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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穿上一次性的拖鞋,向门口快步走去。

还晴见状,问道:“这么晚了干嘛去?”

摸上门把手的姜舒绿又折返回来,从包里掏出口袋本,写了一阵之后,就将纸撕了下来。

“干嘛呢?”还晴见姜舒绿一言不发的样子,再问了一遍。

“没事。晴晴,我出去一趟,很快就回来。”说着就出了门。

还晴看了看关上的门,笑了声:“小白兔到了大灰狼面前,还想快得了?”

洗漱完的沈最拿着毛巾在擦头发,他一边擦,一边拿起手机,打算给姜舒绿发个微信说晚安,刚输入“满满”两个字,门铃就响了。

沈最本以为是隔壁的方鼎,打开门一看,却发现是他刚刚想说晚安的主人公。

“怎么来了?”沈最让开门,让姜舒绿进来,一靠近,沈最就闻到了姜舒绿呼吸中的酒气,虽然很淡。

沈最关上门,两人来到小沙发上坐下,沈最问:“喝酒了?”

“嗯,一点点,”姜舒绿点头,盯着沈最看,“今天开心。”很乖的模样。

沈最把毛巾随手挂在沙发扶手上:“醉了?”

姜舒绿摇头:“没!”还是盯着沈最瞧。

沈最的头发快干了,头顶的黑发自然地垂着,遮住了眉毛,但是却没遮住眉下的那颗痣。

沈最的眼睛湿漉漉的、黑溜溜的,面色温软柔和,一如当年那个夏天,她见到的那个从泳池出来的稚气少年。不像前段时间,动不动就给她摆臭脸,当然事后她也知道,那是因为她为了避无中生有的嫌,他才生气臭的脸。

沈最微微倾着肩膀,笑得有些妖:“好看啊?那多看几下。”说着,沈最还把脸往姜舒绿面前凑近了几分。

看着近在咫尺的俊脸,姜舒绿变了变嗓子:“阿最,你闭上眼睛。”说出口的话,带着香甜的葡萄味,喷了沈最一脸。

沈最看了看姜舒绿唇角粘留的酒痕,喉结下意识动了动,接着垂下眼帘,闭上了双眼。

下一秒,沈最的唇上就染上了葡萄酒的甜味。

沈最掀开眼皮,看见了与他相对的一双杏眼,杏眼水汪汪的,就像醉人的醇酒。

没想到沈最睁开了眼,姜舒绿愣了一下,然后慌乱地离开了沈最的唇,一张小脸红了个透。然后像是鼓足勇气一般道:“阿最,这才是偷亲。”

偷偷地,趁你不注意的时候亲吻。

沈最眼睛亮得像高瓦数的灯泡:“所以你在给我示范偷亲的正确方式?”

“嗯。”姜舒绿小鸭啄食似的点头,“所以晚上......你偷亲我发顶的不算。”

沈最以为自己做得够隐秘,不想她竟然还是察觉了。

沈最舔了舔唇上还没散去的酒味,真甜,还想要。

姜舒绿脸上的红晕不淡反浓,她把攥在手里的纸递给沈最:“给!”

沈最接过:“什么?”

“情书,我给你写的情书。”姜舒绿看着沈最,说得无比认真,又有点不好意思,“就是有点儿短。”

沈最不可置信地看了眼姜舒绿,然后小心地展开褶皱的纸张:“沈最,我喜欢你,我要当你女朋友了。”

简单明了,又带着一点霸道和娇憨。

沈最吃吃笑着,笑得整张脸耀眼无比,像盛夏里的骄阳。

姜舒绿看着沈最,眼里都是期待,喉咙里试探出声:“嗯?”

“好!满满是我女朋友了。”

姜舒绿双手交叉捂住了咧开了的嘴,但是眉眼却笑弯弯的,像窗外夜空中的月牙。

沈最把姜舒绿的手拿下来,绕到自己腰后,接着揽上他一手就可握住的细腰,然后俯身低头在姜舒绿耳边蛊惑道:“想笑就笑,不用藏着掖着。”而后,侧头含住了葡萄味的嘴唇,顺便舔去了她唇角的酒痕,真甜。

第二日一早,五人在酒店卢米亚厨房吃早饭。

当沈最牵上姜舒绿的手时,方鼎三人惊了一小把,但是也知道两人迟早会在一起,所以惊讶过后,更多的是祝福和高兴。

除了刘铃铛,撅着个小嘴嘀咕:“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沈最心里高兴,不和青春期的叛逆小女孩计较,只一个劲儿地投喂他的女朋友。

许是沈最得偿所愿得意忘形了,饭刚吃到一半,沈最就被餐厅的“米老鼠”认了出来——扮演“米老鼠”的人恰好是沈最的女粉丝。

当下,女粉丝不顾要被扣钱的风险,愣是摘下头套,激动地跟沈最说:“你是沈最吗?我是你的粉丝!我太激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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