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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7章 抛夫弃子的知青妈妈(17)(1 / 1)

明明已经八岁了,可男孩的重量甚至比四岁的陈知知还轻一些,他真的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了。

想到男孩的处境,殷音的心微微发疼。

她背着他快步往家的方向走去。

到家的时候,陈长生和陈知知还没有回家。这里距离林大娘的家要远一些。

殷音将原狗蛋放在另一个屋的炕上。

她现在住的砖瓦房,虽小,但却有三个屋可以住人。

主屋那边在原主还没离开的时候,是原主,陈长生,小儿子在住,离开后,是陈长生带着小儿子住,隔壁的屋子是陈知知在住,第三间屋子,是给一些留宿的亲戚或客人。

将原狗蛋放在炕上,殷音将暖水瓶的水倒到盆里,拿了毛巾,浸湿,给他擦干净伤口。

看着昏迷的男孩,殷音微微叹了口气。

说起来,原狗蛋家的情况和陈知知家的情况很像。

在那个知青下乡的年代,有的知青自觉回城无望,会在乡下结婚生子,定居下来。

原以为会这样一辈子,却后来政策一改,下乡多年的知青又可以选择回城了。

对于下乡的知青来说,回城是他们的期盼。

而如今能选择回城,自然有不少人想回城的。

能回城,过上舒适的生活,谁愿意在乡下种田。

于是,大部分知青选择回城。

那些单身的知青还好说,可偏偏有的知青已经结婚生子了。

摆在他们面前的,有三个选择。

要么留下乡下生活一辈子,要么带着丈夫妻子和孩子回城,要么就是抛弃乡下的丈夫妻子和孩子,独自回城。

选择第一种是有的,有的知青割舍不下。选择第二种的很少很少,而选择最后一种的却很多。

陈知知家就属于最后一种,原主本就有回城的念头,只是一直在犹豫,可陆斌的信却让她下定了决心。

原主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而原狗蛋家也属于最后一种,或者说更加悲剧性些。

原狗蛋的妈妈名孙爱梅,是地地道道的红砖村人,而他的爸爸是一名知青,姓原。

孙爱梅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下乡的原父,原南。

可原父不喜欢她,更是一心盼着回城。

可孙爱梅爱他如痴如狂,时时刻刻都想嫁给他,于是,孙爱梅设计,让两人一起落水,抱在一起,还被人看见。

在这个年代,发生这种事情,相当于两人有了肌肤之亲,是必须在一起的。

无奈之下,原父只能娶了孙爱梅。

只是原父即便娶了孙爱梅,也不碰这个设计他的女人。

可孙爱梅却趁着一次原父喝醉了的时候,强了他。

也是在那一次,孙爱梅有了孩子。

原父对孙爱梅更是恶心,冷漠,对那个孩子也没有一点期待。

后来,原父得到消息,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他可以提前回城。

原父狂喜,而那时,原狗蛋三岁。

原父不爱孙爱梅,更不爱这个有孙爱梅血脉的孩子,连正经名字都不愿意给他取,对于他来说,这个孩子代表着他的耻辱。

于是,在某一天,原父寻了机会,回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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