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背篓的松树菌,重量刚好一百六十斤。 合计收入四十八元。 这个年代,城里工人一个月的平均工资也才二三十元的样子。 姜黎一天,挣了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还要多。 这要是被旁人知晓,少不得要羡慕嫉妒恨。 “大妹子,你这力气,是这个!” 孙志良见识了姜黎这非人的力气,是真的很服气。 他一个大老爷们,那一个背篓,都要双手抬着。可姜黎这边,一只手,轻松拿捏。 这力气,简直就是女壮士。 “您夸奖了,咱们乡下人,就是靠力气吃饭的,跟你们可没法比。” 要不是没选择,谁会愿意出这个大力气? 如果能轻轻松松把钱挣了,姜黎也不想当什么大力士,说白了,还不是因为根本没得选择吗? 结了账,姜黎没有耽搁,直接踏上回村的路途。 中午吃饱了,下午也没干什么大力气活儿,姜黎如今可是一点儿不饿,而且精神抖擞,正好一鼓作气赶回去。 …… 而在姜黎离开村子的时候,村子里也发生了点事情。 虽然张可兰被姜黎警告了一通,当她本来就不是省油的灯。在姜黎手里吃了这么大亏,如果不找回场子,张可兰这心里可一直堵着。 不好直接去找姜黎的麻烦,张可兰就动起了脑瓜子。 她没有直接找王来娣这个妯娌说话,而是拐着弯儿,通过村里别的妇女的嘴,将姜黎进山采摘了许多松树菌的事情告诉了王来娣。 王来娣知道这个后,第一时间跑去了知青点那边。 姜黎人不在,但这并不影响王来娣进门。 她直接撬开了院门,闯进了知青点的院子。 放眼所见,便是两只老母鸡在院子里溜达,而在墙角还有一只被绑着的兔子。 老母鸡是李菊花送过来的,王来娣肯定是不会伸手。但是那兔子,明显是姜黎自己逮到的。 她可是姜黎的亲妈,吃她一只兔子,谁还能挑她的错么? 就算是姜黎不乐意,但是她吃都吃了,姜黎再怎么不爽,也得认。 这个就叫做,先斩后奏! 带着如此想法,王来娣就把那一只肥兔子给提了回去。 当天晚上,姜家人就吃上了红烧兔子。 十几口人吃一只兔子,每个人其实也吃不到多少人。 但能吃个肉味,其实已经很幸福。 别看兔子是王来娣从姜黎那里拿回来的,但最终的分配权却不在王来娣的手里。毕竟姜家没分家,家里事儿都是李翠花拿主意。 最终,大部分的兔子被家里的男人分了。 女人就是吃点菜跟汤汁,唯一例外的人,就只是作为姜家团宠的姜锦。 而且姜锦吃到嘴里的兔子肉,比家里干重活的男人都要多些。 姜锦也是个聪明的,并没有吃独食。 在李翠花给她分了肉后,很孝顺地又往李翠花的碗里夹了过去。 如此举动,又被李翠花说成是有孝心,比姜黎那个白眼狼强了千百倍。 而李翠花的话,自然是得到了一家人的认同。 可笑的是,这一家子的人,全然没有想到,这兔子,可是姜黎上山猎到的。 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厨子。 姜家这一窝,着实是十分极品。 等姜黎终于回到村里,赶回知青点,就发现她离开时锁着的远门被撬开了。 “进贼了?” 姜黎感觉有些好笑。 她这个家,什么值钱的家当都没有,这样也能招贼? 不过,这贼的胆儿也太肥了吧? 一般的贼,充其量就是翻墙入户。 可这个贼,居然撬门,难道就不担心被村里人发现抓个正着? 姜黎推开门,借着月光扫了一眼院子里的情况,立时发现放在墙角的兔子不见了。都是那两只老母鸡,已经是老老实实地回了那个异常捡漏破败的鸡窝里。 “不是贼啊!” 在发现老母鸡还在的那一刻,姜黎就明白,并不是有贼上门。 如果是贼来了,不可能放着这两只老母鸡而不管。 那么,真相也就很清楚了。 撬门的人,应该是姜家人,但到底是谁,还不好说。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事儿肯定跟张可兰脱不开关系。 常言道,