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实在太过于认真,又不知在想些什么,连院子里站了人都不知道。 她这个心不在焉、魂不守舍,走神的样子,沈林轩最熟,不知不觉捏紧了拳头。 “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 蒲希冉闻声,抬头,看见他的身影后,立即笑了一下。 对于董纯夕怎么来的,没问;怎么走了,也不关心。 只说:“你用过晚膳了吗?” 沈林轩心底觉得讥讽,果然是民以食为天,可夫人看起来实不像好吃之人。 他每一拳都像打在棉花上,她不接招的,就是一直这样软绵绵。 “我在外面吃过了。” 沈老板在戏台上磨砺出来的演技高超,撒起谎来,也是信手拈来。 蒲希冉“嗯”了一下,怕他饿肚子,想着给他留饭。 其实自己也没吃,想等他回来,跟他一块吃。 倒是没犹豫下回还要不要给他留饭,不过待会儿要自己吃了。 “你不问问我,这两天不在家,都是去了哪里。”沈林轩将手背在身后,问道。 “男人应酬多,这些总是难免的。”蒲希冉说话间,已起身,将煎好的草药端下来,让火渐熄。 “是吗?你何出此言,你又不是男人,怎知男人应酬多?”沈林轩追问道。 蒲希冉觉得莫名其妙,她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 就像男人不会生孩子,也知道生孩子会流血一样吧。 她的注意力都在煎好的草药上,没理会他。 才想提醒他喝药,便又听他问道:“那你说说,是谁应酬多,让你得此结论?” 蒲希冉这回肯舍得放下那死沉的药罐子,直起身子,瞧了他一眼。 还没回答,甚至压根不会回答,沈林轩这个始作俑者,已经成了胆小鬼,先逃跑了。 他怕听见她说‘傅云亭啊,傅老板应酬多’,明明是他问的,现在却不敢听。 只身回了屋子,小妻子并没有跟进来,因为蒲希冉还在外头费劲巴拉的,打算将药舀出来,盛在碗里,晾着。等着凉一凉,给他喝。 沈林轩进了屋,先看见案台上搁着的几件衣裳,一针一线,都是她亲手缝制的。 他从前见过,热衷于给丈夫买衣裳的妻子,他朋友里就有,将夫君打扮的体面又英挺。但是直接上手做的,倒是不多。这年月,若男人在外面邋里邋遢,社会不责备男人,只会笑他女人不会打点,窝囊,不贤惠。 她的手艺实在不敢恭维,哪怕他是天生的衣服架子,穿上去也会略显臃肿。 可他不在乎,而且好想穿啊。可还要故意做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沈林轩终究没忍住,将手指覆在上头,抹了抹衣袖的位置,看向镜子里的自己,想象他穿上的样子,那不得去梨园行,跟所有同行都嘚瑟一圈? 他不是个惯于炫耀的人,可忍不住,甚至光在戏班里走一圈都不够。 沈林轩轻咳了两声,顺着门缝,朝外望去,很想问她一句:‘这衣裳是给我做的吗。’ 余光处,就瞥见梳妆台上,那盒洋人品牌的化妆品。 他看着眼熟,如果没记错的话,是报纸上,傅云亭才代言的那一款。 他为何会记得那么清楚,因他瞧了不少关于傅云亭的报道。且这一款洋人口脂和面脂,在报纸上报道过许多回,在北平掀起了潮流,稍有点钱财的时髦女郎都在买,没钱的女学生,攒钱也在买。 他当时还骂过他,崇洋媚外的狗东西,一个老爷们代言女人的东西,不嫌丢人,不怕人骂,戏子就是扭捏做派。还不支持国货。 想不到,会在妻子的梳妆台前瞧见。 沈林轩抄起那盒胭脂,大步走出门去。 见蒲希冉半俯身,蹲在炉火旁,已将草药舀到了碗里,晾到不烫手,刚刚好,正要端进屋里去。 沈林轩走过去,便是一脚,将紫砂壶和药碗,连汤带药,踢了过去。 紫砂壶碎了个干净,药碗也被打破了,她的心血毁于一空。 由于他的力气太大,有零星碎片,溅到了她手背上,着实将她烫了一下。好在不多,没将她割伤,也没烫破皮。 但她眼泪还是下来了,含在眼圈里,抬头幽怨地看着他。 难受地吸了吸鼻子:“若这是我自己的药,你踢了也就踢了。你的药,为何要这样任性,跟自己过不去?” 沈林轩的注意力根本不在药不药上,捏着那盒胭脂问她:“这是哪儿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