的怪圈。
“科举?”
武松真真是有些觉得自家哥哥事被地痞流氓们欺负的狠了,要不然也不会冒着这样惊世骇俗的想法。
科举,那是咱们一个卖炊饼该想的吗?
十年寒窗九载熬油得名师教导,都不一定能够通过科举入仕。
大哥难道就想凭着这一时的心血来潮击倒千万人,走过独木桥,然后踏上金銮殿接受册封吗?
别梦了……
与大哥相依为命那么多年,原谅他真没看出大哥是那块儿料。
“没事儿,不用这么惊讶。”
“不就是科举嘛,小菜一碟儿。”
笙歌慢慢品了一口酒……
唔,不好喝,竟然还有些划嗓子。总有刁民想害朕。
毒酒,毒酒,这是毒酒,救朕啊……
笙歌已经在脑海里演练了无数个小剧场,直到把她自己逗笑。
可不就是小菜一碟儿吗,人们常说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就熟能生巧了。
再怎么说,她都是考过举人的。
武大郎的脑子再磕碜,难不成还能磕碜过六十岁的胡屠夫。
一对比,瞬间觉得自己棒棒的。
嗯,还是奖励自己再啃一个烤猪蹄吧。
很多人都不喜猪蹄,一是因为不雅,二是因为油腻。
但是对于笙歌这个无肉不欢的人,烤得脆脆香香的猪蹄撒上调料之后油腻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至于不雅……
本小仙女都已经是个大丑比了,再不雅,能比现在还丑吗?
这不是破罐子破摔,而是有自知之明。
再说了,猪蹄可以补充胶原蛋白,是有名的美容圣品。
丑比就该多吃猪蹄,万一吃着吃着变美了呢。
俗话说得好,功夫不负有心人……
mmp……
笙歌狠狠的咬了一口猪蹄,还真是给自己灌鸡汤灌上瘾了。
呸。
“哥哥,你可能不太了解朝廷的科举制度。”
怎么可能是小菜一碟儿呢。
怎么办,他的哥哥好像真的疯了。
事到如今,哥哥不仅矮丑,而且脑子也不灵光了。
唉,以后可得把哥哥照顾的细致些。
“确实不太了解。”
笙歌停止与烤猪蹄战斗,抬起头迷茫的看向武松。
你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