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汉家的马种毛色漂亮归漂亮但和西域马种比起来可就显弱不禁风。二者差得太远了。记得几年前有位大宛牧马人送给巴赛木老爷一匹贰师宝马也是枣红色,身高至少三尺五,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蹄大如碗,却又不失步伐轻盈。 “累了吧。没关系。你来听我说几句就有精神了。”黎帕那先是稍微安抚枣红马一番,把脸凑到它耳朵前轻轻说几句,很快奇迹就发生了,只见马耳朵转动几下黯淡的双眼蓦地迸射出锐利光芒,“嘶~”发出高亢嘹亮的嘶叫,同时抬起两只前腿精神振奋,甩着尾巴踏沙飞扬整装待发。她笑吟吟地对韩不害说:“现在可以走了。” 少年欲言又止:“等等,我。”黎帕那回头看他,问怎么了吗?少年眼巴巴看着她系在腰间牛皮水囊,由于干渴多时嗓子里冒着烟,浑身好像血管里的血液干了一般难受至极。“我想喝一点水可以吗。” “当然可以。”黎帕那爽快地解下牛皮水囊递给他:“我带你们走出沙漠,”再看看每个人都嘴唇干裂了,又说“然后去找水。” 少年接过水囊,望着楼兰姑娘,心想楼兰人也不全是传闻中那般不讲仁义的嘛。他拧开木塞仰头大口大口地灌水,喉结快速滚动喉咙里咕咚咕咚地响像是在连续咽下一个个小铁球。 黎帕那抓着缰绳,驾驭马儿往前走“丁当丁当”铃铛随着马步互相撞击所发出的声音清脆悦耳。略微金黄的阳光映照在鬃毛上,反射出耀眼光芒;其柔顺程度似乎只有吐火罗人插在尖顶毡帽上的鸟类羽毛装饰能比拟。 韩不害端详着她□□的小栗马许久忍不住发出赞叹说真是漂亮,头小,五官清秀,眼大明亮,颈直额宽,鬐甲高,背腰短而有力,骨细质坚肢细长腱部发达呈干燥体质被毛柔软如丝,体型结构匀称优美。 黎帕那拍拍马头得意地介绍说:“它是纯正波斯血统的马,在沙漠的严酷中演化成长,一般马有二十四节脊椎骨,它只有二十三节。少见吧?”“它生养犊子的能力强,寿命长,在波斯国可是王公贵族才拥有的高级骑乘呢,均长程速度不如贰师宝马但短程速度良好,外形也好,西域许多品种的马都靠引入此马来改善外形,提高能力。” “波斯人把它视为珍宝,经常带到居家帐棚中安置保护,因为与人有紧密的朋友关系造就了性情和蔼、聪颖及乐意讨好的性格,同时也俱有高度凝聚的精神与警觉性,适用于袭击和战争,由于它们这种复合自发与敏感的特性,养马人必须付出足够的能耐与尊重来驾驭它们。” 黎帕那介绍完自己的马又反过来问韩不害:“你们是冲着大宛贰师城的宝马而去的吧。” 韩不害感到惊奇,因为此前只和她说去大宛而已,并没说去大宛干什么,结果她瞎猜也猜中了:“你怎么知道?” 黎帕那津津乐道:“大宛还能有什么出名的物产?不就是那种流汗如血的贰师马?” 贰师马又称“汗血宝马”、“天马”或“大宛良马”,传说在茫茫西域大漠中一个孤独的旅人牵着自己心爱的宝马在漫无边际的沙漠中走了七天七夜没有吃一口粮食没有喝一口水。旅人虽然口干舌燥,满脸沙尘历尽沧桑后却更显沉稳。放眼望去,大海一样宽广的沙漠似乎没有尽头而水源却依然没有找到。 旅人回头看了看忠实的爱马,心里在痛苦地挣扎着。突然他从包袱里拿出了一把长刀。爱马似乎明白了主人的心思,眼中全是哀痛滴下了泪水。但它没有反抗也没有逃跑更没有惊恐只是伸出干燥的舌头舔了舔主人的手背。它在与主人告别。刀终于挥了下去……划出一道美丽的光弧鲜血飞溅了出来。但是旅人的刀没有挥向爱马却砍在自己的手腕上。 马呆呆地看着主人所做的这一切,终于舔了舔主人的手腕仰头一阵悲嘶。最后他们没有死在沙漠上,马像发狂一样用尽最后的气力带着主人冲出沙漠。旅人忽然发现马奔跑的身躯上渗出了一片血色的汗珠。从此,这匹马的后代在狂奔之后都会在肩胛部位流出血色汗水…… 当然,传说只是传说。 真实情况其实是这样的:大宛国附近有一座高山,山上有一种野马,野性十足且不易捕获。大宛人在每年春天把母马放入山谷中让它们和野马结合再带回来,所生的马驹子出汗时殷红如血,马蹄生风日行千里而且非常耐渴,一日只需饮一次水便足够,擅于长途跋涉故而谓之“汗血宝马”。 汉人来到西域目的多样,有的想领略不同风光;或则学习不同异域文化;或则做买卖挣钱发大财;甚至是为促进东西方交流,甘愿经受大漠风沙洗礼,酷暑与寒冷的煎熬。可以说丝绸之路完全是靠着人马和骆驼的牲口足迹踩出来的,即便是碰到很多困难,但也没能阻挡汉人向西前进的脚步。韩不害想到从长安到西域一路上长途跋涉历尽千辛,何不借此机会向楼兰姑娘宣扬大汉威武之风?他说:“姑娘果然冰雪聪明。我们一行人此程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