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领土上的法外之地。”
“知道知道知道。”太宰治摇摇手说,“霍克斯君才要小心,千万不要一时不察,被女性拆吃入腹,连连骨带皮,全部吞进肚子里啦。”
“我的话,完全不需要担心。”他微微笑了一下,瞳孔中荡漾着水波涛一般起伏的温柔笑意,再小肚鸡肠的男性都不得不承认,太宰,他确实具有令女人迷恋的资本。
“女性的话,可是很喜欢我的。”他充满自知之明,又十分傲慢地说。
[……]
霍克斯什么都不想说,他与太宰治一起,穿过并不显悠长的门洞,闪烁的霓虹灯交织在一起,形成近乎绚烂的色彩。
“欢迎来到,歌舞伎町!”
……
霓虹灯、闪烁的招牌,穿各色西装的牛郎、打扮或清纯或妖艳的女性,前者往往体贴地陪同作贵妇打扮的女性,而后者则被男人笼在怀中,三教九流,汇聚于此,无论是高官、英雄,还是白领丽人,皆可见到。
然而在众人之中,年轻英俊的霍克斯依旧是相当显眼的那一个,他年轻、帅气、排名又高,即使是没有受过太多教育的男人女人都认识他。
歌舞伎町有规定,在这里不谈身份、不谈地位,只有孤独的男性与寂寞的女性,但很快,从四面八方传来了小声的呼喊,人们说:“霍克斯、霍克斯。”
“要来店里坐一晚吗?霍克斯?”有人大大方方地喊道,“我不要钱,只要给我签名就行了。”
“来我这里吧!”
“我我我!”
霍克斯充耳不闻,就像是没有听见那些男人女人的呼喊声,倒是太宰治,跟随在他左右揶揄道:“真是受欢迎啊,霍克斯君。”他抱怨似的感叹,“为什么美丽的小姐们都把视线投注在你身上,明明我也很帅啊。”
久违的,霍克斯扬眉吐气,他觉得自己终于扳回来一局说:“死心吧,这是男人的魅力,你只是一个小屁孩儿,怎么会有人喜欢你。”
太宰治还没有说话,他就被盯上了,那些人,他们都以为太宰治是霍克斯带来的助手,他身量很高,而脸则呈现出另一种完全不同的英俊,还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
如果一定要给那气质加上形容词,一定是“引女性迷恋的”。
“黑衣服的小哥?要不要进来坐坐?”
“霍克斯不来你来也可以啊。”
太宰把手放在耳朵边上,跟起扩音之用的喇叭一样,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不仅传到他的耳中,霍克斯也听的一清二楚,后者的表情变得十分微妙,怎么说,他的脸有点痛,好像被人连环扇了十八掌。
“哎呀旁边人说什么了。”偏偏太宰绝对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死命地戳霍克斯的心窝子,“霍克斯君,方才谁说没有人喜欢我来着?”
“所以说啊,用人的年龄来划分魅力实在是非常愚昧的做法,我可是非常得女士的心哦。”他还特别把脑袋伸到距离霍克斯非常近的位置,走路时都能感觉到耳朵边上冷风飕飕得吹。
霍克斯:“……”
结果就是,两人前半段路走得异常沉默,霍克斯摆出不为外物所动的,经验丰富的成年人模样,目光笔直向前,而太宰治跟他不同,眼睛好奇地左右看着,还时不时说:“慢一点,霍克斯君,难得到这种好地方来,当然要多走走多看看了。”
随着二人向内深入,街道的景色发生了变化,如果说前半段是现代化的,极有气氛的风俗店,那么越往后段,建筑物就变得越发古雅起来。路过三排垂杨柳,地从水泥石板地变成了青石板,街道上的人越发少了,放眼望去,只有三两人。
他们不再打嘴仗,霍克斯低声给太宰讲解起来:“歌舞伎町分为前后两块,前区是普通的风俗街道,而这一部分则是由仿照京都祗园建设,街道左右设有多间茶室,可在内观看艺伎表演,不过茶室不欢迎无人引荐的客人,只有找熟客带入才可预约。”
“快乐王子的尸首发现在长坂坡后的水沟中,根据夜眼传来的资料,他是中村家的常客,只要来歌舞伎町便时常到中村家坐坐,所以他们家的人很有可能知道些什么。”
太宰说:“中村家如果真是知情人,你亲自出马大概也问不出什么,毕竟霍克斯君的脸实在是太有名了,谁都认识你。”
“没有办法,警局不值得信任,而我事务所中的成员,只要稍微调查一下就可知,”霍克斯说,“所以就麻烦你出马了太宰,现在只有你是新面孔。”
“不算新面孔啦。”他微笑说,“刚才我们已经在街道上招摇过世,如果消息流通得快一点,该知道的人早就知道我们是一起来的。”
霍克斯:“如果不是我带你,你就连进来的可能都没哟。”
太宰说:“不过没关系,和美丽动人的女士有私密共处时间,这样的机会对我来说求之不得,就先感谢霍克斯君你给我机会了。”
两人对视一眼,都已明了对方的意思。
[所谓的证据,可不是只有从固定的词句中才可寻得蜘丝马迹,繁杂的衣饰、散乱的发型、眉眼处堆砌的情绪,乃至于一本书、一把伞、一只皮箱,只要拥有足够的洞察力,都可从中提取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