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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李氏(2 / 7)

不是常命的妻子?”

里正看了一眼,道:“是的。”里面他妻子和儿媳妇也都说:“是她。”

侯五道:“认清了?她这鼻青脸肿的你就能看准了。”

里正道:“要不是这鼻青脸肿,也不能就这么快认出来了呀!不是歹人打的,就是她男人和她婆婆打的。”

高闪大惊,他一看之下就当这女子是个受害者也是因为这女子的样子——干枯瘦小,脸上都是伤,行动也迟缓。一准就是被歹人打伤行动不便,连叫喊都叫喊不出来的弱女子!这伤怎么能是丈夫打的呢?仇人还差不多。

里面,里正家婆媳俩在哄劝常命的妻子:“常命家的,跟我去我家换衣裳吧,一会儿大人还有话要问你呢。你男人死了,他……”

常命的妻子说:“我杀的。”

高闪听傻了,他瞪大了眼睛看看这女人,再看看里正,最后把目光直勾勾地放到了祝缨身上:“大、大、大人?这怎么可能?”

高闪办案的本领平庸,做人的常识还是有的,哪有丈夫把妻子打成这样、妻子又把丈夫砍成那样的?

祝缨道:“一同带走吧。”

在当地人看来,事情出现了奇怪的转折,小江却跑到了祝缨面前道:“大人,这事儿有蹊跷!我请再验尸,再好好问一问这个女子。”

祝缨道:“都带回县衙再说。”

常命的母亲还不想把儿子的尸身交出去,她想办个丧事把儿子入土为安了。那一边,乡民里已经传来了常命的妻子承认杀夫,村里一时议论纷纷。也有说“难怪”,也有说“下手太狠了,这女人真毒,难怪常命要打她”,也有说“真的是她么?别是衙门找不到真凶随便就扣到她头上的”。

常命的母亲却信了,要:“姓李的小贱人,我跟你兑命!”

“姓李的?”祝缨问。

里正忙说:“这媳妇娘家姓李。”

祝缨对高闪等人说:“维持秩序。”

这个活儿高闪、小吴等人会干,一顿喝斥,再举起皮靴棍棒等一阵驱赶,场面就安静了下来。

常命的母亲被里正婆媳拦着、压着,祝缨又把常家宅子重新搜检了一遍,不曾发现有从外入侵的痕迹——至少卧室没有,院子不好说,来过太多的人了。常命的妻子除了说了一句“我杀的”之外,就再也没说什么了,她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是一种空洞与麻木,又不是常说的那种“呆滞”,如果非要找一个词的话,就是“无所谓”。

好像什么都不在乎了。

里正弄了辆驴车,招呼人把尸身抬到了车上,拿了张破门幕盖了。那条染血的夹被也被当成证物带走了。连同柴刀等物,都放在了运尸体的车上。车是拉货的平板车,尸首和物证都露天亮着。

常命的老娘还在闹,又说自己要跟着上县衙去。祝缨对里正道:“她还有别的儿女吗?”

“没了。”

“就是无人赡养了?”

里正苦着脸:“是啊。”

祝缨道:“你们要照顾好她。能起这样的屋子,家里也该有点营生,是不是还有田产?我知道的,村里的寡妇日子难过,尤其是死了儿子的!我看她这个样子还走得动、闹得动,她要是很快就死了,我就要怀疑有人欺负她了。”

里正不敢跟祝缨争辩,心里苦得要死,道:“那不能!都是一家人!”

转脸抽了自己一个嘴巴:“叫你嘴欠,叫你找人报案!现在寡妇成你娘了!”斜柳村不是最穷最苦的,但也不富裕,就算富裕,里正养一个同族的寡妇,还得好吃好喝供着,它说出去也不好听!

小江趁此机会又走访了几家村民,证实了常命生前经常打老婆,妻子总是不反抗之类。也知道了斜柳村的人打算跟李氏的娘家再闹一场。

她飞快地回来,就听到祝缨跟里正说的最后一句话:“我曾见过一对寡妇婆媳,倒能互相扶持。”

她站住了脚。祝缨道:“回来了?咱们也该回去了。这婆子要想上县城,那就一同去。里正,你们一家人,你安排吧,得找个人陪着她。她想告李氏,你也为她办一张状子,你们一家人……”

里正被这左一句“一家人”右一句“一家人”挤兑得,整个人都萎了,叹了口气,道:“是。小人安排。”

祝缨就先带着尸首、嫌犯回县城。

留下里正将全村人都召集了起来,说:“常命再不好也是咱们常家的人,咱们不能坐视不管。上县城吃住都要钱,还得打点衙门里,一家拿出一百钱来,凑了给他嫂子当路费。”

此言一出,就有人很生气地说:“一百钱?你叫她回来把我也剁了吧!一家一百钱,全村就几贯钱了,莫说打官司,打上县城都够了!哪用这么多?”

里正虎着脸:“一家人,怎么能这么计较?还有常命的丧事也要办呢!各家再备二斗米……”

也有心眼儿活络的骂里正:“你是想从中揩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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