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千千小说网>都市言情>全职艺术家> 第七百九十七章 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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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七章 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1 / 2)

跟了!

博客跟了!

眼看着部落气势如虹,网友们几乎以为这波博客不会接招呢,毕竟部落那边的阵容实在是太强大了,结果大家没想到博客不但选择了接招,而且直接把此次活动名叫做——

短!篇!之!王!?

而无数人心心念念的楚狂老贼,也代表博客文学,参与了这场自短篇界席卷而来的浪潮!

网上炸开了!

“博客这波有点刚啊。”

“他们哪来的勇气跟部落刚这波啊!”

“楚狂给他们的勇气?”

“问题是博客只有一个楚狂啊!”

“连短篇之王这种噱头都抛出来了,这不是在拉仇恨嘛!”

“博客这所谓短篇之王的名头,该不会是专门给楚狂准备的吧?”

“肯定啊,博客这边就一个楚狂老贼能打,短篇大王可不就是说的楚狂。”

“完了,部落这下真要群殴楚狂了!”

“博客敢刚正面肯定是因为楚狂老贼坐镇,说起来老贼这货才是真的刚,我就从来没见这老贼怂过!”

“楼上的再想想,羡鱼让他改结局那次,是他怂的不够快?”

“噗,哈哈哈哈哈,那次是真怂了!”

“好吧,除了羡鱼开尊口那次,老贼过去的事迹已经证明,这货根本就是个谁也不服唯我独尊的性格,飞虹说老贼还不足以入选秦洲短篇领域的三驾马车,他要是没点反应才奇怪呢。”

“网上那个小萝莉被气哭那次,他也怂了。”

“……”

靠!

这天没法聊了!

不过网友们的兴奋还是实打实的,尤其是楚狂的粉丝,更是内心充满了期待!

你们群殴又如何?

要的就是这么狂!

虽千万人吾往矣!

老贼拼的就是这口气!

而这也正是很多人喜欢楚狂的地方!

况且本来就有很多楚狂的粉丝表示不爽!

凭什么楚狂已经进入短篇家排行前十了,却要矮排在十一名冯华一头?

数量不够?

质量才是一切!

反正很多支持楚狂的人就是抱着这种想法。

而对于博客和楚狂的硬刚,部落这边的短篇作家们却不高兴了。

什么鬼?

短篇之王?

你们博客的活动冠军叫短篇之王,那咱们这边的作家算什么?

合着我们还必须参加你们博客的活动,才有资格成为短篇之王?

也不看看你们那边什么阵容。

除了楚狂之外,还有谁能有一战之力?

真正的短篇之王,只可能在我们部落这边产生!

因此博客这边纷纷扰扰。

“我笑了。”

“博客还真以为楚狂天下无敌了啊。”

“我们部落这么多顶级短篇作家,还怕了他一个楚狂不成?”

“单单一个冯华就不惧他楚狂!”

“更何况我们还有专业排名第五的飞虹老师!”

“不需要两位老师,我们这群人随便群殴就能把博客文学那边给按死了。”

“不行!”

“我们这边的活动也要起个霸气的名字!”

“就是!”

文人最好名。

别的都好说,唯独“短篇大王”这种事情上,他们是决计不愿弱对方一筹的。

很快。

部落这边也官宣了!

“本月中旬部落文学正式开展【短篇之王】活动,请网友们认真投票,本届短篇之王是谁由您决定!”

是的!

部落这边活动名,也叫【短篇之王】!

咋地?

就许你们博客用这个噱头?

咱部落也用了!

部落这一官宣,火药味瞬间弥漫开!

“好家伙!”

“两边活动都叫短篇之王?”

“部落这文案抄的够快的。”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撞衫吗?”

“老话怎么说来着,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真刺激!”

“我还是想不通博客这波拿什么跟部落打。”

“难道楚狂之外,他们还有其他的大招隐藏着?”

“等几天就有结果了。”

“不知道飞虹老师的新作品是什么。”

“我比较期待冯华老师的作品,从小看他的作品长大的。”

……

工作室内。

林渊噼里啪啦的敲击着键盘。

下部作品写什么?

莫泊桑?

欧亨利?

契诃夫?

马克吐温?

或者新星一?

之前林渊一直在这些人之间纠结,选择恐惧症一样,此刻的他却没有半分纠结。

他的电脑屏幕上。

几个文档已经提前列好了标题,分别是——

羊脂球!

套中人!

百万英镑!

喂——出来!

我的叔叔于勒!

警察与赞美诗!

最后一片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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