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年轻的崽子目睹同乡的大量死亡,温热的血浸染这片土地,他们刚刚的高傲被无情打得稀巴烂,活下来的人皆瑟瑟发抖,因面部抽出嘴巴打颤,连宣布投降的话语都没法说。 至少罗斯人给了活路。 此刻的老哈罗德像是吃了一大堆蛆虫般犯恶心,他为手下人的鲁莽气得要死,对其大量死伤毫不怜悯还想着再揣上几脚泄愤。 “差点被一群年轻的蠢货坑死……” 但是现在,能救自己命的也只有他自己了。 来哈罗德从最后的盾墙里爬出来,把剑挂在腰里,举着双手示意没有武器。 “不打了!勇士!我们不打了。” “真是荒谬,明明是你们选择了战斗。”菲斯克嘴角一瞥,继续问:“你就是头目?投降吗?” 老哈罗德急忙失口否认,再指着自己花白的胡须和头发:“勇士,你难道觉得一个老头子是头目?我只是普通的武装旅人。那个家伙。”他随手指着一个被射杀的人张口就来:“他叫比约恩,是我们一队的头目。” “一个死尸?也配叫做比约恩?”反正都是烂大街的好名字,菲斯克无所谓。“你愿意投降,就把自己的武器全部丢了。” 如此,哈罗德立刻照办,再笑嘻嘻地说:“勇士!我知道你们其实是罗斯人。千万别杀我,留着我对你们有用。” 骑马的菲斯克依旧保持傲慢:“明知我们的身份,何必负隅顽抗?你们竟不知道惹恼我们的下场?丹麦人,你们到底懂不懂现在的局势?” 哈罗德实则不懂,此刻只好打哈哈:“就算我懂,他们也不懂呢。我知道很多事情,留着我,我会给你们的首领汇报。勇士,你们……总该希望知晓一些有关斯摩棱斯克的事吧。” 听得那最后一句,菲斯克的态度立刻暧昧起来。 “好吧!老头子。你给了我一个无法杀你的理由,我会把你带到北边,若你真如自己所言能提供大量情报,你会得到款待。至于其他人……” 哈罗德扭过头瞥一眼:“他们?死活无我无关。” “如此绝情?你们也是一起行动的旅者。还是你!告诉我你的名字,还有你……到底从何而来。” 很多事情必须永远被埋藏,这家伙使了个心眼,谎称:“我们从里加那边来,我叫奥拉夫。” “好吧,奥拉夫。至少你比你的同伴聪明。” 里加,这一地理概念菲斯克并不陌生。作为留里克麾下爱将,又是有着共同祖先的老罗斯同族,菲斯克得以学到很多高深的知识。他知晓东欧地区的海岸线走势,不但知晓里加这里地名,更知道其大抵位置,只是罗斯并未与当地人做交流罢了。也许这是一个契机,因为这片沼泽就是西德维纳河水源地,河流入海口就是里加。 俘虏有一个就够了,何况这是一个有利用价值的俘虏。 兄弟们无法对“你们是懦夫”的话语释怀,老战士们完全进入战斗状态,那些口出狂言者必须为自己的话语负责。 菲斯克遂示意几个兄弟,遂有一支小队放下弓,集体拔出自己的钢剑。 一记强有力的骑兵冲锋,铁蹄践踏与钢剑噼砍,一切都结束了。 骑兵如摧枯拉朽解决战斗,哈罗德以亲历者和旁观者的双重身份看到这一切。他开始明白为何斯摩棱斯克的那些家伙近年来总是被骑兵打击持续失血,恐怕并非那群家伙愚蠢羸弱,而是这群罗斯骑兵太强。一群好勇斗狠的丹麦裔小伙子被单方面射杀,骑兵们毫无“北欧的廉耻”,根本不做堂堂正正的战斗。 哈罗德若是精神迂腐怕是几年前就死了,他能活到现在全靠着赖皮与苟且。一如当年他收了松针庄园的大笔钱财,却在决战时候不听庄园主卜鲁德涅的指挥,明知不可能击败当时的罗斯军队就带着钱财跑了,可谓毫无佣兵精神。 他很清楚,若是自己当年一度与罗斯为敌的事情被发现,就凭着罗斯人的那股凶狠劲,自己定然小命不保。 好在,这里能知道内情的家伙们被骑兵杀了个干净。他觉得自己可以继续以奥拉夫这一化名在罗斯保住自己的命,甚至带来一些全新的可能。 唯独这一刻,他很欣慰自己的衰老。白胡子白头发以及脸上的褶子,改变了他过去的容颜,这遮掩了他的过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