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出现了学校外。他们不好在学院的实验室做点火实验,而且最近正值学期末,实验室供不应求,他们也不好加塞做额外的实验。再者实验室和普通民房还不同,所以为了求更严谨的效果,他们就只有在剑桥郡的街头寻找了一处废弃的房屋,然后用买来的死猪,来代替人体。
关于人体自燃最合理的一种解释,是烛芯效应。即将穿着衣服的人,设想成一个里外反转的蜡烛,衣服是烛芯,人体脂肪是蜡。即便很小的火苗也可能穿透皮肤,点燃脂肪,而后慢慢地、持续地燃烧。
这么一来,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人体被烧成了火焰,没有衣服包裹的部分却完好无损,以及其他家具什么都还安然无恙,因为没有燃料,也没有“烛芯”。再有汤姆逊太太酗酒成性,昨夜她一定喝的酩酊大醉,以致她根本都没有意识到自己被慢慢地燃烧着,这也是为什么她没有呼救。
值得一提的是,在林蒙和福尔摩斯在废弃房屋内验证林蒙提出的设想时,他们俩多少做了点伪装,不再是光鲜亮丽的剑桥学子。
事实证明,这是有必要的。
因为之后有流浪汉经过这儿,那名流浪汉把他们俩认成了浪荡子,还企图上来分一块猪肉——他以为他们俩在烤猪肉来吃。
林蒙和福尔摩斯把流浪汉赶走了。
然后就那么静坐了几秒,他们俩终于意识到他们俩都干了什么,以及这个小插曲又是证明他们俩干的事是多么不“科学”,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来。
一时间,大笑声在这栋废弃的房屋内回荡。
林蒙假意咳嗽了一声:“严肃,我们要严肃。”
福尔摩斯忍住了笑:“没错,没错。”
之后,为了打发时间,林蒙开始和福尔摩斯下没有棋盘也没有棋子的象棋,这让他们的行为看起来更不可理喻了,幸亏期间没有其他人经过。后来,他们俩有安静了一段时间,林蒙开始想她还没有“磕”出来的计算题,还是无果后,就拉着喜动不喜静的福尔摩斯天南海北地聊起天来。
他们从黄赤交角变化聊到脂肪、蛋白质之词的起源,从香烟的种类聊到了大航海时代,从窗外景色聊到了风景画画家。福尔摩斯说起他的祖母是法国画家贺拉斯·凡尔奈的妹妹,他还说起他有个能力同样十分出众的哥哥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比他大七岁。
林蒙撑着下巴,盯着被烧得骨头都裂开的猪道:“我的家庭没什么好说的。”
福尔摩斯撇撇嘴,用他惯用的调调道:“伍德,你得清楚我们并不是在玩交换游戏。”
林蒙失笑,为他这包裹在不好听话语中的好意:“是是。”
福尔摩斯飞了她一眼,为她这奇怪的调调。
再说这灯芯效应实验,等到了第五个小时,猪骨头才被烧裂,流出了骨髓,而骨髓中大约含有百分之八十的脂粉,因此继续燃烧起来,还别说,还带了点馋人的香味。等到了接近尾声时,又过了两个小时,猪骨头被烧成了灰烬,而身体上没有脂肪的部分,像是脚的部分则保存完整,周围捡来的木块,和铺在猪身下的毛毯,没有被猪覆盖的地方也没有着火。
在他们俩刚做好记录时,忽然听到外面传来的叫嚷声。
“先生,是的,就是这儿了!有人在里面纵火!”
林蒙和福尔摩斯对视一眼,是之前那个流浪汉,而跟着他过来的两个人么?
他们俩几乎是立刻就判断出来,是巡警。
两人无声道:“跑!”
于是搜罗了一圈,确定没有任何遗漏后,就连忙从另外一边逃离,让跟过来的两个巡警看到了个尾巴。巡警大喝一声,让他们俩停下,但傻子才停下来呢。
两个巡警还蛮负责的,又或是觉得被挑衅了,一个接另一个地追了过来。
巡警们对这一片街道十分熟悉,但福尔摩斯也不遑多让,他之前没少在剑桥郡游荡。林蒙只是看过地图,并没有实地走过,可她身体素质比福尔摩斯,还有两个巡警的都要好,在福尔摩斯的指挥下,他们俩转了几个小巷,就将巡警们给甩开了。
福尔摩斯撑着膝盖,气喘吁吁。
林蒙好得多,她稍微平复了下呼吸,还侧耳听了下他们躲避的墙外的声音,再回过头来看了看福尔摩斯,又抬头看了看天,今天天气挺不错的。
林蒙看完了天,慢吞吞道:“流浪汉这会儿肯定在跳脚,我们就给他留了四只干巴巴的猪脚。”连可以吸食骨髓的骨头都没有,林蒙想象了下,忍不住“啊”了一声。
福尔摩斯:“……猪脚让你有解题思路了?”
林蒙又沮丧起来:“是别的题目。你是不是在偷笑?”
福尔摩斯嘴角上扬着,在林蒙看过来时,还故意扩大了嘴角上扬的弧度:“伍德,你对‘偷笑’这个词有一定的误解,我建议你去查一查字典。”他哪里是偷笑,他是毫不掩饰的幸灾乐祸,正如之前林蒙故意笑出声一样。
林蒙:“……”
过了会儿,他们俩整了下仪容,若无其事地往外走,招了辆马车,坐车回了学院。大概是一报还一报还完了,刚下了马车,林蒙就忽然间醍醐灌顶了,她掏出手札,迅速翻到之前解了半截的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