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儿脑海里浮现出一段关于沈二郎的记忆。
据说沈二郎并非一直跟着姐姐姐夫生活。他是两三个月前出现在清河村的。
沈二郎以前在长安做生意。钟子孟送去长安的货就是交到沈二郎手上,再由沈二郎卖给喜欢山珍野味的贵人。年前偶感风寒,沈二郎起初没放在心上,结果小病拖成大病无法照顾铺子才回姐姐姐夫家休养。
卖什么山珍野味能卖一身伤。
无论沈二郎做生意还是当响马,他以往都该有空回来一趟。但是去年腊月前没人见过沈二郎。郑家人一度担心沈二郎在京师染了脏病,无法哄骗京师女子,不得已回乡冲喜。
要不是郑家打听到沈二郎病得起不来,有心无力,也不敢借钱买通神棍。
沈二郎:“吓着了?”
郑喜儿下意识摇摇头,看在沈二郎眼里笨笨的。郑喜儿谨记她缺心眼不懂事,试探地说:“我爹说刀剑无眼。你上过战场啊?”
沈二郎想起什么眼神暗了暗,“嗯”一声,把脱下的中衣递给她。
前世郑喜儿的二哥当过几年兵。他每次说起军中生活,说起他退伍兵的身份都以此为荣。沈二郎身上这么多伤全是保家卫国的证明,提起此事却兴致不高,像被人辜负了一样,难道军功被世家勋贵抢了。
沈家和郑家都是平头百姓,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难怪他大喜之日神情阴郁跟奔丧似的。
郑喜儿不禁同情他,他才二十四岁啊。随即喜儿想起贴身佩戴的玉佛。
郑喜儿把衣服放一旁,背对他移步到不远处的桌前倒水,其实拿下玉佛,从里边弄一杯山泉水:“我渴了。你渴不渴啊?”
沈二郎轻轻“嗯”一声。郑喜儿端着杯子过来:“凉了。”
“无妨。”又活不到春暖花开时节,早一天死晚一天死没什么不同。
沈二郎不知是不是半天没喝水的缘故,感觉这杯水格外甘甜。
这些日子沈二郎已经不想用饭,每日靠汤汤水水吊着。这杯水足矣让沈二郎喝饱,晚上不必用饭。
郑喜儿移开水杯,沈二郎无力地躺下。郑喜儿想说,天还没黑。朝外看去,天色暗了下来。此时郑喜儿才想起此间成婚乃“成于黄昏”:“你不吃了吗?”
沈二郎有气无力地“嗯”一声。
要不是看到他身上很多伤痕,郑喜儿都不想理他——长嘴不会说话。可正是看到有些伤痕很新,像几个月前留下的,郑喜儿心里不太舒服,替他难受——满身功绩沦落至此。
“你饿就喊我。我——”郑喜儿想起一件事,室内没吃的,“我可以出去吗?”
沈二郎微微点头,疲惫地合上双目。郑喜儿见状不再同他搭话,给他盖好被褥往外走。
“嫂嫂真疼自己弟媳妇,两个鸡腿都给她吃。”
尖酸的声音让郑喜儿脚步一顿,发现门外空无一人,她蹑手蹑脚出去,轻轻带上门。
郑家人跟原身说过,钟家七间正房,最西头两间给沈二郎,钟子孟一家住中间三间,最中间是厅堂,其中西间是小儿子的卧室,钟子孟夫妻俩住东间,最东头两间被钟子孟老娘占去。
钟子孟论长相身材都不如他二弟和三弟,也不如两个弟弟嘴甜机灵。给儿子娶妻的时候钟老娘紧着二儿子三儿子。钟子孟快三十了才娶妻。还不是明媒正娶。据说沈家穷,沈二郎姐姐自卖为奴的时候被钟老娘瞧上,便买来给钟子孟做媳妇。还有传言说好的买一送一,等沈伊人跟钟子孟成了夫妻,钟老娘就把沈二郎送给商人做学徒,钟子孟夫妻俩一直觉着对不起弟弟才对他这么好。
钟家是外来户。十年前战乱四起,今儿你称王,明日我登基,京师百姓苦不堪言出走避乱。钟家就是其中一家。
搬到此地钟家老两口就把长子分出去,老两口跟二儿子和小儿子一家。前几年钟子孟父亲去世,钟老娘就想法设法赖上老大——钟子孟有钱。
钟子孟本想把东边两间给儿子,儿子住的房子给闺女,以后闺女回娘家可以多住几天。钟老娘不同意,撒泼打滚快把县令闹来。村正看着实在不成体统,而钟子孟的儿子今年才六岁,闺女可以跟儿子住一个屋,村正就劝钟子孟退一步,反正她上了年纪住不了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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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家中午请了客,晚上没什么事,不需要钟子孟弟弟帮忙,按理说他们该回自己家,然而一个没走。
“奶奶,奶奶,我要吃鸡腿,我要大鸡腿!”
孩子哭闹声传入耳中,郑喜儿被吵得头疼皱眉。
原身母亲跟闺女说过钟家情况。原身之所以能记住是因为母亲说那些人有可能跟她抢肉。钟子孟没孙子。钟子孟的儿子要吃鸡腿也是闹沈伊人。算算年龄,应该是老二长孙五岁的钟金宝。
厨房暗下来,沈伊人听到脚步声回头:“喜儿?咋出来了?饿了?”
“奶奶,我想吃鸡腿!”钟金宝扒拉奶奶的手。
“奶奶不当家。问你大奶奶要。”钟子孟的弟媳妇指着沈伊人撺掇孙子。
沈伊人长得温柔和善,人也善良,闻言一脸为难:“可是——”
“给金宝!”苍老的声音打断沈伊人,郑喜儿看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