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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梦想(1 / 2)

铜仁府现在就像一座花果山,姓叶的那只猴子被招安去天宫了,顿时就群魔乱舞起来,少了猴王的群猴不安份,外面的山精水怪也不消停,铜仁开始酿酿着一场大风波。

此时,叶小天正行在路上,一路下去,煞是威风。四十辆大车,百二十名随从,美服壮马,华车似锦,那威风派头,较之封疆大吏回京也不遑稍让。

唯一的区别是:你走你的路,沿途没有那么多的地方官员出城远迎,接风饯行。苏循天揉着鼻子,不以为然地道:“大人,你为人一向低调啊,这一回大包小裹的,会不会显得太烧包了?”

李秋池睨了苏循天一眼,心道:“这马屁精!东翁低调?他要是低调,那怎么才算高调?在葫县做个小小典史,就敢盖出一座全县第一的豪宅,比一些地方的小土司还要夸张,这也叫低调?”

叶小天一身锦衣,仰靠在华盖曲辕、式样奇古,仿佛春秋战国时候的敞篷马车上,得意洋洋:“烧包?就是要烧包,衣锦还乡你懂不懂?低调,那些老街坊是不会明白你低调的,只会认为你是在外面混的不好!我要在街坊们面前显摆显摆,他们见了不大吃一惊才怪,啊哈哈哈哈……”

叶小天笑得好不小人得志,李秋池看在眼里,忍不住也笑了。他扶保的这个人和那些高高在上的传统官吏们的确大不相同,有些时候他会做出很俗气的事来,可是……特别的真,并不叫人烦厌。反而心生喜爱。

苏循天揉着鼻子,又道:“可是……大人您这谱儿,摆得也未免太大了些,打尖时我听说广西布政大人前天刚刚回京,走的就是这条路。轻车简从,只有十余随从,咱们这么张扬,会不会太令人侧目了?”

叶小天懒洋洋地摆摆手,道:“我要是一方布政使,也得低调。可我现在不是流官。而是土官!土官,在朝廷眼里,就是一些没甚么见识的乡下暴发户,你若不是这副模样,他们才真的担心呢。”

李秋池悠然道:“大人说的是。不过呢,大亨少爷送你的这辆古式曲辕车固然抢眼,可现在都十月份了,等咱们上了京也就快过年了,听说北京城雪大如席,朔月刮骨如刀,到了京里还坐这车?”

“啊!啊……”叶小天张口结舌,忽地一拍大腿。懊恼地道:“幸亏有你提醒,哎哟,这可糟了。不成不成。前边到了大城,一定得再找一辆好车!”

哚妮坐在叶小天身旁,穿着彩衣短裙,浑身银饰,俏媚明丽的不可方物。她低头看看自己裸露在外,浑圆曼妙、充满青春活力的一双大腿。担心地对叶小天道:“小天哥,北方那么冷啊。我这身衣服是不是也不能穿了?”

叶小天特意让哚妮这么打扮的,寻常汉装女子家里人见多了。这种苗家女儿家的装束新鲜,看在眼里尤其的俏媚,他想借此让哚妮给公婆留下个深刻好印象呢,尤其是要和自己大嫂别别苗头。

大嫂在家里整一条胡同的媳妇里都是数一数二的俏,可叶家付出的代价却是拿出全部积蓄,给叶小安置办了一座油坊。街坊们常说小二吃了亏,只因比大哥晚生小半个时辰,就失去了继承遗产的资格,将来说个媳妇儿也难。

大嫂那么傲,时常欺负大哥,拿脸子给公婆看,也是觉得自己金凤凰落进了鸡窝,委屈了她。叶小天如今有了机会,自然想替爹娘和大哥用委婉的方法镇一镇嫂子。

可他却忘了此地与京城的天气实在是天壤之别。叶小天看看哚妮俏媚的模样,饱满的酥胸,一双粉光致致的大腿,实在舍不得把这美丽的春光藏进一套肥大臃肿的冬服。

叶小天发狠地道:“你不晓得咱北方人御寒的手段,冬天在北方比在南方还舒坦呢。哪怕外面滴水成冰,你待的地方也会温暖如春,就这身儿衣裳,咱不换,该烧包时要烧包!”

叶小天捏了捏哚妮的粉腮,得意洋洋地道:“咱的漂亮媳妇儿,必须一出场就把他们都给镇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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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梦想,徐伯夷现在的梦想,是做一个“大”太监!

不是每个阉人都叫太监,太监是混到宦官最顶层的一小撮人,阉人从火者、手巾、听事、典簿、长随、奉御,管理、经理、监丞、少监,过五关斩六将地杀出去,才是闻名遐迩的太监。然而要成为太监之中的一员,哪怕是太监阶层的最下层人员,也是难如登天。

做官的政争失败,大多卷铺盖回家,虽不及在朝堂上威风,倒也依旧保留官员待遇,在地方上照样是说一不二的人物。除非你在位的时候太不给别人活路,得罪的人太多、太狠。因为谁都有失势的可能,做人留一线也是为自己积德,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得势的一派也不会往死里逼那些失败落势的官员。

但内廷则不同,所以内廷的权力之争,可谓是血雨腥风,一招不慎就有可能死无葬身之地。可徐伯夷不怕,他是个有志向的人,他以前最大的志向就是做官,而他现在的志向则是成为一个大太监。

要做大太监,先要抱大腿,没有主子的宦官不是好宦官,不想抱大腿的阉人不是好阉人。要出头、就要抱大腿,大腿只有四条:“皇帝、太子、皇后、妃子!”

跟着皇帝,勿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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