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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8 章 李斯与扶苏(一更)(2 / 3)

李廷尉走一步看三步,这是在提前打击潜在对手。

而在场的都是聪明的人。

扶苏似是感觉不到李斯给他们竖起的屏障,面对小女官的笑容依旧如沐春风,温言夸赞道:“阿唯医者仁心,本性良善。”

这便是在表达,在长公子的心里,“夏稚唯提议废肉刑”的根本定性,与所谓的改动秦律、动摇律法没有关系。

简而言之,公子扶苏压根不接李斯的话茬,明言他和稚唯之间没有矛盾。

稚唯:啊哈!多谢长公子!

她随即起身行礼谢过,故作什么都没听懂似的,单纯弯眉一笑。

可某人不死心。

不等稚唯坐下,李斯直接侧身,对她言辞恳切,堪称苦口婆心道:“夏女官,本官知道你医者仁心,废除部分肉刑后,那些刑徒确实为大秦增添了不少劳动力,此举是为大善。但也正因如此,此时不该再行宽宥,否则会让天下觉得秦律不过尔尔!须知六国故地并不太平,尚有宵小在暗地一直觊觎大秦啊!”()

稚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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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廷尉他是懂因果论的。

秦始皇看向神情复杂,好像被堵得说不出话的小女官,他略一挑眉,慢悠悠问:“夏女官觉得呢?”

稚唯:夏女官她觉得累。

一个个都是会祸水东引的。

她就是应召来吃顿饭,招谁惹谁了呀?!

叫她来不就是过问千年老参的事吗?

谁还记得千年老参!

存活千年的老人参,它不配拥有一个夜间专场吗?!

这下饿着肚子还得被无故牵连国事里。

稚唯摒弃浓浓的吐槽欲,深呼吸一口气。

“陛下……”

这事怎么说呢。

总结一下李斯的话就是:法律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你说他错吗?

他没有说错。

二十一世纪的教科书都是这么写的呢。

可,这是秦律。

稚唯行礼道:“臣赞同长公子的提议。”

“夏女官——”

稚唯没搭理李斯的不悦,接着阐述她的想法:“但臣认为,就算要赦免刑徒罪行,也应该有所区分,诸如叛国、谋逆、故意杀人放火等情节恶劣的罪行,不应当在赦免行列。”

扶苏笑着点头道:“这是理所应当的。”

被赞同的稚唯板着小脸,面不改色继续道:“然而就算情节再小的罪行,也是触犯了律法,若是随便就被赦免,就如李廷尉所说,这会损害律法和大秦的威严。”

扶苏、李斯:“……”

合着这是一碗水端平啊?

秦始皇扫了眼长子和重臣,端起茶盏,举袖挡住嘴角的消息,淡淡地道:“别拐弯抹角,直言无妨。”

稚唯心道,现代的每一条律法制定、修订都是经过严格的审核,她怎么可能三言两语概括说清其中内含的原则?

至于后面朝代“大赦天下”的条例内容,都非常粗犷,看似宽仁之处,细究其核心,也不过是在维护上层贵族、地主的利益而已,真正惠及百姓的很少,甚至这种“大赦”还会造成社会动荡,影响社会安定。

稚唯想了想,道:“臣才疏学浅,对律法研究不如李廷尉,臣还是举例说明吧。”

“假设,甲辛偷盗一串秦半两,被叛坐牢一年。如果是刚进牢狱,那不该被赦免;如果已经坐了半年牢,且在牢中安分守己,可酌情减免两至三个月的牢刑;若已经坐牢十个月,且一直表现良好,那便可考虑直接赦免。”

稚唯说是举例,就是真的在举例,“假设”的非常简单

() ,完全不参考秦律的实际内容,以及判刑合不合理。

大秦君臣一听都很无语。

秦始皇和扶苏比较了解夏稚唯的性格,尚且可以忍耐。

李斯却是听得额角突突直跳,恨不得重装一双没有听过此等无知发言的耳朵。

稚唯才不管他呢,下一个举例更加“离谱”。

“假设丙亥年老体衰,或是一个毫无武力之人,却因在路上没有‘见义勇为’,阻拦附近之人行凶,而被判为城旦,臣认为此等情况可以直接赦免。”

具体判刑是稚唯随口胡编的,但“没有见义勇为就是犯法”,在秦朝却是真的。

其实稚唯更想建议把这条秦律干脆给删去,但今晚已经有长公子“提议大赦天下”在前,她还是暂时不要挑战李廷尉的口舌了。

举例结束,稚唯腼腆一笑,谦逊道:“臣不通秦律,想法很是粗浅,承蒙陛下不嫌弃,允臣直言,若有不当之处,还请陛下、长公子、廷尉见谅。”

“……”

大秦君臣看着说完后,重归乖巧安静的小女子,纷纷陷入诡异的沉默之中。

稚唯的确只是随随便便列举了两个简陋的小案例,且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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