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海南那边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她一到那边后光是天气就喊受不了,每天从早到晚都是热浪滚滚。
而且她一到岛上农场后,管理人员就给每个人发一顶草帽一把镰刀去荒岛上去割野草,准备开荒种菠萝和芒果,在家里就一向好吃懒做的她哪里受得了这样的苦,只干了一天活就闹着要回家了。
人家同意她回家,但是却一分钱都不给她,她连回家的车票都买不起,因为不干活她连吃饭的地方都找不到,最后她被一个老乡收留带到了广州去了。
再后来她在广州好像立住了脚,逢年过节啥的还会往家里寄一些钱回来,至于她在广州做什么,呵呵,一个初中勉强毕业的女孩子,又好吃懒做,能在大城市里挣什么钱?
好吧,别去在意她在外面做什么了,眼不见为净,只愿她能存一点钱,将来回家找个老实人嫁了就行。
却说王艳十七岁才开始读初一,读到初三的时候都二十岁了,人家都在快马加鞭地勤奋学习准备中考,她却开始轰轰烈烈地谈起恋爱来,这一场恋爱谈得全校皆知——因为那个男孩子是个少了一条腿的男生。
那男孩子比她还小两岁,叫吕小兵,父母是基地子弟中学的后勤工。原来那男生在上小学时,由于一次爬废旧围墙,把墙弄到了,水泥砖块将他压在了下面,一只腿受了重伤,被医院截肢了。为了走路,他便安了假肢,若不仔细看,你还以为他只是走路有点问题而已。
全校师生都知道这件事,唯独王艳不知道。王艳只知道所有的同学都不大和她玩耍和说话,唯独这个比她还小两岁的男生肯与她交流,她和他便成了好朋友。
可能这俩人平时都没什么朋友吧,自卑的心理让他们产生了共鸣,俩孩子便早恋了。
向国强气得够呛,不但找到那男生教育一番,还亲自跑到那男生的家里,找家长谈了好大一通话。在学校和对方家长的共同努力下,这场早恋似乎被消灭掉了。
王艳勉强地在学校读着书,这妞天生就不是读书的料,在学校里,她摆明就是一个混日子的人。到了初三上学期期末,她又光荣地把倒数第一的头衔给拎回了家,还拒考体育,老师说她若是不考体育的话就不给她发初中毕业证,这一次向国强终于忍无可忍了,将她狠狠地骂了一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