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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六十五章 刮骨疗毒,剔除腐肉!(1 / 2)

“就是此人,蛊惑我等,为任贼说情!”
“随我们走吧,去刑部受审!”
“我乃圣人之后!衍圣公之孙!谁敢动……啊!”
“衍圣公的封号是前朝所定,我朝还未敕封,你拿前朝的封号,来压今朝的官?拿下!”
当凄厉的嚎叫一路传遍院落时,应宴而来的众多士子噤若寒蝉,眼睁睁看着衍圣公的嫡系子孙被架了出去。
实际上,衍圣公这个封号,确实是宋仁宗时期敕封的,所谓“革唐代之失误,法汉代之旧制,改至圣文宣王四十五代孙孔宗愿为衍圣公”,传到现在,至今不过三代。
第二代和第三代还是兄弟,前者在十年前宋哲宗时期,爵位被废掉,由其弟袭封奉圣公,具体原因未知。
后世对于衍圣公的封号,那是如雷贯耳,毕竟从宋朝起一直沿至民国二十四年,持续了整整八百八十年,即便改朝换代,这点也是不会变。
但现在至少在封号和待遇上面,还真的没有达成共识。
这其实也是孔家既恨又慌的原因,他们怀念前朝的封赏,又怕新朝削减他们的待遇,所以供奉了赵宋皇帝的牌位,又积极参与到今朝的政事中。
现在,留于京中的孔氏子弟可以进一步参与到政事中了,直接被架了出去,押入刑部受审,交代出他是如何窜连各家,聚于衙门扇动廷杖,又齐齐请命,免任申先死罪,方有今日大祸……
然后士林炸锅了,能上奏的纷纷上奏。
这次议事不再是明德殿,而是崇政殿。
面对文武群臣,甚至各国使臣。
“宣圣乃万世名教宗师,历代崇尚,有隆无替,待其子孙,自当与常人不同!”
“伏望君上,念先师扶世立教之功,宽其子孙桎梏之刑!”
“有罪处之,亦当从厚……”
眼见诸多文臣纷纷出列,言辞恳切,全是请求,李彦面无表情地聆听,直到无人再上奏,才开口道:“诸位卿家可有异议?”
刑部侍郎裴宣顿时出列:“臣请奉《燕律疏议》,望君上御览!”
群臣马上知道,这是早就准备好的,眼睁睁地看着奏本呈上,再看到这位君上以一贯一目十行的风格阅览完,开口评价道:“礼法合一,科条宽简,用刑持平,语言准确……好!蔡相念诵一遍,予群臣聆听!”
厚厚的奏本呈到蔡京面前,这位自从御史风波后就很少发表见解的宰相朗声道:“臣遵旨!”
随着他语调清晰,娓娓道来,群臣凝神细听,眼神倒是渐渐变得奇异。
平心而论,对于称王建制后安排的六部官员,许多前朝臣子都有异议,觉得虽是功臣优先,但许多职位的安排,也太抬举那些并无政事经验的粗人了。
事实上确实也出现了不少事故,单单是兵部就闹过不少笑话,比如尚书丁润的奏章,如侍郎杨志过于苛刻兵员训练,下朝后被堵在路上讨要说法,如侍郎鲁达就因饮酒误事,已经被罚俸一年,下次再出类似的错误就要降职……
但他们确实在适应在改正,而且真有无法胜任的,也重新调离安排,并非一成不变。
现在随着一项项改制的进行,即便是前朝士大夫也不得不承认,这些臣子已经不再是曾经的粗劣之人。
裴宣的《燕律疏议》就是实例。
这显然参考了唐律,比如每条律法都是简明扼要,又重细节,同属于一个罪行,会因为其犯刑的轻重程度,给予不同的量刑,并不一杆子打死。
同时留有余地,言明历朝都该根据不同的社会情况加以补充,不必一味遵循旧律,但定罪不可变,不能为了权贵阶层逃避罪责,将某些罪行合法化。
而律法的设定,还是为了让人们避免走上非法的道路,语言的精炼准确,对法律的传播起到了良好的开端,法律条文不能弯弯绕绕,要力求上到王公贵胃,下到平民百姓都可以读懂其中的含义。
如此立法的方式,使得百姓的法律意识增强,知道尊重法律,即便受到冤枉也会先诉诸于法律,寻找正统的解决之法,而不是一味的公报私仇,令公权丧失,如此才能社会安定。
但最令臣子骇然的,莫过于燕律极其重视“公平公正”,甚至明文加上一条,“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这其实是难以实现的,正如法家的“法”,并不是法治,而是为了约束被统治者,集权于上,剥削于下,古代的律法别说对于九五之尊,对于权贵阶级的约束都太小了。
所以它更多的是表现出一种以身作则的态度,走不了依法治国之路,但仍旧要尽可能地约束权贵阶层,从九五之尊开始。
听完《燕律疏议》后,之前为衍圣公求情的群臣,顿时没了声响。
君上为了给孔圣人之后定罪,都让自己与庶民平等了,再加上近来受牵连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还能如何?
蔡京宣读完毕,裴宣退回,殿内静默。
李彦俯视群臣,想到了明朝第六十一代衍圣公孔弘绪。
那是自小聪慧的神童,十岁时入京见驾,应对得体,颇受堡宗的赏识,“握其手置膝上,语良久”,结果到了成化年间,这位二十二岁的衍圣公在曲阜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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