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 夫人。”
焦急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宁蓁蓁睁开眼,看到了一个脸上有伤口的丫鬟。
那丫鬟鹅蛋脸柳叶眉, 眼眸像是含了一汪春水,只是一道从眼角长长划到了嘴角的口子破坏了她姣好的容貌。
“夫人可算醒了。”丫鬟松了一口气, 用一双清凉的帕子, 擦拭宁蓁蓁的额头。
宁蓁蓁这才发现, 她的背上已经是濡湿一片,还有眼睛也是有些酸疼,应当是哭过一场。
“我没事。”应该是做了噩梦, 所以被丫鬟唤醒了, 宁蓁蓁说道, “我心跳得有些快, 我再眯一会儿。”
丫鬟应了下来。
接受了记忆之后, 就知道原身叫做冯素云,父亲是鸿鹄书院的夫子,替她定下一桩婚事, 未婚夫叫做金庭。
金庭的父亲是个读书人,曾经和冯父是同窗,在金庭很小的时候就亡故了, 留下妻子马氏,还有金庭与捡来的养女。
冯父怜惜金家, 加上金庭的天资高, 就助他读书, 非但如此,还把自己的长女许配给金庭。
从宁蓁蓁的角度来看,大概是在金庭成亲前的时候来了一场风寒,让古代版的金庭一命呜呼,躯体里换了一个现代魂。
冯素云捡到过丈夫写的“计划书”,上面的字体是七零八落,十分难看,丈夫说伤了手,是用左手写的,冯素云也就信了。
那次之后,金庭就不再读书,而是折腾起来了买卖,从硝石制冰、制作肥皂、炒茶到使用煤炭、制作水泥等等不一而足,还认识了当地的县令,这让冯父有些不满,让女儿对夫婿多做规劝,只有科举是正道。
冯素云也觉得丈夫和婚前有些不太一样,以前的丈夫对她还有父亲都很敬重,对书本更是如此,但是发热伤了手之后,忽然就抛开了书,甚至冯素云感觉到了,丈夫对自己的父亲很是不满,觉得父亲迂腐,自己啰嗦。
冯素云是有些难受的,因为鸿鹄书院不大,她与金庭很早就定下了,金庭无法回村里的时候,就常在她家吃饭。两人可以说是青梅竹马,本以为婚后也会是举案齐眉,没曾想竟是这般了。
金庭的生意越做越大,带着一家人离开了小小的县城也成了顺理成章的事,从县城到府州,最后到了京都里,金庭还做了皇商。
随着金庭的发家,他身边也多了许多的莺莺燕燕,救过一个要上吊的小寡妇,收过别人送的妖娆瘦马,还有隐居娇憨的女神医,最让冯素云无法接受的是,居然金家养妹也做了小妾,这让她觉得恶心。
虽然对外说是养妹已经去世,实际上是找了一个好人家,把金小月的名字改成了苏小月,但是冯素云清清楚楚,那就是金家的养女,手腕内侧还有一枚红痣。
冯素云的容貌只是寻常,自从有了这些小妾之后,两人同房的时间就两三个月一次,等到金小月做了小妾,冯素云就再也没有和丈夫同床,她觉得金庭让她作呕。
她甚至想过要和离,但是从书信之中,得到家里的消息,嫂子性子十分刻薄,恐怕容不下她。
冯素云的猜测是对的,父亲因病亡故,就返回了祖宅,母亲看到了女儿的消瘦,看出了她想要和离的心思,告诉她,安心在金家坐稳位置,最好早早生下一个孩子。
低声与她说冯家可能没办法容得下她,冯母是眼眶含着泪的,她也舍不得女儿,想要给女儿做主,只是家里这般光景,都是儿媳妇一个人做主,她的身子她很清楚,已经就快到日子。
那之后,冯素云的母亲又熬了几日,就去了。
冯素云已经认命,就打算这样过一辈子,谁知道没过多久,金庭救了皇家公主,更是让那位公主对他死心塌地,闹着要嫁他。
那位公主是太后的心尖宠,出生的时候霞光满天,被太后认为是福星,公主说自己已经失去了清白,那太后肯定是要让金庭休妻的,正好冯氏无子,打算以此为由头让冯氏休妻。
当今圣上查了冯家之事,对冯素云心生怜悯,让内侍过来同冯素云说和离之事,并让金庭多给一些金银铺子等物。
涉及到了皇家公主,冯素云接受了和离的命运,结果回到了娘家,嫂子也和大哥和离了,只把嗷嗷待哺的小侄子丢在病重的大哥身边,家里的东西也被嫂子席卷一空。
她回来的时间太迟,大哥还是去了,冯素云本来就是心中郁结,强撑着打理家里,但是独身的女户哪儿有那么好做的?冯家被盗了两次,甚至冯素云差点都受到了侮辱,要不是杏雨舍命救她,或许那个时候她就去了。
冯素云已经很想死了,为了侄子,勉强打起精神,带着侄子到京都。
可怜冯素云年纪轻轻就白了头,勉强撑到给侄子订了婚,或许是心弦一松,根本没看到侄子再生孩子,冯素云就撒手人寰。
宁蓁蓁睁开眼,那个舍命救人的杏雨就是眼前的丫鬟。
冯素云贴身丫鬟有两个,一个叫做飘雪,一个叫做杏雨,金庭既然是管不住下·身的,飘雪趁机爬床,飘雪长得普通,在金府里不算得宠,但是谁让金家什么都不缺,就是有钱,飘雪作为姨娘的日子总比现在要舒服。
但是杏雨不同,本身生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