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凤霞看着女儿害羞要捂脸的样子,忍不住笑到摇头:“人都一样的,这是人的本能,没什么好奇怪的。
如果卖剩下来的东西可以带走的话,那我喜欢哪样就肯定不愿意卖那样,到时候我自己打包拿走了就好。
这东西能不能卖出去,一个看顾客的喜好,另一个就看卖东西的人愿不愿意会不会推销。我都不希望东西被卖掉了,那我肯定不推荐人家买,是不是?
这样时间长了,东西就会卖的越来越差,剩下的也就越来越多。”
郑明明恍然大悟:“你是说,三伯娘会故意留下东西?”
陈凤霞强调:“不仅仅是你三伯娘,换成妈妈站在三伯娘的位置,也会这么做的。一天两天可能还想不到,时间久了,不动心才怪。人心肉长,又不是石头。”
所以她宁愿等到生意结束之后,再单独给杜招娣夫妇准备吃的。
一来是尊重的意思,没必要给了人家好处还让人觉得吃的是剩下的。二来就是防止卖不出去的东西越来越多。
郑国强一边逗儿子玩,一边在旁边听了全程,眦着牙感慨:“我的天呐,你想的可真多。”
就这么点儿剩下来的馒头,她还有这许多的弯弯绕。
陈凤霞一本正经:“老话讲得好,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做买卖就是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不然等到问题大了,你想再纠正就难了。”
郑国强赶紧拱手求饶,庆幸不已:“亏得你没再让我做买卖。”
不然到时候出了事,自己肯定被骂得狗血淋头。还不如老老实实地坐在办公室里头,当他的内勤警察。
陈凤霞看着他,似笑非笑:“那前两个月是谁说我是周扒皮,把人往死里头逼,不给人活路来着?”
郑国强嘿嘿笑,开始拿儿子当道具,转移话题:“小二子,你要不要吃南瓜馒头?”
他们家的小胖子同学是标准的吃货,正经话没听懂几句,就这上头最机灵,立刻两眼亮晶晶,挥舞着小胖手,声音响亮:“要!”
陈凤霞没忍住,点了下胖儿子的额头,哭笑不得:“你呀,就是要吃的时候,说话最清楚。”
郑明明立刻自告奋勇:“我放微波炉转吧。”
冷掉的馒头再叮一下,又软喧喧香甜甜了。
啊!微波炉好神奇,她最喜欢听微波炉叮的声音。
当姐姐的人欢天喜地地跑过去热馒头,等到馒头的香味再度发散出来,她先挑了一个给弟弟。
嗯,这个温度刚刚好,不怕烫。
现在小郑骁吃东西已经跟大人差不多,即便吃馒头,也不用特地用开水泡,而是两只手捧着馒头,自己一点点地啃。
郑国强先前还说一辈子吃够了南瓜,这会儿闻着馒头的香气,也忍不住拿起一只,慢慢撕着往嘴里头送。
别说,这刚出炉的南瓜馒头可真香,又甜又面,他就觉得比面包房里头卖的吐司好吃多了。
郑国强骨子里头还是有点儿文人气质的,到公安局干文职工作之后,这点儿气质又被激发了出来。
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吃好了,他就感慨不已:“还是现在科技发达啊。要是搁在我们小时候,别说微波炉了,电饭锅都没有。要热东西,赶紧去点灶膛。在铁锅里头热馒头,不管怎么样都不是原先的味。”
不加水直接炕,那就焦了糊了。
加了水上屉子蒸,馒头吸饱了水蒸气,那就湿了潮了。
陈凤霞也笑,附和丈夫的话:“可不是吗,国家越来越好,我们的日子自然也就越来越妙咯。”
郑国强扑哧笑出了声,调侃妻子:“我怎么觉得咱们家里头天天看报纸写材料的人是你啊?”
听听这话说的,多像一篇报告的总结用语。
陈凤霞似笑非笑:“你以为我就不看报纸学习了?”
郑明明为妈妈证明:“妈妈每天都看报纸呢。那个时候妈妈还去春英婶婶那边拿订阅的合刊!”
话说出口,她突然间冒了一句,“春英婶婶不回来了吗?”
这个问题没人能够回答。就好像谁都不清楚春英的儿子小伟的未来一样。
郑国强跟妻子对视一眼,当爹的人赶紧转移话题:“那你妈可真够厉害的呀,这是工作学习两不误。”
郑明明心中有些黯然,但她毕竟是个懂事的孩子,没有刨根问底,而是顺着父亲的话说了下去:“是啊,妈妈说了,我们一家都要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陈凤霞一点儿也不脸红:“对呀,所以我在学习如何做生意,如何进行企业管理。”
这回郑国强是被真的逗乐了,他甚至还拍起了大腿,手上抓着的馒头差点儿被震的掉在地上。
哎哟喂,总共就两个人,她还企业管理上了。
陈凤霞瞪他:“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蚊子再小也是肉。这该有的,一点儿也不能少。”
其实她吹牛皮了。
不让杜招娣带剩下的吃的回家这招,她还是以前看一部说华人家庭在美国奋斗的美剧学来的。那上头的女主就是这么管理餐厅的。
嘿!那人可真是有模有样,里里外外一把抓。
那个时候,自己抓着手机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