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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再见秦传志(1 / 2)

跟爷爷分开后,沐夕阳就朝着村里的工棚去了,棚子里坐的是记分员,也是村里除了老师以外最好的工作。

在农村,除了老师,就是记分员和赤脚医生是有工资的,就连村长和支书这些,也只是用公分来计算。所以,记分员的工作可是很多人都想当的。

原本沐夕阳也是有资格来当的,有些事说起来满满都是泪呀!

“夕阳,你这身体都还没好,怎么就来上工了?”

“是不是你大伯娘让你来的,听我的,先回去把身体养好了再来。”

听着这温柔的声音,如果不是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人,沐夕阳还真的会很感动,只可惜她不是原主来。

走进去后,沐夕阳看得也更清楚了,面前的男人又高又瘦,长得斯斯文文的,皮肤白白嫩嫩的,一看就是很讨女孩子喜欢的那种。

白衬衣外面套了一件灰色毛衣,下面搭配的是一条黑色裤子,在这个普遍灰色的乡村,显得别有一番风味。

这种搭配,就算是放在二十年后也非常时尚。

可能很多人都会认为,他家的条件应该很不错。

不过,沐夕阳是知道的,他这就是绣花枕头,外面光鲜。他是家里的老大,下面好几个弟弟妹妹等着他寄钱回去。如果不是原主因为可怜他,将这个工作让给了他,他哪有那个闲钱往家寄。只可惜,这人就是喂不熟的白眼狼,明知道罗金玉顶替她上了大学,都没跟她通过气,将她一直蒙在鼓里。

反正原主的命运那么悲惨,跟他肯定也是脱不了干系的,指不定这中间还有什么是她没发现的。

“夕阳,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赶紧坐一下,我给你倒杯水。”

看沐夕阳一直不说话,秦传志狗腿地站了起来。

沐夕阳脸色沉了沉:“我跟你也不熟,你叫我沐夕阳吧,我今天上工,给我安排一下。”

秦传志愣了一下,就像是没听懂她说的什么样。

看着他这傻了的样子,沐夕阳没好气地说道:“赶紧的,要是耽搁了,不够的你给我补上,反正这工作本来就是我让给你的。”

一听这话,秦传志赶紧拿了把镰刀,小心翼翼递到她面前。

“我知道,我妈上次还写信过来,让我好好感谢你,如果不是你将工作给了我,我妈也早就去了,根本撑不到现在,我爸.......”

沐夕阳冷冷地看着他表演,如果不是实在听不下去来,她是真不想打断:“秦传志,你恶不恶心,为了得到这份工作,竟然诅咒自己的父母得了重病,真可以啊你!”..

秦传志整个人都傻了,等他反应过来时,沐夕阳的影子都看不到了。

那双温润如玉的眼睛布上一抹狠厉,这个村子知道他身世的人根本都没有,而他也从未跟任何人提起过自己家的事情。知道的只有罗金玉,是她让自己接近沐夕阳的。

难道就因为她弟弟没搞定沐夕阳,故意来害他?

沐夕阳也没想到,就是自己的随口一句,竟然将自己之前没想通的事情给打通了。

领了镰刀的她,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在乡间的田野上。

如今的农活都不重,秦传志也还是跟老样子一样,将她跟老妈安排在一块儿。这样一来,就算她干不完十公分,到时候老爸老妈也会来帮忙的,她们家一天就有三十公分了。

为了方便干活,沐夕阳找了条黑色的裤子,和一件高领淡绿色毛衣穿上。

一直喜欢穿艳色衣服的她,觉得这一身真的是很接地气。

却不知道,吸引了多少人的目光。

黑色的紧身裤将那双修长的大腿拉得更长,淡绿色的毛衣,将白嫩的肌肤显得更加的娇媚,长长的马尾随着她的走动,就像调皮的小精灵左右摇晃着

“春梅,你也是的,不晓得让你屋招娣多休息几天。”跟着杨春梅一起干活的女人,在看到沐夕阳的时候,眼睛露出一抹惊艳。

这丫头长得太好了,要是能娶回来当儿媳妇儿就好了。

杨春梅站直身子乐呵呵地说道:“我闺女跟我一样是个勤快人。”

“那也是,比你那个嫂子都勤快,她一个年轻女娃子每天都能干十公分,你屋嫂子才五公分不到,连我大孙子都比她做得多,也不晓得你公公怎么想的。”

对此,杨春梅也只是笑笑:“都是一家人,能者多劳嘛,我公公其实挺好的。”

相比较其他人家,只让女孩子干活不给读书,她就没得什么好埋怨的。

女人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那也是,你也别往心上去,我就是随口一句。”

一路上,沐夕阳这个叔叔那个婶子地喊过来,逗得大家哈哈大笑,然后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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