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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直男的审美(2 / 2)

一遍玫红色和桃红色各是什么颜色,想了一遍,还是觉得都好看。

可于向念说只准选一种,他又在脑海里筛选了一遍,才说:“玫红色。”

于向念满意的点点头,对售货员说:“给我一只桃红色的。”

她充分相信直男的审美!

程景默这种大直男说玫红色的好看,那选桃红色准没错!

程景默:“···”

什么意思?逗他玩?

于向念拿着口红,乐滋滋的走出了百货店。

刚走到店门口,就将口红拧开,在手腕上涂了涂,看颜色。

这个颜色果然不错,她将手腕伸到程景默面前,“这个颜色好看吧?”

程景默只注意到她的手腕又白又细的,像是轻轻一用力,就会被拧断一样。

此时的程景默,手里拎着三个粮食口袋、一桶油、两匹卷好的布,小杰手里拎着糕点、糖这些轻一点的东西。

于向念从程景默手里拿过布匹和油,“下次买这些重的东西,开着车来买。”

想到要拎着这么多的东西,走到公园门口等车,就累!

程景默说:“你别拎了,我一个人拎的动。”

于向念回:“你都使用童工了却不让我拎,你是想给我搞一个周扒皮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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