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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2 / 3)

摹别人的作品

——唉,期末考得普普通通

……

季维抬头看了眼墙上的画作,风格的确太超前了,在那个年代注定不会得到太多欣赏,他那幅《墨虾》能以假乱真,却没有走上卖假画的歧路。

一个念头也没有,只是感慨不喜欢临摹别人的作品,哪怕是大师,何其骄傲的一个人。

他继续看下去。

——毕业了,老师说可以帮我留校,可我的成绩实在普通,不能老麻烦老师,委婉地拒绝了,但画卖不出去,愁啊

——不眠不休地画了两天画

——老师要给我介绍他侄女,我吓了一跳,不会还是未成年吧,可幸好只比我小三岁,安安静静地不爱说话,但没关系,我喜欢说话

青年结婚以后,季维从字里行间都没感受他油然而生的喜悦,虽然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卖出一幅画,他们还是过得很开心。

季维翻到下一页的时候,顿住了。

——今天女儿出生了,我给她取名叫叶知

*

林逸秋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可最近他总会想起叶朗,

——他第一个学生。

他忽然想喝酒了。

他慢慢走到酒窖,打开酒窖的门,没有任何光,黑沉沉的地下室,以前是有灯的。

后来怎么没了呢?

他记起来了。

那个有着一双淡色瞳孔的青年说他要赚钱养家,去画那些令人厌恶的商业画作,不再是他心目中的叶朗了。

怪他。

温室里养不出动人心魄的兰花。

就是在这个阴暗的地下室,他囚禁了叶朗,并且冰冷地占有了他,灯也是那个时候打碎的。

不是出于情|欲,只是对他精神上的征|服,他想要青年的臣服,但无可否认地,那是他一生最具快感的时候。

哪怕之后自己的手被他划伤,也不后悔。

叶朗就是自己一生最好的作品。

*

看到叶知女士名字的那一刻,季维终于确认,屋子的主人就是他的外公。

——叶朗。

一辈子默默无闻,被人记住只因为划伤恩师右手的叶朗,疯疯癫癫直到最终饿死在异国他乡的叶朗。

他怔了很长一会儿,才有勇气翻开下一页,上面只写着一句话。

——他是疯子,我们得逃开

这一页纸上写的字大得触目惊心,可笔锋尽力保持冷静,叶朗这个时候的精神状态应该还是正常的。

紧接着下一页也只有一句话。

——阿静也死了

字体已经扭曲了,他都能感受到字里透出的绝望,那应该是他未曾谋面的外婆吧,这个“也”字让季维莫名感觉恐惧。

叶朗不是自己疯的。

是被逼疯的。

他甚至逃到了遥远的西津,在那里日复一日地画画,身边站着一个喜欢发呆的小女孩,默默地在父亲身边背圆周率。

——在路边带着小叶子画画的时候,有个弹古琴的手艺人总往我这边看,除了小叶子,我不想和人说话,那人送了她一个糖罐,她很喜欢

翻到最后,只剩下四页。

——我感觉自己的状态越来越不好了,每天只有上午是清醒的,可弹琴的那个人却说我的画却越来越好

——我决定送走小叶子,她是个很听话的孩子,不哭也不闹,没有带上她最喜欢的糖罐,也没有回头看我

——我想小叶子了

——很想很想

季维大概知道那个弹琴的手艺人是谁了,叶知女士是他爷爷带回边城的,因为不满足收养条件,只得送去福利院。

不过十天有七天总会把叶知女士接过来,疼叶知女士要比疼他爸爸多,他爷爷患骨癌死的时候,那是他第一次看到叶知女士落泪。

季维眼前似乎出现了一副画面。

遥远的边塞,一个青年沉默地画画,另一个人谈着古琴,他们之间没有任何交流,可却能把至亲相托付。

于是,在大雪纷飞的一天,他爷爷把叶知抱回了边城。

而叶朗只身到了俄罗斯,在山巅的木屋里画下了惊世之作,不知道他死前的最后一刻是否清醒。

应该是清醒的吧。

桌上摆着日记本。

或许叶朗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

季维合上日记本,心里沉甸甸的,他抬头看着墙壁上的油画,没有任何人触碰的痕迹。

阿历克塞的父亲也许不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可他是一个好人,彻头彻尾的好人,屋里的画随便哪一张都能为他带来巨额利润。

可他只带走了叶朗的遗体。

没有带走任何画。

他默默地说了句“谢谢”。

当季维和陆慎行走出房间,经过最外面的柜子时,他看到柜子上的糖罐,说不上为什么眼眶一热,低下头说了句:“我外公不是天生的疯子。”

他连最饿的时候都舍不得吃那罐牛奶糖。

“他不是。”

男人握紧了季维的手。

语气笃定。

听到陆慎行的话,一直横亘在季维心头上,那片会发疯的阴影似乎也随之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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