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的小胡茬:“我坐着看。”
一旁的同事跟着一起分析:“我觉得林队可能真的是看上阿薇了,你想啊,林队这都二十七了吧,身边从来没出现过亲密女性,就连母蚊子都没出现过一只,身为男人,在黑夜里当然会觉得孤独寂寞冷,再看看咱阿薇,长相多好看啊,水灵灵的,笑起来还这么甜,性格也好,看上不是挺正常的。”
“去你的!”
冯开明一脚就踹了过去,“就你小子爱胡说,还林队身边连个母蚊子都没有,你还能分得清蚊子公母!”
“诶嘿!”这位同事利落闪过,“副队,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公蚊子不咬人,母蚊子才咬人呢,年年夏天我们一群人被咬得一身大包,就林队从来没蚊子咬,这不就是身边没母蚊子吗。”
一群人在叨逼叨瞎扯淡的时候,林时恒正在洗手间烘手。
他这次接收记忆几乎称得上是秒接,传来的记忆也都简单明了,毕竟原主的生活十分简单,工作,家里,命案现场。
没错,命案现场。
原主的职业的警/察,准确的说,是不太一般的警/察。
隶属中元市,全民中元市刑警大队第七分局,专查那些普通刑警长时间破不了的案子,或者是那些重案要案。
现实中有没有这样的东西林时恒没有研究过,但在这部中,一开始第七分局只能算得上是一个挂名领工资的地方,专门给一些二代挂职评职称。
后来慢慢的因为拿不出什么业绩,开始招收真正有实力的刑警,破获一些案子后,第七分局渐渐算得上是实至名归。
最后演变成了真正的破案部门,虽然在第七分局被上面注意到后那些二代也都低调调走,但当初第七分局在各处的便利也都保留了下来,也成为了这本女主水薇的起点。
按照目前的设定来看,这应该是一本刑侦,但作者一开始写这个,是想一边查案一边开车。
就是那种在床上的开车。
作者一开始就很嗨皮的表示了,咱们这次来开车呀,大家都准备好吃肉肉叭!
女主水薇,天赋不错,人也勤奋,作为一只小菜鸟辛苦考到了第七分局,然后在她准备兢兢业业开启自己的职业生涯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居然能看到鬼。
不是那种会说话会喊冤的鬼,而是维持着生前最后模样的阿飘。
她是刑警,跟着她的阿飘当然也不是什么普通阿飘,它们基本都是一些被害死之人,没有破案,凶手没找出来获得惩罚,才会一直跟在水薇身后。
虽然她们基本上都会维持着生前姿势,比如说上吊死的,双手双脚就会僵硬垂直,不能控制自己动,只能跟随在水薇身后,每一只阿飘都不能说话,而且大部分时间都没有自主意识,只有在找到真凶后,才能够控制身体使用权,从水薇身边消失。
如果换成个胆子大的,习惯了也就好了,虽然睡着睡着觉一睁开眼床边站着只阿飘好像挺可怕的,反正它们也不害人啊。
问题是,水薇一被阿飘跟,身体就会寒冷无比,简直就像是大冬天的吃了冰棒还在北极冰山里泡了个冷水澡一样,冰飞扬,透心凉。
她第一次被跟,就差点没被冻死。
还是撞上了原主,才勉强回了半条命。
从那以后水薇就发现了,可能是原主身上阳气重,每次有阿飘的话,她只要和原主保持亲密接触就行,比如说,不小心碰个手,或者胳膊肘挨到了,哪怕是隔着衣服都行。
虽然不能终身隔断只能管用几个小时,好歹把小命苟住了。
就在读者以为,水薇要为了活命和原主这朵一看就不好推的高岭之花嘿|咻嘿|咻时,水薇苟住了。
她每天假装无意的碰碰原主,到了晚上就回家盖好几床大棉被开空调无视床边站着的鬼睡觉。
读者:???
不是啊,说好的作者带着上高速呢?!
作者连忙解释:亲,先稍安勿躁哦,女主人设就是这样哒,从小乖乖巧巧长大,你怎么好让她一开始就和不熟悉的上司嘿|咻嘿|咻呢。
读者:不是,咱们这不是开车嗨皮吗?小肉肉嘛,人设什么的都不重要啊!
作者被说服了,于是,她写了一场意外,原主和水薇开车了。
俩人都是第一次,就直接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然后就在读者高高兴兴等着夫妻各种开车时,作者又纠结了,她的人设是原主高岭之花,高岭之花怎么会对开车感兴趣呢。
于是原主不光没天天开车,还很勤快的跑去出差查案子,留下女主一个人在中元市,开着空调盖厚被子。
然后当晚中元市全市停电。
就是盖八层被子,也不管用了。
读者们兴奋,读者们开心,一个个苍蝇搓手手等待开车。
然而本来打算写男主飞回来开车的作者她又纠结了,原主正在其他市出差查案子,女主又迫在眉睫,难道还能让高岭之花飞回来吗?!
必须不能飞啊,他什么都不知道,没借口飞回来呀。
而且之前剧情写了,其中一个市没飞机场,想飞也飞不回来啊。
现在停电剧情已经写了,连这一晚上绝对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